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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里的话之对错、上帝会骗人吗?

其对错乃是指圣经的意思(启示和教导)而不一定是指圣经中某个人物的话之对错,比如说约伯记里还有撒旦控告约伯的话,当然也有约伯朋友的话不适当的指责约伯。当然,这是比较明显的。在基督徒里,有一些比较糟糕的现象(属于缺乏基本的理性分辨),说上帝也会骗人。比如说,圣经有时会提到上帝让说谎的灵进入到某些悖逆的以色列人(或外邦人)里,或者说上帝要让某先知瞒住某些不信的人,有些人就认为上帝也会骗人。我认为基督徒正常的理解应该是:这是上帝对不信的且好说谎的人一种罪罚,而不是上帝要骗人。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本性说谎不愿悔改,即由于个人利益人性上的说谎不知悔改,那么上帝就会罪罚那人的灵性,使其灵性受说谎之灵的鼓动,使之心灵煎熬。受煎熬之中也许才会悔改。这一情形是讲说谎者从人性之说谎遭到灵被迫说谎的罪罚,被警示悔改。另一种情形是说谎者本身就被说谎的灵侵害而难以悔改,那么上帝可能会容许其他人的使用隐瞒真相的话忽悠那些说谎者,以此揭露出说谎者的灵性表现,并且使其人性受到罪罚。
总之,遇到这类问题,圣经的意思是启示出的意思,而不应该是和我们思维习惯中的意思,否则就把上帝当作常人或甚至把自己当作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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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拾英 / 心灵感悟 / 圣经里的话之对错、上帝会骗人吗?
    其对错乃是指圣经的意思(启示和教导)而不一定是指圣经中某个人物的话之对错,比如说约伯记里还有撒旦控告约伯的话,当然也有约伯朋友的话不适当的指责约伯。当然,这是比较明显的。在基督徒里,有一些比较糟糕的现象(属于缺乏基本的理性分辨),说上帝也会骗人。比如说,圣经有时会提到上帝让说谎的灵进入到某些悖逆的以色列人(或外邦人)里,或者说上帝要让某先知瞒住某些不信的人,有些人就认为上帝也会骗人。我认为基督徒正常的理解应该是:这是上帝对不信的且好说谎的人一种罪罚,而不是上帝要骗人。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本性说谎不愿悔改,即由于个人利益人性上的说谎不知悔改,那么上帝就会罪罚那人的灵性,使其灵性受说谎之灵的鼓动,使之心灵煎熬。受煎熬之中也许才会悔改。这一情形是讲说谎者从人性之说谎遭到灵被迫说谎的罪罚,被警示悔改。另一种情形是说谎者本身就被说谎的灵侵害而难以悔改,那么上帝可能会容许其他人的使用隐瞒真相的话忽悠那些说谎者,以此揭露出说谎者的灵性表现,并且使其人性受到罪罚。
    总之,遇到这类问题,圣经的意思是启示出的意思,而不应该是和我们思维习惯中的意思,否则就把上帝当作常人或甚至把自己当作神了。
    • 吃智慧果会死吗?亚当又活了几百年。这中间他想了好久,上帝是不是骗他的?
      • 亚当没死吗?如果在吃的“那日”里没看到肉体的死,那么死的是什么呢?死的意义是什么呢?耶稣说过一句话:让死人埋死人。死人怎么来埋死人呢?
        • 再看看这个连接(STRONG'S),注意到“死”(4191)的用法,就很容易理解吃的”日子“会死的含意了。
      • 我们本是按神的形象被造,
        神是永活着的,所以人是不死的。但因着我们人悖逆,不听神的警告,所以死临到众人,这就是我们现在人人都必有一死。神当时警告亚当吃了必死,但没有说什么时候死,只是告诉他必死。这是第一次的死,第二次死是指灵的死,信他的有永生,指的是灵的永生。
    • 明白。耶稣说过不要质疑上帝
      • 有些我们没有搞明白的事,往往不是属世的事,所以最好是留在默想中祷告,尽量避免用通俗的思想或言词给出答案。
        • 圣经就是这样,越质疑问题越多,永远没完没了的。不如这样,要解决这个问题,就不要有问题,一了百了吧?
          • 总体来说,没有问题就表示不关心,不关心就不会信,所以,没有问题就难以信。关键是问题的前设:是我自己出了问题呢,还是上帝的问题?有时会质问上帝为什么如此等等,也就是说为自己的问题质问上帝。
            • 那绝对是自己的问题。心不够单纯,信什么都难
              • 是的!但是信之前哪有那么单纯呢?除非见到异象,一次烫除人的杂念。
                • 心里老有东西放不下,确实不太好办啊。所以往往有些人要受到重大打击,万念俱灰一无所有的时候才放下一切,心才变的单纯起来
                  • 这种情况应该不少。有时候上帝要启发人,会使人变得软弱,哪怕在一件小事上。借此人呼求主,并得到主的怜悯。
                    • 所以宗教情怀要从小开始。半路出家困难不少,必须一一克服。呵呵
                      • 是的。
                      • 小平同志在8X8以后也领悟到这点:洗脑要从娃娃抓起
                        • 那也未必啊,MSL生来就是。世人就好像是,或生来就是或被洗。不好玩啊:)
                        • 宗教的真理不是洗脑得来的,是涤清脑中的洗脑垃圾得来的。真理只有一个,干扰越少,越容易看见真理。
                        • 魔鬼給人洗腦確實是從小開始更徹底。但相信主耶穌不是被洗腦,而是罪得赦免,重生得救,所以無論什麼年齡、什麼背景下相信都可以。
                    • “天将降大任与斯人也……”
                      • 其实就是尽到人所当的本分,信什么就尽量去行。
                        •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们努力可能成功,不努力肯定不能成功。这么浅显的道理,谁都知道,只是因为人的原罪,因为懒惰和愚钝,大多数人都不够努力。
                          很多人去教堂,是抱着希望主钦点自己上天堂的念头的。自己不努力,去教堂也没有,主不会提拔懒惰的人。我很佩服楼主的研究精神,这是努力的极好表现。
                • 邀请你参加我们末后事工明天的团契,你会经历一些神迹奇事,就知道神是活着的。
                  • ,可怕没时间。我们每天都知道神是活着的,圣灵住在我里面,主与我同在 :)
                • 看到异象只能证明自己走出原来自己的囚笼,睁开眼看见了没看到过的东西。异象可以作为鼓励,但不要把异象完全信以为真,异象后面还有异象。异象是明灯,但如果你总停留在明灯的照耀下,你就走不远。要获得更高远的真知,必须经历长期的黑暗。完全相信异象本身,也是杂念。
                  • 说得挺好,异象是启发,是上帝对人教导的一种方式,让人归向他,被他带领。
                    • 有时候异象是魔鬼给我们看的,如果我们信以为真,就走入歧途了,道家修炼叫“走火入魔”。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让心平静,看到了就看到了。心中一兴奋,觉得主恩典我了,这又是私心作祟,要当心。
          • 不理解圣经,可以说是读经人的错,应该提问题,尽量去理解,不仅理解上帝的本意,也要理解记载圣经的教徒的心理。
            理解圣经有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尽量理解上帝的原意,第二个层面如果发现上帝说的有问题,想想是不是转述记载圣经的教徒理解的局限性。教徒也是凡人,他们也会犯凡人的错,将心比心,就比较好理解他们的误解了。这叫“透过迷雾看真相”。

