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周公子原创:关于入藉加拿大后使用中国护照和中国身份证的法规与实务
1:先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藉法:
http://www.consulchina-osa.jp/law/f04.htm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很清楚了,入外国藉就没了中国藉了,也就不是中国公民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http://www.mps.gov.cn/gab/flfg/info_detail.jsp?infoId=258
第一条 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九条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这个也很清楚了,中国身份证是证明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人无国藉人加入中国藉的,总之是中国藉的才能申领。
两个法加一块,入外国藉就不是中国公民,不是中国公民的,不在领取中国身份证的范围之列。如果你领了,那是使用非法信息骗取合法证件。在法律上这个证件是无效的,你用骗来的公安机关发的身份证件和大街上办的假证效果是一样的,就是查不到你是你的,查到了哭都来不及。比如你办一个公司,有百万千万的投资,不可能用大街上办的假证件或骗来的无效证件登记吧?这点相信大家都明白。有了外国藉,使用中国身份证不过是住个旅馆、办个要身份证件的事在中国比外国身份简化些,对于出入境、香港自由行之类,当然还是加拿大护照管用了。综合起来,如果使用单一的身份,是有利有弊,当然很多人追求两种身份的好处都要了。比如在中国犯了个可能判死刑的案子,哈哈,这时候一定亮出加拿大身份求自保,但去一些中国人占点便宜的地方,比如以前有的文化娱乐场所如名胜古迹什么的,中外票价不同,这时就拿中国身份出来蒙人了。
3:中国护照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hz/t57963.htm
这是外交部关于护照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国政府发给中国公民,供其出入国(境)和在国(境)外旅行或居留时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普通护照又分为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简称“因私护照”)。
因私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等因私事出国的中国公民。
按在中国的办事流程,第一先要有国藉,有国藉才有户口,一个外国人要先加入中国国藉,才会有户口,而身份证是从户口来的,护照的申请在国内也是要先有户口与身份证的。所以,国藉是一切的基础。
如果一个人,从末在中国有国藉,也就谈不上户口了,比如中国公民生在国外的孩子,在其种条件下是不具有中国国藉的,比如父母都是定居在国外,孩子一生下来就根据出生地主义有外国国藉的,这样即使是父母都是中国公民,孩子也没有中国藉。如果孩子要申请中国护照,那得先根据国藉法进行国藉审定。
但很多人有中国国藉后移民国外,后取得所在国国藉,此时中国国藉丧失,虽然你户口本身份证还在,但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而且不可能摆在台面上行使持有人的权利。比如你拿到外国藉后,用中国护照回到中国,这本身是非法的,你不可能再从中国出境时大摇大摆的拿加拿大护照离境。
很多朋友说我有加拿大护照,中国身份证与护照还有美国十年多次往返签证,入境时用中国护照,回加拿大时先到美国,再回来,可以不?可以,但还是使用无效签证骗各国政府。美国签证上注明,是给加拿大永久居民的,你是加拿大公民了,再用美签本来就是欺骗美国政府,出中国境时使用所谓尚末过期的中国护照是欺骗中国政府。这完全是因为各国之间没有统一的数据库协调机制罢了,并不是可以摆在台面上的,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都承认多重国藉,如果你是双方的公民,持有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护照是合法的,从加拿大去澳大利亚入境时就可大方的亮出加拿大护照或澳大利亚护照,回加拿大时用澳大利亚护照或加拿大护照都行。而去中国,你就不可能让中国边境检查员看到你的一本中国护照和其它外国的护照,这不是能同时拿出来的东西。
有人又说香港人如何如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藉法是适用于香港的,也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双重国藉,但并不是在香港禁止事实上的双重国藉,对于大陆人来说,入外国藉就失去中国藉,对香港人来说,要么你以中国藉身份在中国,要么以外国藉身份在中国,不存在同时拥有双重身份。这是为了规避当年大批持有BNO的香港人要逃港来制定的。看来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啊。大陆人入外国藉后,绝大部份人都眼红这条。
