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自己动手:我在多伦多小额法庭追债
加国无忧 51.CA 2008年11月22日 08:12 来源:本网征文 作者:芳杜若 [ 加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本网征文)2008 年11月18日,我象往常一样去开信箱,一封来自MINISTRY OF THE ATTORNEY GENERAL 的信一下子就引起了我的注意,赶快撕开信,一张支票飘然落下,手捧着这张支票,一时间百感交集,这张在半年前中介就应付给我先生的支票,经历了几个月的追讨,终于在今天连本带利再加上小额法庭手续费被寄到我们手中。写下这段文字,一是总结一下这半年所发生的事, 二是给现在或者将来遇到同类事情的同胞做个参考,我能赢,您也能。
2008 年五月16 号是老公和这家中介合同的最后一天,按照惯例,劳公应该在六月一号收到最后一张支票。六月一号没有收到,发邮件问相关负责人,被告知下个星期会处理,等了两个星期,还是没收到。打电话,没人接,留言机满。老公只好请假专门去了一趟中介OFFICE,中介OFFICE是平房,从窗户可以看到里面有人走动,门关着,敲门没人开。再到外面看了一下,窗帘拉上了。这更证明里面有人,继续敲,没人开。这时隔壁的白人大婶走出来说,他们是不会开的,你也不是唯一来敲门的。老公赶快问‘where is the landlord office’ ?回答我这里就是。老公赶快说明情况,并询问中介是否付了房租,回答是。这说明中介OFFICE还在这,白人大婶继续,这公司现在有三个人,其中一个每天七点半来,一个不定点,OWNER一星期或一个月来一次。老公谢谢后离开。
回去后发邮件给OPERATION MANAGER, 回信说,这事只有OWNER说了算,请直接和OWNER联系,发邮件,留言给OWNER,均杳无音讯。这期间曾打电话给劳动部,被告知我们的情况不在管辖内,只能找律师或者小额法庭。七月中的一天,老公又请假去了中介办公室,跟上次一样敲门没人开。回来发邮件说要请律师告他们,照样杳无音讯。发律师信,没反应。看来中介是想赖账了,你找不着人,奈何不了人家,只有动用法律武器了。因为老公要上班,我在家照顾孩子没出去工作,这个艰巨的任务就落在我身上,老公写了授权书,我的工作开始了。
我做任何事情都喜欢先做RESEARCH,结果是,如果交给律师打,先交500元,追回钱的20% 归他们, 不成。请追债公司(COLLECTION AGENCY),号称追不到钱不收费,实在追不到的话,会帮你去小额法庭(SMALL COURT)起诉,排除。(这里说一下COLLECTION AGENCY,他们都有执照,有POLICY,比如一个星期只能给债务人打三个电话,还有就是他们可以知道债务人的行踪不管搬到哪里)。最后只能去小额法庭。说干就干,网上GOOGLE了一下,找到一个很有用的网站(www.attorneygeneral.jus.gov.on.ca),根据网上说的,你最好在被告人所在区的小额法庭起诉,找到中介所在区的小额法庭,拿回一些资料和表格。所有的表格都可以在这里下载(www.ontariocourtforms.on.ca)。(这里说一下加拿大的小额法庭,只要你追款在一万加币以下,都可以在这里提出起诉。相对大法庭来说,费用低,时间短,过程简单,只要读一下相关的 GUIDE,就可以自己上了)。
我自己认为这两个文档最有用,我就完全照着做得。(GUIDE TO MAKING A CLAIM, AFTER JUDGMENT- GUIDE TO GETTING RESULTS) 第一个教你在判决之前怎么做,第二个之后怎么做。填好三份起诉书PLAINTIFF’S CLAIM,各种证明材料,还有$75CND一起交给OFFICE CLERK, 我得到一个CLAIM NO。起诉书CLERK签字后,法院保留一份,自己保留一份,另外一份送交被告(SERVE CLAIM)。接下来就是送起诉书(SERVE CLAIM),一般情况下,这是最难的一步,规定在半年内送到。SERVE CLAIM的方法很多,亲自送,请朋友送,挂号信,特快专递。我选择亲自送。这时白大婶的信息有用了,不是说有一个早上7:30 来吗?