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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一:罗素悖论与第三次数学危机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自相矛盾的悖论,是数学史上一直困扰着数学家的难题之一。20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数学家罗素曾经提出过一个著名的悖论——“理发师难题”,其内容如下:

  西班牙的塞维利亚有一个理发师,这位理发师有一条极为特殊的规定:他只给那些“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

  理发师这个拗口的规定,对于除他自己以外的别人,并没有什么难理解的地方。但是回到他自己这里,问题就麻烦了。如果这个理发师不给自己刮胡子,那么按照规定,他就应该给自己刮胡子;可是他给自己刮胡子的话,按照规定他又不应该给自己刮胡子。因此,这位理发师无论是否给自己刮脸,都不符合自己的那条规定。这真是令人哭笑不得的结果。

  罗素还提出过与“理发师难题”相似的几个悖论,数学上将这些悖论统称为“罗素悖论”或者“集合论悖论”。为什么又叫“集合论悖论”呢?因为“罗素悖论”都可以用集合论中的数学语言来描述,归结成一种说法就是:

  在某一非空全集中,有这样一个确定的集合,这个集合中“只有不属于这个集合的元素”。

  那么,全集中的某一个指定元素,和这个确定集合之间是什么关系呢?不难分析,如果这个元素包含于这个集合的话,那么根据这个集合的定义,这个元素就应该是“不属于这个集合”的元素;可如果这个元素“不属于这个集合”,那么根据这个集合的定义,这个元素就应该在这个集合中,即包含于这个集合。这就是说,全集中的每一个元素,与这个确定集合之间都不存在确定的包含关系,这无疑是讲不通的。



  自从康托尔创立了数学领域中的“集合论”,用集合论中的观点来诠释各个数学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真可谓是“天衣无缝”。因此集合论被誉为“数学大厦的基石”。然而“罗素悖论”的发现,证明了集合论中竟然存在自相矛盾的悖论,这足以暴露集合论本身的缺陷。

  “罗素悖论”在20世纪数学理论中引起了轩然大波。“数学大厦的基石”竟然出现了明显的“裂缝”,那么人类耗费数千年心血建立起来的“数学殿堂”,会不会倒塌呢?一时间,数学界众说纷纭,悲观者甚至因此把当代数学比作“建立在沙滩上的庞然大物”。这就是数学史上著名的“第三次数学危机”。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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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拾英 / 心灵感悟 / 上帝全能? 理性的局限: 罗素悖论-无条件地排除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上帝全能的论辩与理性认识的局限