            我们凡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自己迷糊,周围的人也迷糊。本来好好的信息,被迷糊的众人反复的传来传去,就走样的。认真的教徒,应该努力通过自己和别人的迷雾,看到真理。Enlightenment的意思就是走到光下面,看到真理。

            不努力,永远在迷雾中。
        • 对,尽量不要急着用语言表达,因为语言本身是浅薄的,一是限制了本意,二是一旦我们说出来了,就会成为一种定论,阻止我们真正深入地理解主的深义。所以很多宗教有“禁言”的修炼方式。
      • 有吗?是前人说的吧?“经上又记着说:'不可试探主你的神。'” . 「你们不可试探耶和华你们的神,像你们在玛撒试探他一样。
        • 不可能没有质疑,而在于要如何面对质疑。
        • 试探了不是就质疑了吗,否则干嘛要试探呢?应该就是一个意思
          • 试探往往是受个人私意所至。
            • 同意。因为有求于上帝,就会觉得上帝在试探我们。有求于上帝,就是私意。要完全相信上帝,把小我放下,心胸坦荡,就没有什么试探不试探的。
      • 不质疑上帝也不对。上帝说的话是圣经上记载的,
        是上帝的信徒很多年来记载下来的。人们传话尚且会传错,更不要说凡人转述上帝的话了。

