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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中国官员从来没说 dual Canadian-Chinese citizenship,这记者也太不敬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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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茶话 / 政治经济 / Thanks Celil, he give all Canadian-Chinese daul citizenship. We all dual Canadian-Chinese citizenship .
    China says Celil had dual Canadian-Chinese citizenship when he was arrested in Uzbekistan in 2006 on charges he helped set up a political party for China's minority Muslim Uighurs.

    http://www.cbc.ca/world/story/2007/04/30/china-mackay.html
    • 加拿大公民被美国当恐怖分子关起来或者遣送的时候这些人不知道在干什么。我看celil有戏,有朝一日被放回来又可以让政府赔一笔。
    • 只是在这种状况下吧,真的等你回去探亲的时候,你还是要申请签证的.
      • 这里面隐藏的意思是: 政府说你是你就是. 说你不是你就不是. Celil案给中国移民包括已入籍的人最大的启示就是,中国政府可以随时宣布你是中国公民对你实施司法管辖.
        • 没错,所以对我们而言,有什么积极方面的意义呢?根本没有.
        • 不做亏心事,怕他鬼叫门呢?我记得我30多年一直处于中国政府司法管辖,中国监狱一次也没去过。
          • 1. 法律被践踏过一遍以后,就会有第二遍,第三遍; 2. 被鬼叫门的并不都是做了亏心事的.
            • 我是法盲,没看见什么法律受践踏了。我坚定地相信,由于我那30多年没做亏心事,我回中国或者什么斯坦旅行,不会有什么中国司法鬼外国司法鬼叫门。另外,不管谁抓的,我身边少了一个穆斯林“活动家”,我感觉安全了许多。
              • Under Chinese laws, people lose their Chinese citizenship when they become citizens of another country.
                • 老兄,看新闻关键要看原始资讯,CBC的老记的说法也不是金科玉律。关于中国认为......双重国籍一说,最好给出中国官方出处,否则就是记者自由发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 关键是,中国官员从来没说 dual Canadian-Chinese citizenship,这记者也太不敬业了吧?
                      • 关键是,中国政府拒绝承认玉山江的加拿大国籍. 这是践踏中国法律.
                        • 中国不承认它自己认定的它的公民非法取得的外国国籍, 是维护自己的主权。而加拿大少了一个玉江山,好事一桩。
                          • 1. 法律被践踏过一遍以后,就会有第二遍,第三遍; 2. 被鬼叫门的并不都是做了亏心事的.
                            • 真正践踏法律的是加拿大政府。 不但践踏了国际法,还顺带蹂躏了联合国宪章,居然给一个国际公认的恐怖组织骨干公民身份。
                              • 联合国难民署give 玉山江夫妇难民身份
                                • 是因为他用了假身份
                                • 根据论坛桌子同志的资料显示:2001年, 联合国难民署的确曾经授予玉山江难民身份。但是,在之后的2002年,同样是联合国,发布了将东突列为国际恐怖组织的公告。这样,实际上后者已经否定了前者,玉某的难民身份实际上在后者发布时就已经被剥夺。
                                  加拿大对他加入公民的审核和最终决定,应该是在近两年才进行的。你说加拿大是不是在践踏法律??
                                  • But联合国难民署没有剥夺玉某的难民身份. 联合国难民署 never send any document to 加拿大剥夺玉某的难民身份.
                                    • “联合国认定难民”和“联合国认定恐怖组织头目”是两个互不相容的身份,不可能有人同时合法地拥有两者。如果有人曾经拥有两者,则必然有一个无效。如何决定哪个无效呢?那要看时效性,后发布的具有有效性。
                                      这一点跟遗嘱是相似的:如果有两个遗嘱都是真的,那么哪个有效呢?显然是后发布的。遗嘱发布人并不需要发表声明去推翻前一个遗嘱。
                                      • “联合国认定恐怖组织头目” ? Show me. 联合国Never 认定玉某是恐怖组织头目. Only until April.19th 2007, 玉某被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是恐怖组织头目.
                                        • 那么你是想否认玉江山与东突的关系?玉江山是东突骨干成员,他本人及东突都不否认。你如果想从这点上否认,我先问你:美国如何认定卡扎维为基地头目?