      前一阵子在哲学讨论版,有人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有一天,撒旦跟神开了一个玩笑,撒旦跟神说:神啊,你是全能的吧,请容许我一个请求,请神变出一个你跳不上去的山!撒旦对神说:连我的请求都做不到,你真的是全能的吗?这个讨论串,後来在哲学讨论版有了好几篇的激烈讨论,直到现在还有零星的後续火花(见「诡异的逻辑」之讨论标题)。
      这种上帝全能的论辩在中世纪有着许多的形式,最有名的是:全能的上帝能够创造一颗自己搬不动的石头吗?上帝如果能创造一颗自己搬不动的石头,那麽无法搬动这颗石头就证明上帝不是全能的;如果上帝不能创造自己搬不动的石头,那麽他也不是全能的上帝。虽然这个论题无法推导出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而形成严格的悖论形式,可是却也意味全能的概念在逻辑(後注:我这里逻辑一词的用法是非严格的,就中世纪来说,逻辑研究与语意学研究是分不开的,我这里是采用这样的意涵)上暗含着矛盾,或者说这一词汇无法被人所把握。我们可以直接这样问,来突显这个问题的尖锐性:「全能可以使自身不全能吗?」
      这类问题不仅在神学界惹起一阵风波,也使得数学家们头痛。这类问题如果在逻辑上使有神论威信大减,那麽它也搞得数学领域天翻地覆,因为类似结果的矛盾问题造成了二十世纪初的第叁次数学危机,表现在数学上的例子是罗素悖论
    (集合论悖论),它有一个大家比较知道的变形,即理发师悖论:在萨维尔村有一个理发师,他挂出了一块招牌规定着:「我给而且只给村民中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於是有人就问他:「你给不给自己刮胡子呢?」无论这个理发师怎麽回答都会产生矛盾,这是个严格的悖论形式。(後注:我必须强调这两组悖论是不同形式与内涵的!甚至以现代的眼光严格来说,这个上帝全能的论辩并非是悖论,因为它直接否定了原命题假设,这是属於某种归谬证法。)
      这类问题无论是神学家还是数学家都会感到困惑,到最後我们会发现:像这种自身与自身矛盾的问题,人们的理性是很难处理的,就像是以电脑程式模拟说谎者悖论与罗素悖论的时候,程式会陷入无穷的真假震汤之中,而永远得不到最後的真或假的断言。它们或它们表现的方式都牵涉到对於无限(全能也表现为一种无限)、无限循环与自我指涉的认识,而且对这些问题感兴趣的思想家,对於它们的解决进路在大方向上也是类似的:对於特定概念做出某种约定式的限制或排除。
      目前数学界对集合论悖论的根源的处理方式,只是把它给无条件地「排除」掉,而不是去「解决」它。有人问我「排除」与「解决」的差异何在?对於罗素悖论(集合论悖论)的处理方式是建立公理化集合论,例如目前比较被采用的ZF集合论公理系统,它处理悖论的方式就是特别规定形成集合的条件,包括不允许,也就是排除「所有集合的集合」这类概念的存在,而这类概念即是产生集合论悖论的根源。这种处理方式就像是,我们知道悖论的存在,无法解决它,只好规定大家不要去讨论它而回避它,这即是文中「排除」与「解决」的差异。用回避法「全力封杀」悖论虽然有效,可是对数学家来说悖论的打击仍是深刻的,因为他们知道悖论还是在巷子外,他们知道如果不作特别而特设的规定,那麽悖论会随时出没--ZF这类的公理化集合论所选择的做法就像是把它们挡在外面。
      而对神学界来说,他们解决上帝全能论辩的方法有若干种,并不是每一种都能够说服大家,但是我们比较熟知的解决方法是,提出一个不同於原本的逻辑定义的全能概念:全能在逻辑(後注:就中世纪来说,逻辑研究与语意学研究是分不开的,我之所以再强调这一点,是因为以现代的眼光来看,逻辑与语意学其实是不同的范畴)原本的定义是「无所不能,无论怎样都能」,而神学界对全能的定义是「无所不能,但是不能背乎自己」。这跟数学界处理集合论悖论的做法很类似,都是先把产生悖论的那个根源给无条件排除掉,要大家不要去讨论它。
      如果硬要请神学家作逻辑上的解释,对於神学家而言,可以这样说:这个问题只能在逻辑上证明上帝不是全能的,或者,逻辑上全能的上帝并不存在,但是这并不证明「上帝不存在」!上帝是不能背乎自己地全能,而不是逻辑上的全能
    。或者神学家也可以提出所谓的全能或无限,原本就不是人们所能认识的,所以关於上帝性质的有关问题人们无法回答。
      如果我们进一步地谈,在这些问题底下,神学或数学所遭遇到的问题与危机,那麽这是揭示人们理性能力的局限,在这里这个局限出现在:对於上帝性质的认识与对於自我指涉的反覆矛盾的困境之中。在这些困境里,我们会陷入无穷反覆的圈圈, 就像是荷兰版画家 Escher 画中的怪圈纸带,
    纸带扭转一百八十度而首尾相接的结果,我们会从纸带的正面走到反面,再由反面走到正面,不管怎麽走,怎麽努力,在不对某些概念设下限制的状况下,人们对於上帝性质的论证与无限概念自我指涉的论证,还是会落入反覆的困境里。
      从文艺复兴运动开始,宗教权威逐渐遭遇怀疑,到了当代,自然经验科学也在历史学派的反扑下,被突出了非理性与社会化的那一面,在这样的混乱气氛中,当时的数学还是被公认为理性堡垒中最稳妥的立足点。可是数学家们後来发现,不仅有悖论所带来的问题,就连数学的真理性,它自己也无法自圆其说。
      当代的形式逻辑学揭示了:如果我们要证明数学理论的相容性或完备性(这两者被视为数学真理性的要求),必须要依靠该数学理论以外的论据,也就是说我们需要更大的系统来说明理论本身是真的,在此之前,我们还需要更更大的系统来说明那个被扩大的系统是真的……到了最後,无一处是独立的真理,因为每一个系统的真理性都依赖於其它系统的真理性,这个特徵不仅表现在数学之中,也表现在人类的所有语言形式之中。
      对於一个足够复杂的数学理论,并非所有的真命题在系统内都是可证的,就连其一致性在系统内也是不可证。某个程度可以这样说,当我们指出某个理论系统是真理性的,最低限度有其信念的成分,在那些不能完全证明的地方,我们仍然相信它,这不是仅有理性能够作到。我并不抬高神学的地位,也不抬高数学的地位。真理虽不被全然认识,可是作为一个信念,我们相信它是可以被追求到的;同样的,我们应该也能理解神学家的信念,上帝虽不被全然认识,他却存在。
      我简短提一下,悖论问题对於理论科学与思辨哲学的发展一直都处於核心的地位,我们可以说总是在悖论问题之後,促使理论科学与思辨哲学的重大变革,而在悖论问题之前,理论科学与思辨哲学又陷入僵滞。所以研究悖论的历史与内涵,是个重大的论题,这个论题又直指理性自身的性质。大陆那里对於悖论问题的研究,比台湾这里走的远得多,所以我也很愿意讨论这一类的问题。