总结:入加拿大藉后,中国藉自动失效,附加在中国藉上的户口、身份证、护照也全部失效,这是法律层面,在实务中有人使用,有成功、有失败。但不管你多少次成功,都是经不起检验的,和用假护照闯关成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不同。正如你如果报失了加拿大的枫叶卡和护照,但又使用,加拿大政府一定不会因为那上面是你的名字就承认你使用的证件的合法性。如果没有核查,你可能用这些证件在外国闯关成功,但在加拿大有核查,入境或使用加拿大相关服务时,让你用大概你也不用,哈哈。
最近赖昌星的事又开始提了,要把他遣返回大陆,但赖昌星是香港居民,以前是用欺骗手段获取香港单程证的,现在说无效,直接遣返大陆,相关的美国和加拿大也有同样的法律上的规定,加拿大移民法就规定用欺骗手段获取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会被吊销,且不会因时间的流逝而得到豁免。
同样,刚被处死的袁宝璟,也有多个外国护照,但他从末在国外居住,可能是某些小国的护照,可以买到的,有些还是合法的,但在实务上,如果你没有申报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藉,也没有实际出境用外国护照入境,还是视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和在国外取得公民身份但用中国护照入境的尚有一定的处理上的不同。
同样,被抓起来的云南省前省长李嘉廷,也有多本外国护照,但也是象袁一样,因为他是国家公务员,根本不能私自加入外国国藉,本身取得这些证件就是非法的,所以也不会在犯事时被当成外国人来看待。
大约在十年前吧,哈尔滨有一个很出名的案子,叫飞驰大坑案,主犯刘金标挖了个大坑说要盖什么全球最高的楼,利用这个大坑骗集资,好多亿,当时可能是最大的金融案子了,在法庭上,刘开口就说我是南美某国公民,记不清了,好象是巴拉圭,为此法庭最后弄到公安部和外交部来决定被告人的身份与国藉,最后还是没有确认他的外藉身份。
所以,好处在目前不能两头占的。也许,你用失效证件如鱼得水,甚至用一辈子,但这并不能证明所有人都可以照此办理,这个没有普遍的适用性。实际上,中国已经有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承认双重国藉的议案。
http://news.163.com/05/0313/07/1EN5C1C10001124T.html
我记得公安部和外交部有个联合的批复。主要意思是说,国藉的问题比较复杂,而要求双重国藉的主要是欧美的中国新移民。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1:先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藉法:
http://www.consulchina-osa.jp/law/f04.htm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很清楚了,入外国藉就没了中国藉了,也就不是中国公民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http://www.mps.gov.cn/gab/flfg/info_detail.jsp?infoId=258
第一条 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九条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这个也很清楚了,中国身份证是证明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人无国藉人加入中国藉的,总之是中国藉的才能申领。
两个法加一块,入外国藉就不是中国公民,不是中国公民的,不在领取中国身份证的范围之列。如果你领了,那是使用非法信息骗取合法证件。在法律上这个证件是无效的,你用骗来的公安机关发的身份证件和大街上办的假证效果是一样的,就是查不到你是你的,查到了哭都来不及。比如你办一个公司,有百万千万的投资,不可能用大街上办的假证件或骗来的无效证件登记吧?这点相信大家都明白。有了外国藉,使用中国身份证不过是住个旅馆、办个要身份证件的事在中国比外国身份简化些,对于出入境、香港自由行之类,当然还是加拿大护照管用了。综合起来,如果使用单一的身份,是有利有弊,当然很多人追求两种身份的好处都要了。比如在中国犯了个可能判死刑的案子,哈哈,这时候一定亮出加拿大身份求自保,但去一些中国人占点便宜的地方,比如以前有的文化娱乐场所如名胜古迹什么的,中外票价不同,这时就拿中国身份出来蒙人了。
3:中国护照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hz/t57963.htm
这是外交部关于护照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国政府发给中国公民,供其出入国(境)和在国(境)外旅行或居留时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普通护照又分为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简称“因私护照”)。