        当然上帝本意也许有错的地方,但对于我们凡人来说,还是不必操心那一点点错误了。就好像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在发表之后自己发现了一些小错误,纠正了。这不影响我们相信爱因斯坦。

        在佛家修炼里面,因为后世的经卷都是转述之后的转述,可能离本意越来越远,所以提倡去寻找最早最原始的佛经。
    • 对,上帝的话只是启示,不能按字面意思来理解,也不能断章取义,否则就是教条主义了。上帝的启示含义非常非常深,所以需要大家去深深地体会。
      体会是要根据自己的情况,体会时也不要急躁,灵感一般是在放松的情况下出现的。比如读了一句圣经,感觉比较奇怪,说不出来,就多读几遍,然后放下圣经,去做其它的事,不要在心中苦苦纠结。主会暗中在你心中做工,也许什么时候你会灵光一闪,“啊,主说的是这个意思啊。”

      从心理学上说,是让潜意识开始工作。主的启示大都在普通人的潜意识层面作用,所以看字面意思,用表层意识去理解,常常是相互矛盾的。

      那些攻击圣经前后矛盾的人,都是浅薄不懂圣经深义的人。
      • ”不能按“和 ”不只是按“可是差得19万8千里呢 。上下文意思很重要啊:)
      • 神的启示奥秘纯全。按字面意思理解不会错,按更深意思理解也不会错。只要“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 ,”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 意思只有一个,但怎么去发现原意和其意义呢?所以有不同的解经法,比如说犹太传统,圣经隐含了四层意思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根据犹太传统,圣经隐含了四层意思:
        1、字面层 (פשט,Peshat):圣经经文最基础的字面含义,今天大多数基督徒只承认圣经的字面部分。
        2、引申层(רמז,Remez):圣经的第二层含义,主要解经方法是研究一句经文首字母缩写,某些极少数出现的单词,某些特殊字母(如某个字母写的或大或小),数字学(Gematria: 将希伯来字母转化为数字,寻找经文之间的数学规律)以及研究某些圣经中看似错误的拼写与语法背后更深的含义。第二层解经的主要参考资料有拉比雅各 本 哈罗西(Rabbi Ya'acov ben Harosh,又名 Baal HaTurim)编写的圣经注释集 Baal HaTurim
        3、寻找层(דרש,Derash):圣经的第三层含义,其主要解经来自《米德拉什》(希伯来语:מדרש, 英语:Midrash)
        4、神秘层(סוד,Sod):圣经最深处的奥秘,其主要解经依据来自拉比西蒙 约哈衣(Rabbi Shimon bar Yochai)编写的《光辉之书》(希伯来语:ספר זהר,英语:Zohar)
        将四层解经的首字母P R D S相连,就组成了Pardes (פרדס) 花园,乐园一词,即英语Paradise(乐园、天堂)的词源。
        根据《巴比伦塔木德》节期献祭篇14b(Babylonian Talmud Hagigah 14b)记载:有四个拉比追求圣经第四层的最深奥秘,其结果是第一个拉比Ben Azzai死了,第二个拉比Ben Zoma神经失常,第三位拉比Acher最终成为了异教徒,只有第四位拉比阿齐瓦(Akiba)成功了。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有意思,这多层意思的追寻与道家修炼与理解经文过程类似。
          第一层也是字面意思,普通人都看得到,可以背诵,但普通人的解释都是牵强附会的,或者仅仅停留在概念层面。

          第二层是多层隐含意思,需要开了天眼的人才能发现。同样的文字可以做很多种不同的解释,每种解释都有极深的含义。一般修炼者可以在一句话里面畅游很久很久,得到巨量的信息和感悟。