      历史上我们称很多问题为悖论,可是有些是诡论,而还有一些妾身未明,因为大家对於解决那些悖论的标准与理解不同。可是不管是哪一种,它们都困惑了某一个时代,启发了另一个时代,例如古希腊时期的芝诺悖论(Zero
    paradox),却导致後世科学家与哲学家对於无限、运动、时空分割的观念有了热烈的讨论,以现在数学与物理学的标准,虽然我们可以说我们解决了芝诺悖论,或者说芝诺悖论不再是悖论,可是没有人会忘了这类悖论的价值。
      同样的,在悖论的历史中,「上帝全能悖论」(姑且先这样称呼)也应该是一个范例,我很同意 bridge
    说的「关于罗素悖论和上文作者提出的有关上帝全能应该是两个问题吧」,所以在文中我提到「这个论题……无法形成严格的悖论形式」,但是它也不是诡论,因为这个问题明确指出「全能」概念自身蕴涵矛盾,因为在语意上当我们说什麽什麽是全能的,却又能提出它无法作什麽事情。类似的,当我们说出「无限(全能也表现为一种无限)」这一词汇的时候,我们的理性并无法全然理解,而且「无限」概念的自我指涉会导致矛盾。
      就是在探讨这类问题的影响,以及它们或它们的表现方式同样涉及无限、无限循环与自我指涉概念的基础上,我把上帝全能悖论与罗素悖论(集合论悖论),与最後一段暗指的哥德尔不完备定理、塔斯基的语意学之整体论并列起来谈,
    也就是说「无限」争议贯穿着这几个悖论或定理,它们的影响在同一个层面都是极具威力的。这是我文中论述的出发点,同样的问题如果在神学中造成一阵风波,那麽在数学与哲学界的冲击也是巨大,而最後的目的在於阐述人们理性的局限性,它同时表现在我们对於真理性的认识,与对於上帝性质的论证。我也需要承认,我所想要论述的是个很庞大的问题,写个几万字都可能还有得讨论与更深一层的研究。
      有一个可以思考的问题是:全能的概念能不能在逻辑上或语意上给再定义,再定义的结果可以避免掉後续的悖论。之前提到为了解决或避免罗素悖论(集合论悖论),数学家们给集合概念予以设限,也就是给予再定义,这种做法虽然是事後补救或事後诸葛,也有数学家认为这种做法只是取巧与无条件地排除问题罢了,可是这也是目前最被接受的做法。同样的,後来有神学家们提供了对全能的说法:圣经从来没有说全能是什麽都能,上帝的全能是绝对不能背乎自己。
      如果我们把这一条形式化之後,列入语意上对全能的再限定与再定义,虽然此全能已非原意的全能,可是确也可消解悖论。这种做法与数学家处理集合论悖论的做法有何不同,没有不同,都是为了避免原本的矛盾而做的措施--必须用某种设限的方式才能让某些概念自身不发生矛盾。这也是再次强调,我们为理性认识划了一条界线,这条界线看似人为的,可是却似乎冥冥注定而不可避免。
      很高兴能够与各地朋友讨论这些问题,讨论过程可以澄清彼此的论述,并且交流彼此的想法。越是讨论越是发现,我们谈的是涉及甚广的问题,相关的子题一方面牵涉悖论、当代逻辑学与真理理论的争议,乃至於理性认识的局限(这是我原本谈的),另一方面也延伸至中世纪以来神学与哲学的若干论辩。短短两千字不足以论述这些议题,所以我有必要先对自己一开始的文章做点补充,或者说是做某些「限定」。
      文章中,我将上帝全能悖论与罗素悖论并列起来谈,在逻辑或语意学上,前者指出全能概念在理性认识时内含矛盾,後者指出集合论的基础(而集合论是数学的基础)并不稳固,因为当我们试图谈论像是「所有集合的集合」这类的概念的从属关系(无穷或无限概念的自我指涉)时就会产生悖论,这引爆了数学第叁次危机,使得许多着名的数学家毕生都在尝试解决这个问题,连同其他相关的问题,後来导致在形式语言中,哥德尔的不完备定理与塔斯基的真概念不可定义性原理的提出,同时冲击了计算机科学、认知科学与哲学等的不同领域。它们的共同特徵是为理性认识划了一条界线,我们必须用某种设限的方式才能让逻辑自身不发生矛盾,这种设限的方式包括在集合论中不允许像是「所有集合的集合」这类的概念。换另一个说法是,在不设限的状况之下,硬要去理解某些概念时,理性会产生矛盾,即使我们用日常语言说的出某些概念(日常语言包括有可以容错与可以不精确的特徵 ),可是理性却无法全然理解。
      在上述论述的基础上,我试图划定人们理性认识的范围,人们在论述真理或某些概念时有其局限性,当我们把这些逻辑的概念加诸於上帝之上时,会导致我们对於上帝性质论证的局限性。也就是说上帝性质的逻辑论证的矛盾是源於人们理性认识的能力,我不敢说是否不用逻辑认识,我们就能用另一种方法避免掉那些矛盾,但是文中我的确有意如康德(
    Immanuel Kant,1724-1804 )所说的,试图适度地挪开理性,给信仰(信念)预留空间。就「信念」作为信仰的弱形式来说,最後一段我提到:真理虽不被全然认识,可是作为一个信念,我们相信它是可以被追求到的;同样的,我们应该也能理解神学家的信念,上帝虽不被全然认识,他却存在。
      我再提一个关於信念的例子,五O年代科学哲学界在对归纳推论的激烈争辩中,归纳法有效性的前提必须包括「我们所观察的同样事例,在未来的观察中能够重复与符合过去」,即包括所谓的「自然齐一律」或「普遍因果律」,虽然我们称它们做什麽什麽「律」,可是它们却不具有客观真理性,它们作为归纳法的超前提是信念的,而无法被证明,因为要对它们做证明,我们必须使用归纳推论,很明显的,运用归纳推论来论证归纳推论将会导致休谟提及的循环论证。也就是说在科学方法中,当我们运用归纳法时其实就预设了某一些信念,这些信念显然无法用逻辑证明,也无法采用逻辑的途径来理解,而这些信念却被普遍认同。这种认同不只是将它作为一个假设而已,而是不知不觉地认同它是真的。
      最後补充我觉得是重要的一点:当信念变成强形式的信仰时,它便添加了许多「应然」的内涵,可是这些应然的部分就不是放四海皆准,也不具有必然的强制力,其强制力应该要来源於对於这些「应然」的体验与实践当中的自我加给。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参考一:罗素悖论与第三次数学危机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自相矛盾的悖论,是数学史上一直困扰着数学家的难题之一。20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数学家罗素曾经提出过一个著名的悖论——“理发师难题”,其内容如下:

