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产假结束后,由于孩子太小无人看管,就给公司电话,无人接听就留言:想晚一年上班,如有问题请给我电话!!!可是公司也没给我电话,我以为公司同意了(工厂以前有先例),也没在意。这星期我去公司告诉经理,我想回来上班,经理说:1、没有收到留言,算我是自动辞职 2、公司上星期刚刚裁掉85人,没有工作给我。可是产假结束的时候,公司也没有给我电话。公司这样做对么?有没有办法弥补啊??在这件事上我确实有过错,但公司就一点过错也没有么?是不是该给个电话提示一下啊?我不懂,想咨询一下,下次去公司心里就有底了,知道该怎么说。
如果真的不能上班,我可不可以申请EI的学费或政府的其他项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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