          第二层因为是多维多层的,所以其实代表了很多很多层。

          而最后一层意义是道家智慧的最高境界,只有极少数顶级修炼者能够达到。理解经文和修炼行为是一体的,在接近最终深义的过程中,用道家修炼者都知道每一关都九死一生,尸横遍野。这指的是修炼者真正的死亡,还不包括发疯。据记载,吕祖为了让自己徒弟掌握一条进入深义的道路,2000徒弟死了800,还不算发疯的。

          各宗教的记载惊人地相似,是有道理的。我自己深有感受。修炼路上的险恶,不是一般人能够尝试的。
          • 释经学的历史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4。9。1 马丁路得的释经原则:(Martin Luther 1483 - 1546)

            心理学的原则:信心和圣灵的光照乃是解释圣经者个人必备的属灵条件。信徒必须寻求圣灵的引导,并且倚靠这种引导。

            权威的原则:在神学方面,圣经乃是最高、最终的权威,所以应该超越一切教会权威之上。

            字义的原则:这原则取代了中世纪寓意解经的四重释经体系 - 字义的、寓意的、灵意的和借喻的。(Literal, allegorical, anagogical, tropological)路德强烈主张按字义解释圣经的重要性。在这个原则底下,还有三个原则:

            路德拒绝寓意法:他称用寓意法解释圣经为“肮脏”、“无赖”、“陈腐”的。他其实反对的是天主教的寓意解经。如果用寓意法解释的结果是有关基督的,而不是支持教皇制的,那么他就不激烈反对。

            路德接受圣经原文的重要性,他本身竭力鼓吹人多学习希腊文和希伯来文。

            历史和文法的原则:这是无法和字义的原则相划分的。解释圣经的人必须注意文法;注意作者的时代、环境、和条件;注意该段经文的上下文。

            独立自足的原则:一个敬虔的基督徒能够了解圣经,不需要罗马天主教所提供的官方解释的指引。圣经是一本清楚的书,不是天主教所说的暗晦不明的书。对路德来说,所有信徒皆为祭司,所以每一个信徒都能明白圣经。圣经本身足够清楚,能使信徒明白其含义,并且它自成一个独立的世界,所以我们应该以经解经。圣经中若有含义不明之处,天主教就求助于不成文的教会传统。可是,路德却以为解经者应把自己限制在圣经之内,以含义清楚的经文来解释含义不明的经文。

            基督论的原则:字义解释圣经的方法,其本身不是解释圣经的目的。解释圣经最终的目标是要找到基督。路德说:“试验圣经中各卷书的一个正确方法是,看看它是否以基督为中心。”这句话是很有争议性的,有的人可能因此故意的把基督读进每一个章节。

            律法与福音的原则:这是路德最主要的解经原则之一,就是要仔细分别圣经中的律法和福音。把福音和律法混在一起是错的,像天主教把福音化为新律法(行宗教上的善工等),同样的,拒绝律法或反律法也是错误的。律法乃是上帝论到人的罪以及人的不完全之话语,其目的是要迫使我们在罪恶的重担之下,屈膝下跪。福音是上帝的恩典、救赎的能力。所以,我们在解释圣经时,绝对不可以把上帝这两种不同的活动,或圣经中这两种不同的教训相混淆。

            4。9。2 加尔文(John Calvin 1509 - 1564)的释经原则:

            他坚持圣灵的光照乃是解释圣经的人必备的属灵装备。

            和路德一样,他拒绝寓意解经法。加尔文称这种解经法是撒但的工具。

            以经解经:这是他的基本信念。这包括了拒绝中世纪的四重意义解经体系,而采用字义的经文释义法;要听圣经所说的话,而不是先订下许多的教条理论,然后研究圣经,摘录经文以支持这些理论。

            独立性:任何根基不稳、皮毛的或是没有价值的经文释义法,他一概不用。假如所用的经文释义方法不恰当,他就拒绝引用其结论作为正统信仰的辩护。

            解释预言,末世论和有关以赛亚的经文要特别谨慎。

            我们可以肯定的说,加尔文是基督教会历史中第一个科学的解经家。在整个教会历史中,没有一人能像他一样,推出一部几乎包括全本圣经的,那么科学化、有价值的圣经注释。他的《基督教要义》(Institution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是名闻遐迩。加尔文主义也称为改革宗信仰,就是源自这本著作。加尔文神学的核心是上帝至高的主权;其他教义都隶属于这个大前提下。(请参考加尔文神学的五项要点,TU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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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0 宗教改革后的教条主义和敬虔主义。

