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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很可能是个Contractor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接了个项目,要求在7天内开发一个“世界”,虽然油水不大,但闲着也是闲着,只好接了,好在以前建过类似的系统。

到了site一看,要什么没什么,连照明都没有,于是喊了声“要有光”,PM便给了俩灯……

建Object时,拿出以前的base classes,于是便“各从其类”……

紧赶慢赶地,6天便建完了,编译通过,没有QA、UAT,真接上product,于是第7天便歇了,开帐单……

自己很清楚,code里有bug,比如“智慧树”、“蛇”啊一类的Object,但没时间也没精力再完善了(主要是不值得),只是心里祈求别出事就好了。

上product后最初的warranty,还不得不积极地debug(没办法,帐还没结呢),于是便有了“跟以色列摔跤”、“推倒巴别塔”、“诛杀埃及人长子”一类的强行调制过程,特别是数据的initial seeding有点问题,所以只好“发洪水”,把数据全清了,留下一些基本的classes,从头再来……

因为是contractor,只管开发,system support是要交给full time的employee来做,于是便写了一些document,交给support team,反正是“认真”地写了,看得懂看不懂,能不能完全理解,那就是support team的事了……

就这样过了“4千年”,bug一直不断,关键是尾款一直没结清,没辙了,打了个“补丁”,run了一遍,“补丁”在数据库里留下一条记录,说:“我把你们的罪都赎了,以后别再烦我了”……

结帐、走人,从此再未出现……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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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拾英 / 心灵感悟 / 上次问笨笨和旦旦"你们为什么,凭什么认为神是完美的"没看到答案. 转一篇评论哈佛法学院教授德肖维茨Allen Dershowitz的<法律创世记>The Genesis of Justice.文中所列真伪,你们信徒们自判,但结论却是上帝极其不完美,他感性易怒,甚至不如一个稍有修养不嗔不怒的普通人.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我猜即使你们知道上帝其实就是人类自己的影子(父系社会,更象男人), 完全是人类自己复制出来, 有着无数缺陷弊病,你们也不会承认,硬要觉得他是完美的,无所不能的,穷尽一切为其辩护, 这里只是提供另个思考的角度认识上帝罢了

    ZT:

    上帝把伊甸园交给农夫亚当看管,条件只有一个:不许吃树上的果子,否则后果很严重,“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作者说,这是圣经当中首次立法,惩罚条款写得明明白白,可惜效果并不好。蛇哄骗了女人,女人又把男人拖下水,果子吃了,眼界开了,但奇怪的是,没有人为此送命。亚当和夏娃在眨眼之间,白白得了善恶的知识,懂得了羞耻。上帝虽然震怒,却不曾下杀手。

    下面的剧情,大家都耳熟能详:女人受的惩罚是分娩的痛苦,男人受的惩罚是无尽的劳作。然后,夫妇俩被逐出伊甸园,被剥夺了永生的特权。作者提请我们注意,“上帝并未执行他言明在先的惩罚”(25 页),第一家庭的两个成员都安然无恙。如果上帝的禁令是法律的开端,那么这肯定是一个失败的开端。

    问题出在哪里呢?作者告诉我们,上帝有两大失误。首先,他执法不力,成了“光会喊打却不动手的父母”(26 页)。这样一来,人们容易产生错觉,以为即使违逆上帝的命令,也可以免于制裁。其次,上帝最先立下的死刑不仅没有执行,而且实际加在亚当和夏娃身上的刑罚,不光针对罪犯本人,还连带着他们的后裔。《创世记》中说,从此以后,所有男人都要以劳作为苦役,所有女人都要因分娩而受苦。这种“连坐”的观念,殃及后世无量数的人类,在作者看来,也是上帝立法不公的确证。

    《创世记》的上帝精于创造,却疏于立法。在伊甸园之后,他又遭遇了一系列挫折。第四章中,亚当的长子该隐杀害了弟弟亚伯,耶和华发现这桩谋杀案后,并没有对谋杀犯下重手,而是判该隐“流离飘荡在地上”。为了不让旁人击杀该隐,耶和华还在这位凶手身上留下记号,并说:“凡杀该隐者,必遭报七倍。”(4: 15)杀人而不偿命,实在没有天理可言。上帝后来好像也意识到自己在执法方面过于软弱、宽仁,于是在下一个故事里,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到了挪亚的时代,人类世界乌烟瘴气,上帝心如刀割,于是决定毁灭全人类。“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都从地上除灭,因为我造他们后悔了。”(6: 7)老实人逼急了,也会做出过激反应,所以以色列的上帝决定施铁腕,大开杀戒。但是这一鲁莽的决定,在德肖维茨看来,又显示出上帝在法制问题上的青涩:“上帝直接从前后不一且难得执行的惩罚方式,跳到全面毁灭,为后世立法者立下不良的范例。”(50 页)上帝展现的是“肆无忌惮、毫无约束的权力”,他从优柔寡断的立法者一变而成为格杀勿论的暴君。