        西班牙的塞维利亚有一个理发师,这位理发师有一条极为特殊的规定:他只给那些“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

        理发师这个拗口的规定,对于除他自己以外的别人,并没有什么难理解的地方。但是回到他自己这里,问题就麻烦了。如果这个理发师不给自己刮胡子,那么按照规定,他就应该给自己刮胡子;可是他给自己刮胡子的话,按照规定他又不应该给自己刮胡子。因此,这位理发师无论是否给自己刮脸,都不符合自己的那条规定。这真是令人哭笑不得的结果。

        罗素还提出过与“理发师难题”相似的几个悖论,数学上将这些悖论统称为“罗素悖论”或者“集合论悖论”。为什么又叫“集合论悖论”呢?因为“罗素悖论”都可以用集合论中的数学语言来描述,归结成一种说法就是:

        在某一非空全集中,有这样一个确定的集合,这个集合中“只有不属于这个集合的元素”。

        那么,全集中的某一个指定元素,和这个确定集合之间是什么关系呢?不难分析,如果这个元素包含于这个集合的话,那么根据这个集合的定义,这个元素就应该是“不属于这个集合”的元素;可如果这个元素“不属于这个集合”,那么根据这个集合的定义,这个元素就应该在这个集合中,即包含于这个集合。这就是说,全集中的每一个元素,与这个确定集合之间都不存在确定的包含关系,这无疑是讲不通的。



        自从康托尔创立了数学领域中的“集合论”,用集合论中的观点来诠释各个数学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真可谓是“天衣无缝”。因此集合论被誉为“数学大厦的基石”。然而“罗素悖论”的发现,证明了集合论中竟然存在自相矛盾的悖论,这足以暴露集合论本身的缺陷。

        “罗素悖论”在20世纪数学理论中引起了轩然大波。“数学大厦的基石”竟然出现了明显的“裂缝”,那么人类耗费数千年心血建立起来的“数学殿堂”,会不会倒塌呢?一时间,数学界众说纷纭,悲观者甚至因此把当代数学比作“建立在沙滩上的庞然大物”。这就是数学史上著名的“第三次数学危机”。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参考二:经典悖论漫游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古今中外有不少著名的悖论,它们震撼了逻辑和数学的基础,激发了人们求知和精密的思考,吸引了古往今来许多思想家和爱好者的注意力。解决悖论难题需要创造性的思考,悖论的解决又往往可以给人带来全新的观念。

        本文将根据悖论形成的原因,粗略地把它归纳为六种类型,分上、中、下三个部份。这是第一部份:由概念自指引发的悖论和引进无限带来的悖论

        (一)由自指引发的悖论

        以下诸例都存在着一个概念自指或自相关的问题:如果从肯定命题入手,就会得到它的否定命题;如果从否定命题入手,就会得到它的肯定命题。

        1-1 谎言者悖论

        公元前六世纪,哲学家克利特人艾皮米尼地斯(Epimenides):“所有克利特人都说谎,他们中间的一个诗人这么说。”这就是这个著名悖论的来源。
        《圣经》里曾经提到:“有克利特人中的一个本地中先知说:‘克利特人常说谎话,乃是恶兽,又馋又懒’”(《提多书》第一章)。可见这个悖论很出名,但是保罗对于它的逻辑解答并没有兴趣。

        人们会问:艾皮米尼地斯有没有说谎?这个悖论最简单的形式是:

        1-2 “我在说谎”

        如果他在说谎,那么“我在说谎”就是一个谎,因此他说的是实话;但是如果这是实话,他又在说谎。矛盾不可避免。它的一个翻版:

        1-3 “这句话是错的”

        这类悖论的一个标准形式是:如果事件A发生,则推导出非A,非A发生则推导出A,这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无限逻辑循环。拓扑学中的单面体是一个形像的表达。

        哲学家罗素曾经认真地思考过这个悖论,并试图找到解决的办法。他在《我的哲学的发展》第七章《数学原理》里说道:“自亚里士多德以来,无论哪一个学派的逻辑学家,从他们所公认的前提中似乎都可以推出一些矛盾来。这表明有些东西是有毛病的,但是指不出纠正的方法是什么。在1903年的春季,其中一种矛盾的发现把我正在享受的那种逻辑蜜月打断了。”