            十七、十八世纪的二百年之间,发生了几个影响深远的运动,这跟释经学是息息相关的。

            4。10。1 加尔文主义之兴起:

            韦斯敏斯德信条(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于一六四七年在英国议会通过,一六四九年在苏格兰议会通过,它是记载英国加尔文主义的信条。韦斯敏斯德信条对圣经的评论是:“无误的解经定律就是圣经本身;因此,当任何一段经文真实及全面的意义受到质疑时,就必须从其他更明确的经文探索、理解该段经文的意思。”

            4。10。2 对加尔文主义的反应:

            亚米纽斯(Jacobus Arminius 1560 - 1609)是荷兰神学家,反对加尔文某部分的教导,特别是关于预定和定罪的教义,主张人有自由意志。他的跟随者于一六一0 年将他们的主张编集成《抗辩文》(Remonstrance)。

            亚米纽斯主要的神学观点如下:上帝根据他的预知,而有条件地拣选人得着救恩;上帝的恩典可被抗拒;基督的救赎是普世性的;人有自由意志,人借着先前恩典(prevenient grace),可以在救恩上与上帝合作;信徒有可能失去救恩。

            这个教义广泛的流传在今天的路德宗、卫理宗、圣公宗、安立甘宗和五旬宗。

            4。10。3 教条主义的时代:

            罗马天主教于主后一五四六年的天特会议(Council of Trent) 正式宣布传统与圣经的权威,又决议以拉丁语武加大(Latin Vulgate) 译本圣经,为阅读和教导的标准版本。更正教(Protestant)为了对付不少兴起的异端,开始形成自己的教义、信条坚固其立场。这段时期的教会生命落入最低潮,神学家之间互相攻讦。有人说:“他们以神学上憎恨的不自然眼光来研读圣经。”这是为什么在解经法上没有什么特出的表现。

            4。10。4 敬虔主义的兴起:

            敬虔派就是在不满这种状况的情形下发展出来的。敬虔主义致力于恢复圣经为属灵的食物和滋养,读圣经为造就自己。这是特别针对教条式经文释义的反应。史宾纳(Philipp Jacob Spener 1635 - 1705)是它的创始人。富郎开(A.H. Francke 1663 - 1727)和本革尔(J.A. Bengal)是这一派的佼佼者。他们强调人需要过圣洁的生活,每个信徒皆祭司,要查考圣经和祷告的重要性。他们强调按文法和历史解释圣经,以及把圣经实际应用于属灵生活上。

            这一派影响深远。它影响了莫拉维弟兄会(Moravians)、清教徒、卫斯理(Wesley 1703 - 1791)、爱德华滋(Edwards)、亨利马廷(Matthew Henry)、和贵格派的人士。

            这里要提醒大家,解经不能没有敬虔的态度,但敬虔本身并不能担保解经一定正确。其实,敬虔派以灵修为目的的解经法有两个大弱点:

            这种解释圣经的方法,很容易会落入寓意解经法的陷阱中,特别是在解释旧约时。因为努力想寻找出某一段经文的属灵真理与实际应用,往往会把那段经文最基本的字义含意忽略了。假如不是用寓意法解释,就是用预表法解释得太过分。比如,加尔文派的人可能根据会幕门板中的闩木,解释为一次得救永远安全的理论;亚米纽斯派可能根据加底斯巴尼亚信心失败的那段经文,解释成救恩可以失落的结论。

            以灵修为目的解经方法,有可能取代了以经文释义和教义研究的方式研读圣经的方法。若要灵命健康,一定要有扎实的经文释义作骨干,以坚强的教义研究作为联络各骨干的筋脉。如果读经只是完全以灵修为目的,那么圣经中的教义和真理就没有办法完全表达出来。记着,从光照中得到的不等于是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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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1 十九世纪的主观主义、自由派解经法