                                          • 别忘了,美国和加拿大之间在人权问题上也是有纠纷的。
                                            • 玉山江与东突的关系,就如卡扎维之与基地组织。 他们的关系自己都不否认,是昭然于世的。你如果想为他开脱,这不是一个好的方向。
                                              • "玉江山是东突骨干成员,他本人及东突都不否认"? Show me. On one is 罪犯 until convinced by a Court.
                                                • 卡扎维是基地头目,show me. 毛泽东是共产党头目,SHOW ME. 坐山雕是土匪头目,SHOW ME. 本拉登是恐怖组织头目,SHOW ME.。。。
                                • 而且,加拿大不单单是践踏了国际法,联合国宪章,而且蹂躏了加拿大自家的法律:加拿大移民法明确规定, 罪犯是不可以移民加拿大的,更不用说加入国籍了。
                                  • 罪犯? Only until April 19th 2007, 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玉山江一案宣判, then he is 罪犯 by 中国法律.
                                    • 加拿大移民法不允许罪犯移民,这里的罪犯并不是指在加拿大境内犯的罪,而是在申请人前居住国的犯罪。另外,我说的罪犯指的是联合国认定的恐怖组织的头目,这是国际公认的罪犯。
                                      • “联合国认定恐怖组织头目” ? Show me. 联合国Never 认定玉某是恐怖组织头目. Only until April.19th 2007, 玉某被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是恐怖组织头目.
                                      • 错。比如,在中国违反《反邪教法》罪的罪犯就会被加拿大接受为政治难民。即使东突被认定为恐怖组织,也是在玉山江成为加拿大移民之后,无法阻止他成为移民这件事的发生。
                                        • 第一。联合国认定的恐怖组织成员和中国单方面公布的反邪教法产生的政治难民完全两码事。前者有恐怖犯罪的事实,是政治犯和刑事犯的结合。第二,即使成为移民,如果移民申请有假信息,移民身份无效。将错就错不是明智之举。
        • 这话不对了。首先“中国政府可以随时宣布你是中国公民对”仅限于满足特殊条件的一部分人;其次对你实施司法管辖不需要宣布你是中国公民。
          • 你这样说没有意义。独裁者在一个时间段只能对付“满足特殊条件的一部分人”,如果大家都默不做声,慢慢的就会把所有的人都对付一遍。
          • 这件事核心是胡锦涛不承认加拿大有授予公民的权力,同时肆意践踏自己的国籍法。
    • 你也是偷渡叛逃的么?不是就不必担心
    • 看一下中文报道,就知道鬼子记者是多么搞不清状况:一厢情愿认为玉山江是双重国籍的,是加拿大政府一方,,,,
      • 依照中国的法律,中国公民在申请并得到外国国籍的同时即自动取消中国国籍。然而,中国政府拒绝承认玉山江的加拿大国籍,并拒绝加拿大政府多次提出的要求,不让加拿大驻华使馆官员接触此案,包括对玉山江的探视。 This is the point.
        依照中国的法律,中国公民在申请并得到外国国籍的同时即自动取消中国国籍。然而,中国政府拒绝承认玉山江的加拿大国籍,并拒绝加拿大政府多次提出的要求,不让加拿大驻华使馆官员接触此案,包括对玉山江的探视。 This is the point.
        • 我是法盲,但是讲理。玉山江用假资料申请加拿大公民得逞(他肯定没提他在中国越狱出来的吧),这本来就应该是非法的无效的,虽然加拿大政府愿意受骗,我作为加拿大公民觉得政府是在脑子长包了。中国不承认他在加拿大“非法(违背加移民法)”的加拿大国籍,有道理啊
          总不能你在我这里杀人放火,越狱潜逃到外国,拿着个外国护照,咱俩见面就既往不咎了?这才是没道理吧?
          • 加拿大国籍“非法" or not, need 加拿大法院评断, not 中国政府.
            • 加拿大国籍“非法" or not, 中国政府当然不能宣判,但这世界是个思想自由的世界right?中国政府当然可以有自己的判断:承认 or 不承认。我支持:抓坏人,决不手软!
              • 我支持:抓坏人,决不手软!But 不能拒绝承认玉山江的加拿大国籍, 不能拒绝加拿大政府多次提出的要求,不能不让加拿大驻华使馆官员接触此案,包括对玉山江的探视。This is the point.
                • 中国不承认它自己认定的它的公民非法取得的外国国籍, 是维护自己的主权。而加拿大少了一个玉江山,好事一桩。
                  • 1. 法律被践踏过一遍以后,就会有第二遍,第三遍; 2. 被鬼叫门的并不都是做了亏心事的.
