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加拿大的家庭法主要由各省制定,在安大略省,伴侣(可能是男女、男男或者女女)分道扬镳时,财产分配根据双方是婚姻关系还是同居关系而定,为叙述方便,本文假定伴侣是男女,并且男方的收入多于女方,这是目前最常见的情况。
家庭法的基本精神是认为男女双方对婚姻的贡献是相等的,所以财产要平分。对于结婚而不是同居的夫妇来说:
1。婚后财产平分。如果夫妻结婚5年离婚,期间丈夫共挣了一百万,女方不工作,婚后财产就是一百万,即便女方不做家务天天还在家吵闹,她对家庭的贡献值50万,一方的过错不影响财产分配;反过来,女的挣一百万,男的不工作还天天在家打老婆,他对家庭的贡献值50万,很简单的算术。
2 婚前财产属于各自,不用来平分。先别高兴,财产的增值部分要平分。比如丈夫婚前有20万已经付清的的房产,离婚时房子值30万,那么增值的10万要平分。也许立法者认为,房价上涨是由于男人娶了老婆后蓬荜生辉的结果,所以女人应该得一半?如果丈夫以为卖了房子,自己能得婚前的20万+平分的5万=25万,看了下一条再算算吧。
3 家庭法规定Matrimonial Home,即婚后居住的房子,就算是男人婚前全付清的,也要平分,如果夫妻有多个房子,起码一个,也许所有的房子都会用来平分。上面例子中的夫妻如果只有一套房子,那么卖房后各得15万,即便所有的房款都是丈夫付得。对于普通人来说,房子是最大的资产,Matrimonial Home如果不是唯一的房子,也是最好最贵的房子,这条平分家庭最贵财产的法律,对于很多人来说,和平分家庭所有财产(婚前+婚后),没有多大区别。这条法律,本质上是否定了第2条。
家庭法还有离婚时,养老金、孩子和前妻的抚养费等等的规定,看了第3条,不用我讲,你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加拿大这个财产平分的家庭法,极大鼓舞了女人要嫁的热情,也极大鼓舞了男人不娶的勇气,有愿当新娘的没有愿当新郎的,结果还是婚不成,难怪加拿大的结婚率还不到50%。
幸亏百密一疏。家庭法在严厉惩罚正儿八经娶老婆的男人同时,对没名没份的同居伴侣网开一面:同居伴侣在分手时,只能带走自己的东西,不能拿对方一针一线,但可能得到抚养费。在加拿大的有些地区,比如魁北克省,同居伴侣的数量已经超过了正式结婚的夫妻。法律很奇怪,堂堂正正结婚的男人在离婚时会人财两空,但不结婚,找个女人住一起,烦了就把女人扫地出门的男人却毫发无损。
男人且慢欣慰,立法者已经发现了这个同居的漏洞,正在找邦迪要沾上哪。数月前,BC省通过法律,同居2年的伴侣,视同正式结婚的夫妻,Bye Bye时和离婚夫妇一样,平分财产。温哥华一直被评为全球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城市之一,这个法律一出,估计要改为最适合女人类居住的的城市了。
家庭法平分家产的规定,貌似保护了弱者,通常是收入少的女人的利益,但实际上适得其反。男人觉得这个平分法根本不平等不公平,就干脆不结婚,如此低的结婚率就是证明。实在需要个女人在家里就同居,虽然低收入的女人和高收入的男人同居结束时不能瓜分男人的财产,起码同居期间提高了自己的生活品质,而且能得到抚养费。如果像BC省那样同居几年视同结婚,那男人连同居都不敢了。BC省的法律与其说是保护同居伴侣,不如说是鼓励一夜情和逛窑子――既然法律严厉惩罚长时间和一个女人生活的男人,那就短时间和很多女人上床吧。一夜情不花钱,始乱终弃不赔钱,嫖娼花点钱但也不至于要付小姐抚养费养老金和一半家产。反过来说,法律让越来越多的男人不结婚不同居,就有越来越多的女人既不能靠结婚过长时间的好日子,也不能靠同居过短时间的好日子,结果就是一个人始始终终过苦日子,自强不息吧。一个只有平均没有平等没有公平的家庭法,直接害了男人,间接害了女人。
家庭法还有一个大漏洞,那就是婚前协议,它允许双方不按照上面的法律规定分配离婚时的财产,如果双方都欣然同意的话。想起中国女人的一个口头禅: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女人可以以此签协议,要求所有的财产归自己,男人净身出户,如果男人欣然同意的话。男人也可以作同样的要求(尽管一般没有如此厚脸皮),如果女人欣然同意的话。
总之,加拿大家庭法的精神本质就是强肉弱食,谁的肉多就割谁的肉,而不巧一般都是挣钱多的男人挨宰。但天网恢恢,疏而有漏,男人也能游刃些许:
1。如果真想堂堂正正结婚,签婚前协议。
2。同居。
3。如果同居也会分财产,光棍吧。你想当个有钱的单身汉,还是人财两空的离婚男?