            4。11。1 主观主义:

            两个最特出的人物是士来马赫(Friedrich D E Schleiermacher 1768 - 1834) 和祁克果(Soren Kierkegaard 1813 - 1855)。主观主义认为知识来自个人的主观经历,能认知一种主观的经历或感觉便为至善。

            士来马赫是一位德国基督教神学家。他拒绝圣经的权威,强调感觉及自觉性在宗教里的地位,认为基督教应被视为感性的宗教,而非一连串的教义或是道德的体系。有人称这是“感觉神学”。他也被称为“现代宗教自由主义之父”或“新正统主义之父”。他不把罪视为在道德上违背上帝的律法,他将罪定为:“当个人只想靠自己而活,要从宇宙及与周遭的人隔离。”他反对历史教义,如童贞女生子,代赎观念,及基督的神性,因为他认为这些都不重要。他认为基督只是一个观念上的赎罪者,也就是说,基督只是一个理想的榜样。

            从此,批判圣经蔚然成风。

            祁克果是丹麦哲学家,被称为“近代存在主义之父”。他的看法是,文法的、字义的、历史的研究圣经方法只不过是一个开始。要把圣经当作上帝的话语来读,必须心口合一,小心谨慎,迫切的希望与上帝交谈。他举一个比喻:有一个孩子,因为自知回到家里屁股要挨打,所以事先就在裤子里垫了许多的餐巾,打起来就不痛。同样的,圣经学者们用了太多学术上的文法、字义、经文注释垫在自己身上,结果上帝的话语没有办法进到他的灵魂去。“若不与上帝的话语单独相处,这人不算是真正的读经。”祁克果写道。

            4。11。2 自由派解经法:

            这是唯理主义,或历史批判主义的解经法。他们强调人的理性能够分辨真假,因此圣经中凡符合人的理性的方可接受,否则可不用理会,甚至摒弃。这一派的开山祖师是霍布士(Thomas Hobbes 1588 - 1679)和斯宾挪莎(Baruch Spinoza 1632 - 1677)。这种对圣经的批判,在第十九世纪达到了最高潮。这些宗教上的自由主义者,在研究圣经时遵循下列的规则:

            他们相信我们研究圣经的方法应该受“现代的看法”(Modern mentality)之管制。他们所谓的“现代的看法”包括许多内容,如:高等教育机构所使用的学术标准、科学的看法和科学方法的可靠性等。圣经中的记录若不合乎以上的标准,就应当被弃绝。学术的要求是,把所有的书都看作是人的作品,都采用同一个方法来研究,圣经也不例外。科学认定自然界的规律性,因此神迹之说不应被接受。有关罪、堕落、地狱的道理,和自由派的道德标准发生抵触,所以应该被抛弃。如果经文含义不明,就可以加以增删,修正标准译本(RSV)旧约部分就常常如此作。

            他们给灵感或默示重新下定义。既然他们拒绝接受上帝一切超然的、神迹的活动,当然就不接受有关灵感和启示的这种超自然的道理。

            超自然的再定义。超自然可以定义为:不寻常的、神迹性的、神谕性的、不是平常人的知识或能力所能认识的。或者可以定义为:超越物资秩序之上,或超越单纯的自然程序之上的,例如:祷告、伦理、纯粹的思想、不朽等等。对于正统派,这两种定义都能接受。自由派却只能接受后者。这一派学者说,解释圣经的方法应该和解释其他古典文献的方法一样。圣经中的神迹以及超自然的记载,他们就视之为民间传说、神话、或诗歌的描述。

            把进化论的观念应用于以色列的宗教以及这宗教所保存下来的文献。在伦理上和宗教上那些原始的、粗糙的资料都是属于早期的,而那些比较进步、高超的都是属于晚期的。所以我们可以把以色列人的宗教演进过程重新排列出来,而其文献(旧约)也可以重新加以安排。由于他们的这种观念,所以就把先知置于律法之前,把旧约中的各卷书以及书中的材料,作相当程度的重新安排。对于新约,他们也一样看待。耶稣按照先知的最高标准乃是一个好人。可是神学的思想和希腊的行而上学思想,却把他转变成一个信条中的奇怪神人。新约的批评学者必须具有考古学专家和地质学专家的能力,能够把加在历史的耶稣身上那一层的附加物剥除。