好,利用他开门时,把文件塞给他。可是第二天早上起晚了,到中介那已经九点了。来了就来了,敲门。没人开,出去看了一下窗户,正好和那人视线对上,赶快冲他打个招呼。回去再敲,门开了,我赶快说我是来送一封信的。他说他可以转交,递交信,谢谢,并问了名字,记下时间。打电话请老公赶快发邮件给他,请他转交给 OPERATION MANAGER. 不然给他是没有用的。过了几天,发信给OPERATION MANAGER,回信说收到,并转给OWNER。从这天起,如果20 天被告没有答复,我们就可要求法庭缺席判DEFAULT JUDGMENT. 老公说我敲门咋就开了,我认为主要是当时办公室只有一个人,他以为我和另一个有APPOINTMENT。20 天过去了,没有任何回音,填写AFFIDAVIT OF SERVICE, 主要描述你怎么送的起诉书,带到法庭在CLERK面前签字。
接下来申请缺席判,填好两份表格(REQUEST TO CLERK, DEFAULT JUDGMENT),交$35CND,当时就拿到判决书,此时是九月15号,整整一个半月拿到判决书。不要以为拿到判决书就可以拿到钱了,拿到判决书只是小小的一步,只是说明你拿到了利用法律手段去要回你的钱的通行证,只是追债的前奏。接下来就是怎么拿到你的钱了。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会利用GARNISHMENT,意思是向(第三方)下达扣押令,一种法律手续,由此属于债务人的但为第三者掌管的财物被加于所欠原告的债务费用中。我的情况简单地说,就是从中介的银行账户直接扣钱。这时我又遇到了麻烦。因为以前中介都是直接存钱给我老公的,只给过一两次支票,我们也没有留意那个HOME BRANCH 和分行地址。报着试一试的态度,我们拿着银行的STATEMENT,找到存支票的那个TRANSACTION,问是否可给我们ONE COPY OF IMAGE OF CHECK?答曰, OF COURSE. ONE WEEK。不到一个星期, 银行打电话让拿支票付本。到此,我有了中介银行的一切信息,填了表格NOTICE OF GARNISHMENT , AFFIDAVIT FOR ENFORCEMENT REQUEST, 交$100CND,CLERK 签字后,我直接奔对方银行去了。表格NOTICE OF GARNISHMENT,一份法庭备档,一份送银行,一份送中介,送中介的还有表格AFFIDAVIT FOR ENFORCEMENT REQUEST,这个表主要说明你从他银行即将拿多少钱。这里有个小技巧,一般先送表给银行,五天之内一定送另外一份给DEBTOR。而银行收到通知后,要在10 天之内给与答复或者把钱寄到法庭指定的FINANCE OFFICE。不然你可以从银行拿到这笔钱(Judgment may be obtained against you by the creditor for payment of amount set out above)。
我九月22 日送通知给银行, 九月26 日银行把钱寄到指定部门。还没完,必须再去法庭填写AFFIDAVIT OF SERVICE, 描述你怎么送的GARNISHMENT NOTICE,在CLERK面前签字, 至此,一切表格才算填完。我可以马上拿到钱吗?NO! 法庭规定,在指定的FINANCE OFFICE 收到钱后,必须保留30 天时间,如果没有任何意外,而你也上交了AFFIDAVIT OF SERVICE,30 天后,你的钱才会寄出。 如果我的中介在30 天内以申请破产保护令提出上诉,我很有可能拿不到钱或者要等到猴年马月。另外你可从法庭拿到FINANCE OFFICE 的电话,可打电话询问情况。