                    • 真正践踏法律的是加拿大政府。 不但践踏了国际法,还顺带蹂躏了联合国宪章,居然给一个国际公认的恐怖组织骨干公民身份。
                      • 联合国难民署give 玉山江夫妇难民身份。
                        • 根据论坛桌子同志的资料显示:2001年, 联合国难民署的确曾经授予玉山江难民身份。但是,在之后的2002年,同样是联合国,发布了将东突列为国际恐怖组织的公告。这样,实际上后者已经否定了前者,玉某的难民身份实际上在后者发布时就已经被剥夺。
                          加拿大对他加入公民的审核和最终决定,应该是在近两年才进行的。你说加拿大是不是在践踏法律??
                          • 要加强对加拿大法律系统的了解。难民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变成了加拿大永久居民,对难民署来讲,这个案子就结了,不再讨论了。永久居民在加拿大拘留三年以上,满足基本条件,就可以申请成为公民。这个过程,所有永久居民都一样,跟难民申请无关。
                            • 要加强法律的了解,要了解加拿大法律规定,用假资料换来的移民身份,是无效的,因此加拿大在后来就应该剥夺玉江山的难民和因此而来的永久居民身份,就更不用说后来的公民申请了。高山一案就是一个例子。
                              • 首先,玉山江到底用了什么假材料申请难民,我不知道。你知道吗?其次,谁去揭露他的假材料?好像没有人。第三,如果他申请公民的时候造假,那么他的公民身份也可能会被取消。但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人要求移民局取消他的公民身份,所以,他仍然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利。
                                • (#3644895@0) I agree with you
                                • 与江山用没用假身份,对事件结论没有影响。原因是:如果用了假身份,那么没有疑问,他的pr和citizen都无效,加拿大还可以委屈地说自己被蒙骗了;如果没用假身份,那么事情就严重多了,加拿大就是咎由自取。 设想这么个场景:
                                  玉江山:嘿,俺是国际红色通缉令逃犯,还是联合国认定恐怖组织的领导之一,俺想加入加拿大永久公民,你看着办吧。

                                  加拿大:no, don't worry about it, my frined. that won't be any problem. here is your PR, take it and have a great live in canada.

                                  如果是这样,就像我说了若干遍的那句话:加拿大不但践踏了国际法,联合国宪章,还蹂躏了自己的移民法!!
                                  • 你若干遍地忘了时间顺序。
                                    • 时间顺序是这样的: 东突对平民的恐怖袭击--〉 中国政府打击东突--〉东突分子申请难民身份--〉联合国认定东突是恐怖组织--〉加拿大授予东突骨干玉江山公民身份--〉玉江山被逮捕。。。这里面其实最重要的事件, 恐怖袭击,发生在最前面!
            • 国家和国家之间,又没有法律规定如何做。你说我认为的恐怖分子是你的公民,要保护,我说你认为的公民是恐怖分子,要关起来。都有道理,都不是100%对,相比之下,加拿大不检讨自己的做法有没有问题,显得很没有EQ
            • 你这话对,但只是适用在加拿大的领土上。玉现在在中国,凭什么要让中国政府不按本国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去办,而要按加拿大法律去认定?谁脑子灌水了?
              中国的一些具体法律条文是没有详细到把每个细节都考虑到,因此才会有“司法解释”这一说,但“司法解释”本身却也是人大通过的具有合法地位的。
              就玉案,从常识角度,以及普世哲学来说(包括绝大多数其他国家的司法实践及法律条纹),我认为中国法院按玉是本国公民的标准来审判没有什么不妥。

              对于中国政府也好,法院系统也好,不承认玉的加拿大国籍,完全是从本国法律角度来的。如果按本国法律,玉是加拿大国籍的人,中国政府照样可以审判/判罪外国人。

              至于有人担心的:你在中国没有任何犯罪嫌疑,合法进入加拿后,取得加拿大国籍。中国政府自然会认为你放弃了加拿大国籍。但你以后对中国犯罪。如果你进入中国后,照样可以审判你。因此,如果你有被中国逮捕/审判的嫌疑,你就别去中国旅行了。如果你以已经被中国政府通缉了,就别去与中国有引渡条约,或者中国的友好国家旅行了。
          • 在加拿大申请难民的人,有很多是从原居住国司法机构逃亡出来的。所谓逃亡,包括越狱。
            • 这些人都该给难民?要是萨达姆逃过来,也给?