            适应的观念被应用于圣经。由于使用古代过渡性的、会败坏的神学词句,圣经中的许多神学内容都被削弱或被摧毁了。例如:保罗要描写基督之死时,所能够用的词句只是犹太人的献血祭。所以保罗所传代赎的道理乃是为适应当时人的观念,对我们没有约束力。同样的道理,亚当和夏娃,约拿等历史的真实性都必须重新的演绎。

            用彻底的历史方法来解释圣经。他们以特别的贬低态度使用历史的解经法。他们所追求的不止是研究各段圣经的历史背景,他们的目的是要破除圣经的独特性。他们使圣经成为一个不断改变,不断迁移的现象,所以我们不能说,那一个时期的宗教是正统的,那一个时期的圣经文献是正典。他们又因为强调,我们一定要了解某段经文对当时听众的意义,结果他们就不接受预言中的那些预言性和预告性的因素。他们拒绝这一类预言。

            宗教的自由主义受到了哲学的影响。康德(Immanual Kant)主张,宗教的精髓乃是伦理或道德的意志。他自己所使用解释圣经的方法,完全是伦理的解经法。凡是与伦理无关的,他即将之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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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2 二十世纪的新正统派和布特曼主义

            巴尔特(Karl Barth 1886 - 1968)于一九一九年著《罗马书注释》,把圣经解释学带进了一个新的纪元。他采用一个新的神学解释法来注解罗马书。因为这个运动强调上帝对人的审判,所以又称之为“危机神学”(Crisis Theology)。(人透过危机关头来经历神)巴尔特带动的这个派别被称为新正统神学(Neo-Orthodox Theology),意味着经过近二百年的自由主义后,基督教信仰回到正统的道路,然而“正统”这个名称是不确切的,因为新正统神学虽然比之前的自由主义更重视圣经,但它仍保留自由主义的基础。

            下面介绍这一派有关解经原则的一些特色:

            启示的原则:他们不相信圣经没有错误的理论,也不接受圣经无谬论。最重要的是,他们拒绝接受传统的启示观念。对巴尔特来说,圣经不是上帝客观的话语,而是上帝话语的见证。圣经作者只是写出他们有关上帝启示的经验;在读经的时候,人也可经验到上帝的启示。这样说来,圣经就只是对读经的人才成为上帝的说话。

            巴尔特把上帝的话语分成三个范畴:(1)“启示的话语”(Revealed Word),也就是上帝透过使徒及先知所说的话,来启示自己。(2)“书写的话语”(Written Word),也就是人为的启示的积存。因为圣经是人所写,所以圣经就不能视为与上帝的话语相等。(3)“传讲的话语”(Preached Word),也就是上帝话语的宣告。当上帝的恩典临到一个人,圣经便成为上帝的话语。换句话说,上帝的话并不是正统派所了解的那种话,而是上帝个人亲自的临在。“上帝的话”乃是上帝亲自临在我的意识中。这种话语的客观形态就是耶稣基督,他乃是上帝之临在于怜悯、恩典、和好中。当上帝借着耶稣基督对我说话,而我有回应,那么这就是启示了。

            所以,新正统派解经家,在寻找圣经字面背后的上帝的话语。自由主义者认为,圣经字面的背后没有上帝的话语,它只是记录了一些了不起的宗教经验而已。正统派的人士主张圣经里的字面,和其背后的上帝的话语,实在是二而一。新正统派的思想家则想从圣经中这些属人的、会错误的字面,去挖掘出对上帝话语的原始见证。

            基督论的原则:上帝赐给人的话语就是耶稣基督。圣经中只有见证上帝话语的地方才有约束力。巴尔特认为只有见证耶稣基督的经文才有约束力,教义只有在与耶稣基督相关联的才能被了解。

            读旧约的时候,我们会遭遇到许多事件。凡是不和基督相和谐的,都是没有效力的见证。所以,像创造、罪等这些道理,不能直接从旧约来加以了解,因为只有在基督里面我们才能真正了解什么叫被造之物,也只有如此我们才能了解创世记中的创造。只有在基督里,我们才能了解什么叫作罪,据此我们才能了解创世记第三章。