这就是我追债的全过程,看起来像演了一场独角戏,在拿到支票喜悦之余,内心稍稍有点遗憾,本来为了和中介在法庭上短兵相接,我还旁听了几场官司(小额法庭好多官司对公众是开放的),准备了一大堆说词,幻想自己也像港台剧里的女律师一样在法官面前侃侃而谈,结果自己给自己当律师的愿望没能实现,不过没当成律师,却当上了这场独角戏的制片,导演,和唯一的女主角, 也算过了把电影瘾吧。接下来该做什么呢?这还用说,去银行存支票!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加国无忧 51.CA 2008年11月22日 08:12 来源:本网征文 作者:芳杜若 [ 加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本网征文)2008 年11月18日,我象往常一样去开信箱,一封来自MINISTRY OF THE ATTORNEY GENERAL 的信一下子就引起了我的注意,赶快撕开信,一张支票飘然落下,手捧着这张支票,一时间百感交集,这张在半年前中介就应付给我先生的支票,经历了几个月的追讨,终于在今天连本带利再加上小额法庭手续费被寄到我们手中。写下这段文字,一是总结一下这半年所发生的事, 二是给现在或者将来遇到同类事情的同胞做个参考,我能赢,您也能。
2008 年五月16 号是老公和这家中介合同的最后一天,按照惯例,劳公应该在六月一号收到最后一张支票。六月一号没有收到,发邮件问相关负责人,被告知下个星期会处理,等了两个星期,还是没收到。打电话,没人接,留言机满。老公只好请假专门去了一趟中介OFFICE,中介OFFICE是平房,从窗户可以看到里面有人走动,门关着,敲门没人开。再到外面看了一下,窗帘拉上了。这更证明里面有人,继续敲,没人开。这时隔壁的白人大婶走出来说,他们是不会开的,你也不是唯一来敲门的。老公赶快问‘where is the landlord office’ ?回答我这里就是。老公赶快说明情况,并询问中介是否付了房租,回答是。这说明中介OFFICE还在这,白人大婶继续,这公司现在有三个人,其中一个每天七点半来,一个不定点,OWNER一星期或一个月来一次。老公谢谢后离开。
回去后发邮件给OPERATION MANAGER, 回信说,这事只有OWNER说了算,请直接和OWNER联系,发邮件,留言给OWNER,均杳无音讯。这期间曾打电话给劳动部,被告知我们的情况不在管辖内,只能找律师或者小额法庭。七月中的一天,老公又请假去了中介办公室,跟上次一样敲门没人开。回来发邮件说要请律师告他们,照样杳无音讯。发律师信,没反应。看来中介是想赖账了,你找不着人,奈何不了人家,只有动用法律武器了。因为老公要上班,我在家照顾孩子没出去工作,这个艰巨的任务就落在我身上,老公写了授权书,我的工作开始了。
我做任何事情都喜欢先做RESEARCH,结果是,如果交给律师打,先交500元,追回钱的20% 归他们, 不成。请追债公司(COLLECTION AGENCY),号称追不到钱不收费,实在追不到的话,会帮你去小额法庭(SMALL COURT)起诉,排除。(这里说一下COLLECTION AGENCY,他们都有执照,有POLICY,比如一个星期只能给债务人打三个电话,还有就是他们可以知道债务人的行踪不管搬到哪里)。最后只能去小额法庭。说干就干,网上GOOGLE了一下,找到一个很有用的网站(www.attorneygeneral.jus.gov.on.ca),根据网上说的,你最好在被告人所在区的小额法庭起诉,找到中介所在区的小额法庭,拿回一些资料和表格。所有的表格都可以在这里下载(www.ontariocourtforms.on.ca)。(这里说一下加拿大的小额法庭,只要你追款在一万加币以下,都可以在这里提出起诉。相对大法庭来说,费用低,时间短,过程简单,只要读一下相关的 GUIDE,就可以自己上了)。
我自己认为这两个文档最有用,我就完全照着做得。(GUIDE TO MAKING A CLAIM, AFTER JUDGMENT- GUIDE TO GETTING RESULTS) 第一个教你在判决之前怎么做,第二个之后怎么做。填好三份起诉书PLAINTIFF’S CLAIM,各种证明材料,还有$75CND一起交给OFFICE CLERK, 我得到一个CLAIM NO。起诉书CLERK签字后,法院保留一份,自己保留一份,另外一份送交被告(SERVE CLAIM)。接下来就是送起诉书(SERVE CLAIM),一般情况下,这是最难的一步,规定在半年内送到。SERVE CLAIM的方法很多,亲自送,请朋友送,挂号信,特快专递。我选择亲自送。这时白大婶的信息有用了,不是说有一个早上7:30 来吗?好,利用他开门时,把文件塞给他。