        他说:谎言者悖论最简单地勾画出了他发现的那个矛盾:“那个说谎的人说:‘不论我说什么都是假的’。事实上,这就是他所说的一句话,但是这句话是指他所说的话的总体。只是把这句话包括在那个总体之中的时候才产生一个悖论。” (同上)

        罗素试图用命题分层的办法来解决:“第一级命题我们可以说就是不涉及命题总体的那些命题;第二级命题就是涉及第一级命题的总体的那些命题;其余仿此,以至无穷。”但是这一方法并没有取得成效。“1903年和1904年这一整个时期,我差不多完全是致力于这一件事,但是毫不成功。”(同上)

        《数学原理》尝试整个纯粹的数学是在纯逻辑的前提下推导出来的,并且使用逻辑术语说明概念,回避自然语言的歧意。但是他在书的序言里称这是:“发表一本包含那么许多未曾解决的争论的书。”可见,从数学基础的逻辑上彻底地解决这个悖论并不容易。

        接下来他指出,在一切逻辑的悖论里都有一种“反身的自指”,就是说,“它包含讲那个总体的某种东西,而这种东西又是总体中的一份子。”这一观点比较容易理解,如果这个悖论是克利特以为的什么人说的,悖论就会自动消除。但是在集合论里,问题并不这么简单。

        1-4 理发师悖论

        在萨维尔村,理发师挂出一块招牌:“我只给村里所有那些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有人问他:“你给不给自己理发?”理发师顿时无言以对。

        这是一个矛盾推理:如果理发师不给自己理发,他就属于招牌上的那一类人。有言在先,他应该给自己理发。 反之,如果这个理发师给他自己理发,根据招牌所言,他只给村中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他不能给自己理发。

        因此,无论这个理发师怎么回答,都不能排除内在的矛盾。这个悖论是罗素在一九○二年提出来的,所以又叫“罗素悖论”。这是集合论悖论的通俗的、有故事情节的表述。显然,这里也存在着一个不可排除的“自指”问题。

        1-5 集合论悖论

        “R是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的集合。”

        人们同样会问:“R包含不包含R自身?”如果不包含,由R的定义,R应属于R。如果R包含自身的话,R又不属于R。

        继罗素的集合论悖论发现了数学基础有问题以后,1931年歌德尔(Kurt Godel ,1906-1978,捷克人)提出了一个“不完全定理”,打破了十九世纪末数学家“所有的数学体系都可以由逻辑推导出来”的理想。这个定理指出:任何公设系统都不是完备的,其中必然存在着既不能被肯定也不能被否定的命题。例如,欧氏几何中的“平行线公理”,对它的否定产生了几种非欧几何;罗素悖论也表明集合论公理体系不完备。

        1-6 书目悖论

        一个图书馆编纂了一本书名词典,它列出这个图书馆里所有不列出自己书名的书。那么它列不列出自己的书名?

        这个悖论与理发师悖论基本一致。

        1-7 苏格拉底悖论

        有“西方孔子”之称的雅典人苏格拉底(Socrates,公元前470-前399)是古希腊的大哲学家,曾经与普洛特哥拉斯、哥吉斯等著名诡辩家相对。他建立“定义”以对付诡辩派混淆的修辞,从而勘落了百家的杂说。但是他的道德观念不为希腊人所容,竟在七十岁的时候被当作诡辩杂说的代表。在普洛特哥拉斯被驱逐、书被焚十二年以后,苏格拉底也被处以死刑,但是他的学说得到了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的继承。

        苏格拉底有一句名言:“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什么都不知道。”

        这是一个悖论,我们无法从这句话中推论出苏格拉底是否对这件事本身也不知道。古代中国也有一个类似的例子:

        1-7 “言尽悖”

        这是《庄子·齐物论》里庄子说的。后期墨家反驳道:如果“言尽悖”,庄子的这个言难道就不悖吗?我们常说:

        1-7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真理”

        我们不知道这句话本身是不是“绝对的真理”。

        1-8 “荒谬的真实”

        有字典给悖论下定义,说它是“荒谬的真实”,而这种矛盾修饰本身也是一种“压缩的悖论”。悖论(paradox)来自希腊语“para+dokein”,意思是“多想一想”。

        这些例子都说明,在逻辑上它们都无法摆脱概念自指所带来的恶性循环。有没有进一步的解决办法?在下面一节的最后一部份还将继续探讨。

        (二)引进无限带来的悖论

        《墨子·经说下》中有一句话:“南方有穷,则可尽;无穷,则不可尽。”如果在有限中引进无限,就可能引起悖论。

        2-1 阿基里斯悖论

        稍晚于毕达哥拉斯的古希腊数学家芝诺(Zeno of Elea),曾经提出过一些著名的悖论,对以后数学、物理概念产生了重要影响,阿基里斯悖论是其中的一个。

        阿基里斯(Achilles)是希腊神话中善跑的英雄。芝诺讲:阿基里斯在赛跑中不可能追上起步稍微领先于他的乌龟,因为当他要到达乌龟出发的那一点,乌龟又向前爬动了。阿基里斯和乌龟的距离可以无限地缩小,但永远追不上乌龟。

