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国家内,根本就不存在一种民主政治不宽容其反对者一说,除非是歪曲了民主的意义,也就是说“民主”脱离了自由、人权、平等和共议、公选、监督等内容。 另外,在国家之间,如果一个民主国家不宽容一切专制的国家(实际上就是不宽容所有反对民主制的国家,因为很难想象又有什么非专制的国家也反对民主国家),难道这个民主国家反而成了法西斯国家?难道‘法西斯’的意义只是具有对立面多少的问题?而不是在于对人民或他国施行强权暴力或意志的强加?而这样的断言者自己岂不反而成了独裁?
试想,‘不宽容’与‘法西斯式的’相差有多远?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出有谁能把民主,民主制,民主国家说清楚的,也许大家就看定了一个单词,至于单词多义就难得想了。老李能不能开导开导俺呢?
记得一位哲学家说过一句话:一个哲学家的观点,哪怕是只有5%的是对的,也就足以让我们去了解。
试想,‘不宽容’与‘法西斯式的’相差有多远?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出有谁能把民主,民主制,民主国家说清楚的,也许大家就看定了一个单词,至于单词多义就难得想了。老李能不能开导开导俺呢?
记得一位哲学家说过一句话:一个哲学家的观点,哪怕是只有5%的是对的,也就足以让我们去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