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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拾英 / 心灵感悟 / 这个道德难题,也很好玩,说到中国司法的一些特别之处。而且提到高罗佩(还是高佩罗?)。你知道谁是高罗佩吗?
-triton(我有一条仰望我的狗!);
2007-9-19
{2140}
(#394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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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司法是容许对于嫌疑人用刑的(我是说历史)。所以当堂用刑在历史戏剧里很多。我们有一个“反坐”的说话,就是当权者用刑判了错案,就要负责任。理论上说,这是很好的防止滥用刑。可是实际上,以中国的权威体制来实践这些司法原则的时候,绝对的都是滥用刑的,所以Torture应该不能被用。可是这个Madman的例子又似乎有些道理。很难解决啊,不然美国也不会被人骂了,他们正拷打那些恐怖分子呢。
-triton(我有一条仰望我的狗!);
2007-9-19
{229}
(#39418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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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没听说过反坐, 就知道连坐, 看来被那些官老爷们呼悠了.
-coolmao(酷猫);
2007-9-19
(#3941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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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官员的权力大,就偷偷把反制自己的条款给改了。所以还是要降低权力的作用。
-triton(我有一条仰望我的狗!);
2007-9-19
(#3941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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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man的我同意用刑。一般的不涉及到人生命的,我觉得不要用刑。不过“好人”是对付不了“坏人”的。
-lilyba(sunshine 阳光灿烂);
2007-9-19
(#39419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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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坐”是针对用刑人的吗?我记得反坐是针对原告的。法官(或县官、大理寺等)处于审判地位,对原告、被告进行审判,如果结论原告诬陷被告,则将刑加在原告身上。
-rollor(Rollor);
2007-9-19
(#3942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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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反坐”。我看的是英文的,我再查查。
-triton(我有一条仰望我的狗!);
2007-9-19
(#39424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