        方励之先生曾经用物理语言描述过这个问题:在阿基里斯悖论中使用了两种不同的时间度量。一般度量方法是:假设阿基里斯与乌龟在开始时的距离为S,速度分别为V1和V2。当时间T=S/(V1-V2)时,阿基里斯就赶上了乌龟。

        但是芝诺的测量方法不同:阿基里斯将逐次到达乌龟在前一次的出发点,这个时间为T'。对于任何T',可能无限缩短,但阿基里斯永远在乌龟的后面。关键是这个T'无法度量T=S/(V1-V2)以后的时间。

        2-2 二分法悖论

        这也是芝诺提出的一个悖论:当一个物体行进一段距离到达D,它必须首先到达距离D的二分之一,然后是四分之一、八分之一、十六分之一、以至可以无穷地划分下去。因此,这个物体永远也到达不了D。

        这些结论在实践中不存在,但是在逻辑上无可挑剔。

        芝诺甚至认为:“不可能有从一地到另一地的运动,因为如果有这样的运动,就会有‘完善的无限’,而这是不可能的。”如果阿基里斯事实上在T时追上了乌龟,那么,“这是一种不合逻辑的现象,因而决不是真理,而仅仅是一种欺骗”。这就是说感官是不可靠的,没有逻辑可靠。

        他认为:“穷尽无限是绝对不可能的”。根据这个运动理论,芝诺还提出了一个类似的运动佯谬:

        2-3 “飞矢不动”

        在芝诺看来,由于飞箭在其飞行的每个瞬间都有一个瞬时的位置,它在这个位置上和不动没有什么区别。那么,无限个静止位置的总和就等于运动了吗?或者无限重复的静止就是运动?中国古代也有类似的说法,如:

        2-4 “飞鸟之景,未尝动也”

        这是中国名家惠施的命题,与“飞矢不动”同工异曲。这就是不可抗拒的推理和不可回避的实事相冲突。

        德国哲学家尼采在《希腊悲剧时代的哲学》里有一章《可疑的悖论》,称芝诺的悖论为“否定感官的悖论”。尽管阿基里斯在赛跑中追上起步领先的乌龟完全合乎事实,但为什么“不合逻辑”?因为芝诺运用了“无限”这个概念,这是一种逻辑上的假设,而现实世界里是不可能有无限者存在的,这就出现了假设与现实的矛盾。

        尼采说道:在这两个悖论里,“无限”被利用来作为化解现实的硝酸。如果无限是决不可能成为完善的,静止决不可能变为运动,那么,真相是箭完全没有飞动,它完全没有移位,没有脱离静止状态,时间并没有流逝。

        换句话讲,在这个所谓的、终究只是冒牌的现实中,既没有时间、空间,也没有运动。最后,连箭本身也是一个虚象,因为它来自多样性,来自由感官唤起的非一的幻象。下面是尼采的分析:

        假定箭拥有一种存在,那么,它就是不动的、非时间的、非造而有的、固定的、永恒的。这是一个荒谬的观念!

        假定运动是真正的实在,那么,就不存在静止。因而,箭没有位置、没有空间。又是一个荒谬的观点!

        假定时间是实在的,那么,它就不可能被无限地分割。箭飞行所需要的时间必定由一个有限数目的瞬间组成,其中每个瞬间都必定是一个原子。仍然是一个荒谬的观念!

        尼采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的一切观念,只要其经验所与的、汲自这个直观世界的内容被当作“永恒真理”,就会陷入矛盾。如果有绝对运动,就不会有空间;如果有绝对空间,就不会有运动;如果有绝对存在,就不会有多样性;如果有绝对的多样性,就不会有统一性。

        事实上,这两个悖论中提到的这个“动与不动”的对立统一,今天都已经得到了完美的解决,这就是极限理论的诞生。牛顿在运动学研究时,初创微积分,但由于没有巩固的理论基础,出现了历史上的“第二次数学危机”。十九世纪初,法国科学家以柯西为首建立了极限理论,后来又经过德国数学家维尔斯特拉斯进一步的严格化,使极限理论成为微积分的坚定基础,运动问题也得到了合理的解释。

        可以想见,在微积分和极限理论发明或被接受以前,人们很难解释这一运动佯谬。感官不同于思维,当希腊人用概念来判决现实的时候,如果逻辑与现实发生矛盾,芝诺指责感官为“欺骗”。当思维找不到合理解释的时候,直观的形式、象征或比喻都无济于事。尼采的分析虽然详细、精辟,但他无法把它们综合起来。

        2-5 “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

        这是《庄子·天下》中惠施的一句名言。二千多年前中国古人同样运用了无限的概念。

        战国名家宋国人惠施(约公元前370-前310)曾任梁国的宰相,论辩奇才,是庄子的朋友,和公孙龙并列为名家的代表人物。他的著作多已亡佚,只能从其他诸家的论述中看到他的言行片段。

        惠施的学说强调万物的共相,因而事物之间的差异只是一种相对的概念,现存与惠施有关的奇怪命题,例如,“山与泽平”、“卵有毛”、“鸡三足”、“犬可以为牛”、“火不热”、“矩不方”、“白狗黑”、“孤驹未尝有母”等,都可以说是悖论,但是大部份没有留下具体的争辩过程。惠施的悖论在西方也很有影响。