    读到这里,读者或许会觉得这本书是一位法律老师用自己的专业在戏说《创世记》。我自己最初就有这种感觉。戴着法律的眼镜,所见无非都是法律。如果你专业知识多得要溢出来,就会生拉硬拽,非要在宗教书里找出和自己专业对口的话题来。但是慢慢读下去,我发现作者并非想以法律挟持圣经,也不是在法学院课程里,为了制造噱头,非要开上帝几个玩笑。

    作者德肖维茨挑选了《创世记》中十段故事,挖掘出其中或明显或隐含的法律意义。论到具体的解释,有些属于比较自然的引申(如该隐杀弟不受惩罚),有些则让人觉得是生硬的附会(比如连坐的概念)。或许有人会觉得作者对古代经籍不够体贴,只会拿现代观念来附会古书。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作者实非现代派,他其实是用犹太古法来解释犹太古书。我们觉得他的阐释法显得专断、任意,但我觉得此法与犹太传统解经中所谓midrash 有关。这种解读不同于我们习见的方式,经常不顾上下文,只将经中的只言片语抽将出来,无限放大,反复铺陈,演绎出与字面义、甚至引申义都毫无关联的意思来。此种读法丝毫不重经文的历史义,根本不求所谓“正解”,解读常常是牵强、迂怪、无厘头的。它所追求的不是揭示隐藏的经义,而是力求释放出经文之中所有稀奇古怪的联想和能量。所以,我们不妨把《法律创世记》看作一位美国法学家运用与现代阐释习惯迥异的犹太解经法对《创世记》所作的以法律为切入点的midrash。

    德肖维茨是犹太人,从小就随拉比研读犹太圣经,而且从小就不安分,爱提稀奇古怪、离经叛道的问题。他当律师当了四十年,还在哈佛教人如何做律师,但本民族的经典、童年经验的积淀,最终还是和自己的世俗工作产生交集,擦出火花。书中广引历代犹太解经家的观点,不时引用塔木德中的故事和譬喻。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对于本族的上帝不像基督徒那样畏惧,所以书中遍布对犹太上帝的质疑和揶揄。

    作者多次暗示,《创世记》是记录犹太人的上帝自我批评、自我提升的书。作者笔下的这位民族神,于立法毫无经验,在创世之初的混沌黑暗中不断摸索,大错、小错不断。有时执法不公,有时行事专断。这是一位一路走来跌跌撞撞、磕磕碰碰的上帝,但也是知错就改的上帝。在用洪水消灭了全人类之后,上帝痛感自己立法的失误。根据德肖维茨的解释(52-53 页),上帝承诺“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大地”(8: 21),这等于公开声明要约束自己的毁灭本能,不再肆意胡为。这样,他就由专断的上帝晋升为守法的上帝。也就是在洪水之后,上帝以明确的语言颁布了杀人偿命的法典:“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9: 6)从而避免了从前执法过程中的软弱和轻率。这位改过的上帝、日渐成熟的上帝,到了《创世记》第十八章,又得到一位凡人的指点。

    所多玛和蛾摩拉是两座罪孽深重的城市,上帝决定将两城尽数毁灭。他忘记了对挪亚的承诺,又要制造一次小型的“屠城”。这时亚伯拉罕站出来,问如果能在城里找出五十位义人,上帝是否就可以挽救全城人的性命。上帝应允之后,亚伯拉罕如同一个精明的买家,步步紧逼,像砍价一样把人数一路砍到四十五、四十、三十、二十。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只要城中能找到十位义人,上帝便收住自己的怒火,赦免全城。作者高度赞扬这场讨价还价,因为亚伯拉罕为了给两城的百姓请命,不惜顶撞、逼迫至高无上的神明,有勇气以人的正义来评判神的正义(18: 25:“将义人与恶人同杀,将义人与恶人一样看待,这断不是你所行的”)。

