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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司发通〔2013〕78号)确立了公证机关赋能制度,即经公证机构审查确认身份的继承人,凭借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方才具有查询作为被继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信息的权力。继承人为多人的,可以单独或者共同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查询请求。
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已经在公证机构办理了继承公证,就可以要求公证机构出具《存款查询函》,凭借此函查询银行流水以及交由银行管理、知悉的理财产品、股票、基金、信托等其他财产权益的关联信息。
楼主离的远,疫情期间又不方便回国,老人生前没有回去养老送终。等老人过世之后,准备继承自己那份遗产时,才发现已经没有遗产可继承了,因为钱已经在老人去世前被国内的兄弟姐妹们分光了。估计现在唯一还有可能拿到的继承也就是房产那一部分了
账户里已经没钱了。所以楼主忿而想查账把钱找回来。难!因为钱是老人生前分光的,而不是遗产。感觉楼主最大的失误是老人生前没有回去,错失了和兄弟姐妹当面分钱的机会。现在钱已经进入了兄弟姐妹的口袋里了,怎么可能会再拿岀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