可是第二天早上起晚了,到中介那已经九点了。来了就来了,敲门。没人开,出去看了一下窗户,正好和那人视线对上,赶快冲他打个招呼。回去再敲,门开了,我赶快说我是来送一封信的。他说他可以转交,递交信,谢谢,并问了名字,记下时间。打电话请老公赶快发邮件给他,请他转交给 OPERATION MANAGER. 不然给他是没有用的。过了几天,发信给OPERATION MANAGER,回信说收到,并转给OWNER。从这天起,如果20 天被告没有答复,我们就可要求法庭缺席判DEFAULT JUDGMENT. 老公说我敲门咋就开了,我认为主要是当时办公室只有一个人,他以为我和另一个有APPOINTMENT。20 天过去了,没有任何回音,填写AFFIDAVIT OF SERVICE, 主要描述你怎么送的起诉书,带到法庭在CLERK面前签字。
接下来申请缺席判,填好两份表格(REQUEST TO CLERK, DEFAULT JUDGMENT),交$35CND,当时就拿到判决书,此时是九月15号,整整一个半月拿到判决书。不要以为拿到判决书就可以拿到钱了,拿到判决书只是小小的一步,只是说明你拿到了利用法律手段去要回你的钱的通行证,只是追债的前奏。接下来就是怎么拿到你的钱了。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会利用GARNISHMENT,意思是向(第三方)下达扣押令,一种法律手续,由此属于债务人的但为第三者掌管的财物被加于所欠原告的债务费用中。我的情况简单地说,就是从中介的银行账户直接扣钱。这时我又遇到了麻烦。因为以前中介都是直接存钱给我老公的,只给过一两次支票,我们也没有留意那个HOME BRANCH 和分行地址。报着试一试的态度,我们拿着银行的STATEMENT,找到存支票的那个TRANSACTION,问是否可给我们ONE COPY OF IMAGE OF CHECK?答曰, OF COURSE. ONE WEEK。不到一个星期, 银行打电话让拿支票付本。到此,我有了中介银行的一切信息,填了表格NOTICE OF GARNISHMENT , AFFIDAVIT FOR ENFORCEMENT REQUEST, 交$100CND,CLERK 签字后,我直接奔对方银行去了。表格NOTICE OF GARNISHMENT,一份法庭备档,一份送银行,一份送中介,送中介的还有表格AFFIDAVIT FOR ENFORCEMENT REQUEST,这个表主要说明你从他银行即将拿多少钱。这里有个小技巧,一般先送表给银行,五天之内一定送另外一份给DEBTOR。而银行收到通知后,要在10 天之内给与答复或者把钱寄到法庭指定的FINANCE OFFICE。不然你可以从银行拿到这笔钱(Judgment may be obtained against you by the creditor for payment of amount set out above)。
我九月22 日送通知给银行, 九月26 日银行把钱寄到指定部门。还没完,必须再去法庭填写AFFIDAVIT OF SERVICE, 描述你怎么送的GARNISHMENT NOTICE,在CLERK面前签字, 至此,一切表格才算填完。我可以马上拿到钱吗?NO! 法庭规定,在指定的FINANCE OFFICE 收到钱后,必须保留30 天时间,如果没有任何意外,而你也上交了AFFIDAVIT OF SERVICE,30 天后,你的钱才会寄出。 如果我的中介在30 天内以申请破产保护令提出上诉,我很有可能拿不到钱或者要等到猴年马月。另外你可从法庭拿到FINANCE OFFICE 的电话,可打电话询问情况。
这就是我追债的全过程,看起来像演了一场独角戏,在拿到支票喜悦之余,内心稍稍有点遗憾,本来为了和中介在法庭上短兵相接,我还旁听了几场官司(小额法庭好多官司对公众是开放的),准备了一大堆说词,幻想自己也像港台剧里的女律师一样在法官面前侃侃而谈,结果自己给自己当律师的愿望没能实现,不过没当成律师,却当上了这场独角戏的制片,导演,和唯一的女主角, 也算过了把电影瘾吧。接下来该做什么呢?这还用说,去银行存支票!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