    有了这些铺垫,我们就不难理解作者为什么会说:“犹太教圣经里的上帝不但是位老师,也是个学生。”(52 页)作者又说:“……《创世记》是法律最初发展的起点,所以《创世记》的上帝是发展中的上帝,是一位如同早期的法律制度一般会犯错误且承认错误的上帝,在尝试错误中学习。”(172 页)对于基督徒来说,这样的话自然十分刺耳,这部书绝对是一块绊脚石。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这类东西不知道看过多少了,这位哈佛大学的教授称气量也就算个里面的小学生水平。哈佛能大得过“宇宙”大学吗?
    • 看刚第一句话就错了:亚当怎么就是一个农夫?瞧你们葱拜的教授水平,咳,拜偶像的结局啊。
    • 看完第一段这教授也太水吧。难道亚当和夏娃就没死吗?还活着?哈佛大能啊。上帝也没说立即执行啊,瞧你们的逻辑?都懒得看下去了,结结巴巴,你们慢慢看吧.
    • 上帝判的是死缓,缓刑期930年。
    • 凭什么?当然是凭圣经啦。
      圣经里说:

      「耶和华是良善正直的」 (诗二五8)
      「祂的作为完全,祂所行的无不公平,是诚实无伪的神,又公义,又正直」 (申三二4 )
      主耶稣说: 「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太五48)
      • 上文中耶稣先是想屠城(所多玛和蛾摩拉两座城市),后被亚伯拉罕劝阻,你证实一下是不是圣经记载的?如果是,耶稣他老人家神一般的人物,竟会如此易怒残暴反复??估计你们又会说神自有他的安排.得,上帝总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 耶稣是怎么说的?啥时候啊?
        • 如果是为了求知,我建议你 google 答案,google 后你看不懂的地方,欢迎重点讨论。如果你只是为了证明你是对的,那么我就不回复你的帖子了。还是换位思考:如果我对你一无所知,却要你证明你是好人,这么大一个题目,你从何证起?我是不是应该先认识你才是最好的开端呢?
          • 当我求知-能否用最简单的语言解释,耶稣为何一开始试图屠城?也许城中有恶人,但妇孺和其他无辜的人呢?为何又在别人劝阻下改变主意?这是神不是普通人,重大决定能够如此反复,如此欠缺考虑?竟然是一个凡人指出其考虑欠妥。假如
            无人劝阻实施屠城,是不是证明了这是残忍错误的决定,因为其实有更好的方法.他遇事如此简单粗暴,实施过许多暴政,如‘民11:1’ 耶稣听到民众抱怨就放火烧他们,不幸的很,这次无人劝阻,百姓遭殃,之后有摩西求情才熄火。

            你们这位尊神怎么那么大怨气和虐气啊,自身修养忒差了,动不动就草菅人命。他不但试图而且也实施了残暴冷血地剥夺他人性命,你们视而不见,他稍稍下个赦免令,你们感恩得痛哭流涕,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凡此种种,证明了这不是什么神,不过是个易怒残忍但还算纳谏的独裁者,和当时许多封建君王毫无分别,有很深的那个时代的烙印
            • 看来你连 google 都不愿意,那就百度吧:
              • 好,有进步,开始正面回答问题。问题一解决了,上帝震怒是因为同性恋/淫乱等罪,先不说当时的人类是否真的这么做过(反正也没其他历史记载,全凭圣经想怎么写就怎么写),问题二来了: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上帝是很记仇的,诸如信别的神,亵渎其名字等小毛病,都要用石头砸死,违反其禁止同性恋律令,更要用“天火”灭绝。现而今,全世界含美国十几个州,加拿大,新西兰及欧洲一些国家已经用法律形式将同性恋合法化,等于用法律和上帝对着干,令人诧异的是这位该出手的神不见了,照理他该用硫磺与火屠尽那些胆大包天的国家 ... 你怎么解释?(加个小小假设,假如他真的那么做了,你内心是无比赞扬,歌颂,还是其他复杂的反应,因为多伦多有你的孩子家人朋友,你觉得他们该被牵连吗?)

                你们号称信上帝虔诚至极,应该是甘愿做任何事维护其尊严荣耀的,可你们现在正幸福地生活在一个违反上帝禁令的邪恶国家加拿大,即使不敢奉其令“治死”多伦多的同性恋者(为了自己的小命,只好对不起上帝他老人家了),也该远走一个同性恋不合法化的地方吧,这样至少可以不与上帝认为“邪恶”的人待在一起,这点付出都不愿意,成天誓言旦旦效忠上帝不是几句玩笑话吗?

                问题三:上帝是神,额D神啊,做事思维应该比超级电脑还要精细缜密,决断了的事必是无比正确,执行必定无比果断的,可是凡人亚伯拉罕竟然比额D神上帝还棋高一着,想的更合理,更仁慈,上帝居然更正了错误的命令,原来上帝也会犯错??而且是如果不及时纠正,就是无数无辜生命惨遭涂炭,无法挽回的大错。你怎么解释?