        毛泽东从辩证法的角度基本接受惠施无限可分的观点。一九六四年八月十八日,他同哲学工作者谈话时说:“列宁讲过,凡事可分。举原子为例,不但原子可分,电子也可分。”又说:“电子本身到现在还没有分裂,总有一天能分裂的。‘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这是个真理。不信,就试试看。如果有竭就没有科学了。”

        有人注意到,毛泽东十分偏爱这句话,如五十年代中期对家钱三强,一九六四年八月同周培源、于光远,一九七三年、一九七四年接见杨振宁、李政道,等等,都提到这句话。

        2-6 “1厘米线段内的点与太平洋面上的点一样多”

        多少哲学家、数学家都唯恐陷入悖论而退避三舍。二十三岁获博士学位的德国数学家康托尔(1845-1918)六年以后向无穷宣战。他成功地证明了:一条直线上的点能够和一个平面上的点一一对应,也能和空间中的点一一对应。由于无限,1厘米长的线段内的点,与太平洋面上的点,以及整个地球内部的点都“一样多”。

        然而,康托尔的“无穷集合”与传统的数学观念发生冲突,遭到谩骂。直到一八九七年第一次国际数学家会议,他的成果才得到承认,几乎全部数学都以集合论为基础。罗素称赞他的工作“可能是这个时代所能夸耀的最巨大的工作。”

        同时,集合论中也出现了一些自相矛盾的现象,尤其是罗素的理发师悖论,以极为简明的形式震撼了数学的基础,这就是“第三次数学危机”。此后,数学家们进行了不懈地探讨。

        例如,一九九六年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亨迪卡的《数学原理的重新考察》,这本书以罗素的《数学原理》(1903)为蓝本的,试图完善逻辑和数学基础。它主要阐述了亨迪卡和桑朵新创的IF(Independence-Friendly First-Order Logic)逻辑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它挑战了许多公认的观念,如公理集合论作为数学理论的适当框架,对说谎者悖论也作了进一步的探讨。它是否将引
        起一场逻辑和数学基础的革命?我们还将拭目以待。


        这是第二部份:由一因多果片面推理引致的悖论和由名实相悖引起的悖
        论。

        (三)由一因多果片面推理引致的悖论

        这种形式的悖论类似于诡辩。诡辩在现实中是令人厌恶的,但是在逻辑学的探讨中有相当的位置。孔多塞说:“希腊人滥用日常语言的各种弊端,玩弄字词的意义、以便在可悲的模棱两可之中困搅人类的精神。可是,这种诡辩却也赋予了人类的精神以一种精致性,同时它又耗尽了他们的力量来反对虚幻的难题。”

        古希腊哲学流派中曾经有一个诡辩学派,又叫智者派。他们对自然哲学持怀疑态度,认为世界上没有绝对不变的真理。前面提到的普洛道格拉斯(Protagras,约公元前485-前410)是其著名的代表人物,他认为:“ 人是衡量万物的尺度。”雅典政府因其主张无神论,予以驱逐并焚烧了他的书籍。

        从苏格拉底到亚里斯多德都反对诡辩学说,黑格尔说,苏格拉底常运用他的辩证法去攻击诡辩学派,尤其是普洛道格拉斯。尽管这些智者的理论多已失传,我们仍然可以从亚里斯多德的《形而上学》(吴寿彭译)中了解一些当时的论辩。

        根据亚里斯多德的记载,柏拉图(Plato,公元前427-前347) 曾说:诡辩是专讨论“无事物”的,因为诡辩派的论题老是纠缠于事物的属性。例如,“文明的”与“读书的”为同抑异,“文明的哥里斯可”与“哥里斯可” 是否相同?以及每一事物并不常是而今是者,是否便当成是,由兹而引致(悖解) 的结论(同上)。

        斥形式逻辑而提倡辩证法的黑格尔(1770-1831)说柏拉图发明了辩证法。“柏拉图运用辩证法以指出一切固定的知性规定的有限性。他从一推演出多,但仍然指出多之所以为多,复只能规定为一。”(《小逻辑》)

        亚里斯多德认为:凡现存的事物其生成与消失必有一个过程,而属性事物则不然。然而,我们还得尽可能地追踪偶然属性之本质与其来由;也许因此可得明白何以不能成立有关属性的学术(《形而上学》卷六章二)。在他看来,诡辩理论就是“有关属性的学术”而不是“属性之本质与其来由”。

        诡辩完善的是学术体系,而不是知识。孔多塞在《人类精神进步史表纲要人类精神进步史表纲要》(何兆武、何冰译)的《第四个时代》中说:然而希腊的智者和希腊的学人,“并没有发现真理,反而是在铸造各种体系;他们忽视了对事实的观察,为的是自己好投身于自己的想象之中;他们既然无法把自己的意见置于证明的基础之上,便力图以诡辩来维护它们。”

        可见,诡辩学派的致命点就是忽略“本质”而纠缠“属性”,从现存的事物中推论出悖解的结论来,而不详细考察事物的真实,在实践的基础上加以证明。对付诡辩最好的方式是运用辩证法并在实践中加以考证。

        3-1 “什么是诡辩?”