            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1884 - 1976)是一位德国的神学家。他主张新约圣经必须以“神话解除法”(Demythologization)来理解,亦即除去所有“不相关”的神话,例如神迹,包括基督的复活,他认为这是现代人所不能接受的。布特曼受到一位存在主义的德国哲学家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 1889 - 1976)的影响,以存在主义的方法来解经。他对新约作出激进的批判。他所建立的方法,称为“形式批判”(Form criticism),这种批判是企图去找出文体形式(Literary forms)及圣经作者所运用的资料来源。后来他总结说,福音书所记载的是神话(myths)的结集,“只是刻划出人存在的真理,而不是讲论真实的历史事件。”若要研究新约书卷,必须先要把圣经中的神话去除,那就是说,要去除初期教会加在福音书上的神话外衣。

            对布特曼来说,圣经只是一本普通的书,如同一本文艺作品。他的观点所引致的结果是怀疑主义。他的结论是:“我们无法知道关于耶稣生平及人格的资料,因为初期基督徒对这些资料都不感兴趣;而现存的资料都是零碎及很传奇;也没有其他关于耶稣的资料。”

            我们已经纵览过各种不同学派致力了解圣经的情形。我们的目的不是在于指责这些方法有什么错误。圣贤也是人,孰能无过?从这两千年的释经学历史,我们学到了一个重要的功课,就是要谦卑。就算我们熟读这些释经学原理,不见得我们在解经时就不会犯错,很多时候,我们是明知故犯!恳求主施恩怜悯,帮助我们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赞美真神。奇妙策士。逾越节期将至,大家赶快恶补犹太文化传统哈。
      • 比如说要按上下文理解经文:
        ZT(生命网)
        :魔鬼见一计不得逞,乃再进一步,用名来诱惑祂。“带祂进了圣城,叫祂站在殿顶上,对祂说:你若是上帝的儿子,可以跳下去;因为经上记着说:‘主要为你吩咐祂的使者,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

        魔鬼所引用的圣经是诗篇91:11-12所说的一部份,乃是断章取义的。诗篇91:11-12乃是说:“因祂要为你吩咐祂的使者,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护你。他们要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魔鬼把其中最重要的一句,“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护你”删掉了。这是说,要保护我们脱离一切意外的危险和敌人的攻击,并不保证要拯救我们脱离我们故意招来的祸患。

        耶稣对他说:“经上又记着说:‘不可试探主你的上帝。’”我们若不从台阶一步一步走下,故意擅自跳下,这就是试探上帝,试探上帝就是得罪上帝。魔鬼试探人的方法,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即连上帝的话也能利用为试探人的工具。假如我们读经的时候,不注意经文前后的关联,不体验全部圣经一贯的真理,那么很可能会中魔鬼的诡计而成为异端。甚至连信心上也仍可能有魔鬼所布下的陷阱,要我们在不经意中犯了试探主的罪。
        • 非常正确。我们的私心会带来魔鬼,
          魔鬼不仅带来灾难,也会遮蔽我们的眼睛,看不到上帝的真义,反而指责上帝。魔鬼因我们的原罪而来,所以我们一边认真研读圣经,一边观察自己的心理。所有不顺畅和苦都来自我们内心的原罪,背离了上帝。发现了问题,马上停止自己的思考,祷告上帝,等待上帝的示下。

          这个功夫,需要长期的练习。在佛道修炼中叫做“内观”。行走坐卧,待人接物,随时保持警醒,保持内观。用基督教的话来说是尽早发现原罪的苗头,防止魔鬼的进驻。用佛教的话来说,是尽早发现自己的妄念。

          因为我们是凡人,所以原罪或妄念时常会偷偷溜进来,甚至以改头换面的方式,让我们总是后知后觉,吃了苦头。佛家说:不怕念起,就怕觉迟。反复的练习,努力前进,我们会越来越敏锐地发现我们的原罪,渐渐远离邪恶。
    • 分析得非常好。主的启示是深邃的,我们一定要多想几步,想得广泛些。不光要想自己,也要把别人也放在一起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