因私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等因私事出国的中国公民。
按在中国的办事流程,第一先要有国藉,有国藉才有户口,一个外国人要先加入中国国藉,才会有户口,而身份证是从户口来的,护照的申请在国内也是要先有户口与身份证的。所以,国藉是一切的基础。
如果一个人,从末在中国有国藉,也就谈不上户口了,比如中国公民生在国外的孩子,在其种条件下是不具有中国国藉的,比如父母都是定居在国外,孩子一生下来就根据出生地主义有外国国藉的,这样即使是父母都是中国公民,孩子也没有中国藉。如果孩子要申请中国护照,那得先根据国藉法进行国藉审定。
但很多人有中国国藉后移民国外,后取得所在国国藉,此时中国国藉丧失,虽然你户口本身份证还在,但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而且不可能摆在台面上行使持有人的权利。比如你拿到外国藉后,用中国护照回到中国,这本身是非法的,你不可能再从中国出境时大摇大摆的拿加拿大护照离境。
很多朋友说我有加拿大护照,中国身份证与护照还有美国十年多次往返签证,入境时用中国护照,回加拿大时先到美国,再回来,可以不?可以,但还是使用无效签证骗各国政府。美国签证上注明,是给加拿大永久居民的,你是加拿大公民了,再用美签本来就是欺骗美国政府,出中国境时使用所谓尚末过期的中国护照是欺骗中国政府。这完全是因为各国之间没有统一的数据库协调机制罢了,并不是可以摆在台面上的,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都承认多重国藉,如果你是双方的公民,持有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护照是合法的,从加拿大去澳大利亚入境时就可大方的亮出加拿大护照或澳大利亚护照,回加拿大时用澳大利亚护照或加拿大护照都行。而去中国,你就不可能让中国边境检查员看到你的一本中国护照和其它外国的护照,这不是能同时拿出来的东西。
有人又说香港人如何如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藉法是适用于香港的,也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双重国藉,但并不是在香港禁止事实上的双重国藉,对于大陆人来说,入外国藉就失去中国藉,对香港人来说,要么你以中国藉身份在中国,要么以外国藉身份在中国,不存在同时拥有双重身份。这是为了规避当年大批持有BNO的香港人要逃港来制定的。看来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啊。大陆人入外国藉后,绝大部份人都眼红这条。
总结:入加拿大藉后,中国藉自动失效,附加在中国藉上的户口、身份证、护照也全部失效,这是法律层面,在实务中有人使用,有成功、有失败。但不管你多少次成功,都是经不起检验的,和用假护照闯关成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不同。正如你如果报失了加拿大的枫叶卡和护照,但又使用,加拿大政府一定不会因为那上面是你的名字就承认你使用的证件的合法性。如果没有核查,你可能用这些证件在外国闯关成功,但在加拿大有核查,入境或使用加拿大相关服务时,让你用大概你也不用,哈哈。
最近赖昌星的事又开始提了,要把他遣返回大陆,但赖昌星是香港居民,以前是用欺骗手段获取香港单程证的,现在说无效,直接遣返大陆,相关的美国和加拿大也有同样的法律上的规定,加拿大移民法就规定用欺骗手段获取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会被吊销,且不会因时间的流逝而得到豁免。
同样,刚被处死的袁宝璟,也有多个外国护照,但他从末在国外居住,可能是某些小国的护照,可以买到的,有些还是合法的,但在实务上,如果你没有申报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藉,也没有实际出境用外国护照入境,还是视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和在国外取得公民身份但用中国护照入境的尚有一定的处理上的不同。
同样,被抓起来的云南省前省长李嘉廷,也有多本外国护照,但也是象袁一样,因为他是国家公务员,根本不能私自加入外国国藉,本身取得这些证件就是非法的,所以也不会在犯事时被当成外国人来看待。
大约在十年前吧,哈尔滨有一个很出名的案子,叫飞驰大坑案,主犯刘金标挖了个大坑说要盖什么全球最高的楼,利用这个大坑骗集资,好多亿,当时可能是最大的金融案子了,在法庭上,刘开口就说我是南美某国公民,记不清了,好象是巴拉圭,为此法庭最后弄到公安部和外交部来决定被告人的身份与国藉,最后还是没有确认他的外藉身份。
所以,好处在目前不能两头占的。也许,你用失效证件如鱼得水,甚至用一辈子,但这并不能证明所有人都可以照此办理,这个没有普遍的适用性。实际上,中国已经有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承认双重国藉的议案。
http://news.163.com/05/0313/07/1EN5C1C10001124T.html
我记得公安部和外交部有个联合的批复。主要意思是说,国藉的问题比较复杂,而要求双重国藉的主要是欧美的中国新移民。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