                先到这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你的问题二,作为基督徒的我也曾经有过。就此我写过一篇文章,应该可以代表我对问题二的回答。请移步:
                  • 引用你原话"神耶和华晓喻世人他是唯一的真神,应该采取什么方法呢?"你对年幼无知的女儿的惩戒是timeout,而神对幼年犯错的人类则是灭绝!你们为什么总不敢面对神的残暴呢?你们似乎很赞成这类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而且这位神前后矛盾之极:
                    人类幼年,无知犯错(同性恋),神不去教化给其机会改过,意欲杀个鸡犬不留;人类走到今天不断成熟,不但不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用法律合法同性恋来挑衅神的尊严,神本该大打出手,他却失踪了,不见了,令人费解. 前后对调一下,勉强符合你链接里牧师的的说辞

                    你对问题二又开始避重就轻了. 我问你,如果你无辜的女儿在上帝的震怒中遭遇不幸,你对他是歌颂呢,还是诅咒呢? 而这样的不幸其实是可以避免的.

                    创18:25 - "将义人与恶人同杀,将义人与恶人一样看待,这断不是你所行的"

                    稍有良知理智的普通人都能意识到这一点,独独宇宙大神上帝认识不到, 且不管义不义,毁灭无辜毫无相干的人,你用正常人,而非基督徒身份想想, 这样的东西配被称为慈爱怜悯吗,真让人无语 (这算答复你对问题三的答复吧)

                    还有,你们为什么选择生活在按上帝律法乃是无比罪恶的国/城市呢?

                    同性恋这块石头基督徒是永远搬不动,也绕不过去的. 因为2000年前编书的人永远无法预计人类文明史的发展,以后这类冲突会更多,有道德领域的,有自然领域的(如诺亚大洪水用现代科技分析可以断言根本没有发生过),这些最后凸显的是圣经的幼稚,以及上帝的幼稚
                • 对于问题三,这个问题我自己是这么看的(当然不一定是对的):这是一堂为他人祈祷的功课,亚伯拉罕多次劝阻神(即多次为所多马代求),并多次得到神的应许。从此亚伯拉罕以及我们都学会了为他人代祷的功课。
                  我为什么这么看呢?原因很简单,这个世界上没有义人。基督徒可以因信称义仅仅是因为基督耶稣的救恩的缘故。所以,亚伯拉罕向神所说的义人其实是不存在的。因此,这一件事情对我而言更象是一门功课,一门教导亚伯拉罕的功课,也是一门教导基督徒的功课。
            • 逻辑不通,出口就是谎话。你的这句话的依据是什么:“耶稣为何一开始试图屠城?”
    • 俺也凑个热闹,凭什么就认为“苍天有眼”?
    • 结结巴巴,咱们也算是老朋友了。和你说吧,如果想从《圣经》与社会的关系上来读圣经,只有两条可取的路,否则一切都是徒劳的。一种是从圣经的意义出发全观人类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另一种是,从历史与现状之事实以及可预见的将来,来理解圣经的意义。
      至少你应该选择第二种方式来读圣经,如果两者都具备就更好。
    • 上帝很可能是个Contractor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接了个项目,要求在7天内开发一个“世界”,虽然油水不大,但闲着也是闲着,只好接了,好在以前建过类似的系统。

      到了site一看,要什么没什么,连照明都没有,于是喊了声“要有光”,PM便给了俩灯……

      建Object时,拿出以前的base classes,于是便“各从其类”……

      紧赶慢赶地,6天便建完了,编译通过,没有QA、UAT,真接上product,于是第7天便歇了,开帐单……

      自己很清楚,code里有bug,比如“智慧树”、“蛇”啊一类的Object,但没时间也没精力再完善了(主要是不值得),只是心里祈求别出事就好了。

      上product后最初的warranty,还不得不积极地debug(没办法,帐还没结呢),于是便有了“跟以色列摔跤”、“推倒巴别塔”、“诛杀埃及人长子”一类的强行调制过程,特别是数据的initial seeding有点问题,所以只好“发洪水”,把数据全清了,留下一些基本的classes,从头再来……

      因为是contractor,只管开发,system support是要交给full time的employee来做,于是便写了一些document,交给support team,反正是“认真”地写了,看得懂看不懂,能不能完全理解,那就是support team的事了……

      就这样过了“4千年”,bug一直不断,关键是尾款一直没结清,没辙了,打了个“补丁”,run了一遍,“补丁”在数据库里留下一条记录,说:“我把你们的罪都赎了,以后别再烦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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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真是有才啊
      • 很有趣。其实设计模式都是相通的,后人设计常源自对圣经的模仿。不过这故事人物太多,似乎不合那个什么剃刀原则。pm不必要。还有关于contractor上帝不再出现的假设,应该是您的个人愿望吧。
    • 赞美为人立约的上帝。神爱世人,不愿他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