对于女人,不到50%的结婚率应该让你明白, 1个结婚名额现在有2-3个女人在争夺,而且随着保护妇女力度的进一步加大,结婚名额会越来越少。你看电影上的金发美女被求婚后,个个都激动得热泪盈眶,奔走相告……。你要加油啊!所以,一旦你和一个高收入的男人结婚了,大家一定都会热烈鼓掌祝贺你,一旦你离婚了,掌声会变得更响亮呢。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家庭法的基本精神是认为男女双方对婚姻的贡献是相等的,所以财产要平分。对于结婚而不是同居的夫妇来说:
1。婚后财产平分。如果夫妻结婚5年离婚,期间丈夫共挣了一百万,女方不工作,婚后财产就是一百万,即便女方不做家务天天还在家吵闹,她对家庭的贡献值50万,一方的过错不影响财产分配;反过来,女的挣一百万,男的不工作还天天在家打老婆,他对家庭的贡献值50万,很简单的算术。
2 婚前财产属于各自,不用来平分。先别高兴,财产的增值部分要平分。比如丈夫婚前有20万已经付清的的房产,离婚时房子值30万,那么增值的10万要平分。也许立法者认为,房价上涨是由于男人娶了老婆后蓬荜生辉的结果,所以女人应该得一半?如果丈夫以为卖了房子,自己能得婚前的20万+平分的5万=25万,看了下一条再算算吧。
3 家庭法规定Matrimonial Home,即婚后居住的房子,就算是男人婚前全付清的,也要平分,如果夫妻有多个房子,起码一个,也许所有的房子都会用来平分。上面例子中的夫妻如果只有一套房子,那么卖房后各得15万,即便所有的房款都是丈夫付得。对于普通人来说,房子是最大的资产,Matrimonial Home如果不是唯一的房子,也是最好最贵的房子,这条平分家庭最贵财产的法律,对于很多人来说,和平分家庭所有财产(婚前+婚后),没有多大区别。这条法律,本质上是否定了第2条。
家庭法还有离婚时,养老金、孩子和前妻的抚养费等等的规定,看了第3条,不用我讲,你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加拿大这个财产平分的家庭法,极大鼓舞了女人要嫁的热情,也极大鼓舞了男人不娶的勇气,有愿当新娘的没有愿当新郎的,结果还是婚不成,难怪加拿大的结婚率还不到50%。
幸亏百密一疏。家庭法在严厉惩罚正儿八经娶老婆的男人同时,对没名没份的同居伴侣网开一面:同居伴侣在分手时,只能带走自己的东西,不能拿对方一针一线,但可能得到抚养费。在加拿大的有些地区,比如魁北克省,同居伴侣的数量已经超过了正式结婚的夫妻。法律很奇怪,堂堂正正结婚的男人在离婚时会人财两空,但不结婚,找个女人住一起,烦了就把女人扫地出门的男人却毫发无损。
男人且慢欣慰,立法者已经发现了这个同居的漏洞,正在找邦迪要沾上哪。数月前,BC省通过法律,同居2年的伴侣,视同正式结婚的夫妻,Bye Bye时和离婚夫妇一样,平分财产。温哥华一直被评为全球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城市之一,这个法律一出,估计要改为最适合女人类居住的的城市了。
家庭法平分家产的规定,貌似保护了弱者,通常是收入少的女人的利益,但实际上适得其反。男人觉得这个平分法根本不平等不公平,就干脆不结婚,如此低的结婚率就是证明。实在需要个女人在家里就同居,虽然低收入的女人和高收入的男人同居结束时不能瓜分男人的财产,起码同居期间提高了自己的生活品质,而且能得到抚养费。如果像BC省那样同居几年视同结婚,那男人连同居都不敢了。BC省的法律与其说是保护同居伴侣,不如说是鼓励一夜情和逛窑子――既然法律严厉惩罚长时间和一个女人生活的男人,那就短时间和很多女人上床吧。一夜情不花钱,始乱终弃不赔钱,嫖娼花点钱但也不至于要付小姐抚养费养老金和一半家产。反过来说,法律让越来越多的男人不结婚不同居,就有越来越多的女人既不能靠结婚过长时间的好日子,也不能靠同居过短时间的好日子,结果就是一个人始始终终过苦日子,自强不息吧。一个只有平均没有平等没有公平的家庭法,直接害了男人,间接害了女人。
家庭法还有一个大漏洞,那就是婚前协议,它允许双方不按照上面的法律规定分配离婚时的财产,如果双方都欣然同意的话。想起中国女人的一个口头禅: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女人可以以此签协议,要求所有的财产归自己,男人净身出户,如果男人欣然同意的话。男人也可以作同样的要求(尽管一般没有如此厚脸皮),如果女人欣然同意的话。
总之,加拿大家庭法的精神本质就是强肉弱食,谁的肉多就割谁的肉,而不巧一般都是挣钱多的男人挨宰。但天网恢恢,疏而有漏,男人也能游刃些许:
1。如果真想堂堂正正结婚,签婚前协议。
2。同居。
3。如果同居也会分财产,光棍吧。你想当个有钱的单身汉,还是人财两空的离婚男?
对于女人,不到50%的结婚率应该让你明白, 1个结婚名额现在有2-3个女人在争夺,而且随着保护妇女力度的进一步加大,结婚名额会越来越少。你看电影上的金发美女被求婚后,个个都激动得热泪盈眶,奔走相告……。你要加油啊!所以,一旦你和一个高收入的男人结婚了,大家一定都会热烈鼓掌祝贺你,一旦你离婚了,掌声会变得更响亮呢。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