              • 都该给?你别开玩笑好不好。我一共接触过四个案子,其中只有一个申请难民成功。另三个中,两人被拒,一人失踪。
              • 而且给了身份伊拉克政府和它主子美国都不许动他一根汗毛,加拿大NB大了。
                • 敢不敢动是一回事,该不该动是另一回事。别忘了,美国和加拿大之间在人权问题上也是有纠纷的。
    • 标题的结论好像一厢情愿了一些。加拿大官员或 CBC 记者以为中国官员说的意思是 “玉山江曾拥有中加双重国籍“ 未必表示中国官员真的这么说过。我比较相信他们只是说不承认他的加拿大国籍。当然,一个人是否拥有加拿大国籍不应该由中国来决定。
      • 不完全对。加中各有各的主张时,就应该按属地原则吧。玉是不是已经脱离中国国籍,也同样不应该由加拿大来决定吧?玉现在在中国,中国司法能够触及,当然会按中国主权去做。
        如果玉在加拿大,我想中国政府除了向加拿大抗议几声外,也没有其他办法,只能任由加拿大政府处理了。

        而且现在有联合国的认定,从国际法上,加拿大政府站不住脚。从国际法角度,加拿大政府都没有理由去干涉中国。加拿大应该检讨自己的过失!!!那些材料准备完整,材料真实,符合移民条件的人却有时会被无端锯掉,而不给任何理由;却让恐怖分子/他国犯罪分子漏网而来,而且请神容易送神难。玉山江,高山,赖昌星,等等。除非你们与他们是一丘之貉,否则没有替他们说话的理由。
    • 我虽是法盲,但理解国际法不是这个逻辑吧:你我两个建交的国家,你国立个法,授个权给某人某组织, 危害我国利益,我这个国就不能反对/不承认?我这个国当然要反对/抗议,如果有能力有机会,要阻止/推翻你国的法律,保护我国利益。这就是主权吧?
      • 你授予我的在逃犯以公民的保护,你要我到你的法院推翻这个保护,我干嘛这么麻烦,抓,没说的。
        • 中国法律授予中国的在逃犯以加拿大国籍.
          • 你还是没搞清状况 #3644445@0 你自己又说 #3644470@0 有点乱了?
            • 中国政府 not = 中国法律. 中国法律说" 玉山江加拿大国籍 ". but 中国政府拒绝承认加拿大国籍. So中国政府践踏中国法律.
              • 你只是基于新闻报导吧,而且还是英文媒体,你确信他们真正听到了“dual citizenship"的中文出自中国法官之口?
      • 要师出有名才行。中国司法机构可以审判危害自己国家利益的外国人,除非那个外国人有外交豁免权。现在加拿大并没有阻止中国审判玉山江,只是希望按照领事协议,保证本国公民受到公正审判。
        • Yes, this is the point.
        • 尊重是相互的!你会对一个一而再再而三藐视你侮辱你的人一如既往地彬彬有礼吗?
          • 就事论事。谁侮辱你了?
            • 你如果认为这个比喻对你有冒犯, 我深表遗憾。我的意思是加拿大对中国有辱在先。
              • What is it?
                • 明知其是恐怖分子仍然我行我素地纳其为公民。
                  • 你这句话跟你前面说的内容矛盾。
                  • 照这逻辑,世界上恐怕没有几个国家没被加拿大侮辱过。
        • 中国这招够绝的:没有判处死刑,国际社会不会过分谴责;而他永无出头之日,和哪个叛逃的飞行员李显斌一样,有加拿大身份,最后死在上海的监狱里。
          • 小样,你以为弄本加拿大护照就没事了??中国监狱里外国人多了,还有美国、德国等西方国家的公民呢!去这里看看:http://cn.bbs.yahoo.com/message/read...aitai_160.html
          • 绝个P,这是中国外交特使来渥太华做的单方面妥协,这又是政府在人眼皮底下干涉司法独立的一件蠢事。
    • calgaryman,你对保守党太热爱了,和那个axe对自由党的热爱有得一比。
      • 咱们calgarian当然感谢保守党.是保守党保证了我们石油产业的健康发展. 保守党万岁万岁万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