        有学生问他的希腊老师:“什么是诡辩?”老师反问到:“有甲乙两人,甲很干净,乙很脏。如果请他们洗澡,他们中间谁会洗?”

        这里有四种可能,一是甲洗,因为他有爱干净的习惯;二是乙洗,因为他需要;三是两人都洗,一个是因为习惯,另一个是因为需要;四是两人都没洗,因为脏人没有洗澡的习惯,干净人不需要洗。这四种可能彼此相悖,无论学生作出怎样的回答,老师都可以予以反驳,因为他不需要有一个客观的标准,这就是诡辩。

        3-2 “父在母先亡”

        这是一个可以自圆其说的乩语。它也有四种解释:一是“父在,母先亡”;二是“父在母之先亡”;三是如果父母健在,可以解释为将来;四是即使父母都去世了,也可以解释为“父亲在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或者是“父亲在母亲以前就去世了。”真是左右逢源。

        从逻辑顺序上看,上面这两个例子正好是反其道而用。无论正命题还是反命题都可以根据所谓的客观理由进行诡辩,形成自圆其说或诘难。所以葛拉西安在《智慧书:永恒的处世经典》中说:“诡辩是一种欺骗,乍一听,它蛮有道理,并因其刺激、新奇而令人心惊,但随后,当其虚饰之伪装被揭穿,就会自取其辱。”

        3-3 邓析赎尸诡论

        《吕氏春秋》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洧水发了大水,淹死了郑国富户家的一员。尸体被别人打捞起来,富户的家人要求赎回。然而捞到尸体的人要价太高,富户的家人不愿接受,他们找邓析出主意。邓析说:“不用着急,除你之外,他还会卖给谁?”捞到尸体的人等得急了,也去找邓析要主意。邓析却回答:“不要着急,他不从你这里买,还能从谁那里买?”

        邓析生在春秋末年,与老子和孔子基本同时,是战国名家的鼻祖,著名的讼师,他的著作已经失传。

        同一个事实,邓析却推出了两个相反的结论,每一个听起来都合乎逻辑,但合在一起就荒谬了。邓析是不是希望他们相持一段时间后,双方都可以找到一个可以接受的价格平衡点?我们只能猜测。

        后来,邓析被杀,就是因为子产认为他“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可见,邓析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身为讼师,邓析善于辞辩,而不跳出诡论寻找客观的解决办法。严谨的逻辑推理固然具有说服性,但最终还是要回到现实中来。

        3-4 公孙龙论秦赵之约

        《吕氏春秋》介绍过公孙龙的一个诡论:秦国与赵国订立条约:今后,秦国想做的,赵国帮助;赵国想做的,秦国帮助。不久,秦国兴师攻打魏国,赵国打算援救。秦王不高兴,差人对赵王说:秦国想做的,赵国帮助;赵国想做的,秦国帮助。现在秦国要打魏国,而赵国援救他们,这是违约。赵王把这个消息转告给平原君,平原君向公孙龙请教。公孙龙回答:“赵王也可以派人对秦王说:赵国打算援救魏国,现在秦国却不帮助赵国,这也不合乎条约。”

        不管这个寓言的真实性如何,他的推理无懈可击。公孙龙对于秦赵之约的回应,与邓析赎尸诡论一脉相承。但公孙龙是站在弱小的赵魏这一边反对强秦的。

        3-5 “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

        这是《庄子·齐物论》中的一句话,以强调事物的相对性而著称,比如,人睡在潮湿的地方会腰疼,但泥鳅会腰疼吗?人爬到高树上会胆怯,猿猴会腰疼吗?于是,他的结论是:“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各有各的相对标准。

        《团结报》曾经刊登过一篇一勺的《名师出高徒》。说康白情1919年前在北京大学选修马叙伦先生的“老庄哲学”,没有一次不迟到。有一次,马叙伦责问康白情为什么姗姗来迟。康白情回答:“住得太远。”马先生不以为然,反问道:从你的住处走到这里只要三、五分钟,怎么叫太远!康白情也不示弱,说:先生讲庄子,庄子说:“彼亦一是屋非,此亦一是非”。先生不以为远,而我以为远。马叙伦一时无话可说。

        3-6 “我没有受贿”

        一个商人被控受贿。他宣称:“我没有受贿。”

        显然,这个商人既是观察者也是被观察者。我们不知道他是以观察者的身份进行辩护,还是以被观察者的身份进行诡辩。这两种推论都合乎逻辑,如果没有别的证据,就不能判决(引自“Web Dictionary of Cybernetics and Systems”)。

        3-7 囚犯诡论

        甲乙两人偷东西,人赃俱物。他们被分开审问,可能的惩罚如下:

        乙否认
        乙承认
        甲否认:甲、乙各一年监禁
        乙释放、甲五年监禁
        甲承认:甲释放、乙五年监禁
        甲、乙各三年监禁

        甲乙二囚犯都会想到对自已最有利的去做:以甲而言,甲若承认,最多三年监禁,如果乙也承认;如果乙否认,甲马上获得自由。这个结果并不坏。这是博弈,乙也会同样这么想。如果甲改变主意,将冒监禁五年,而乙却获得自由;反之也一样。如果双方都改变主意,各监禁一年,也可以达到“共利”。

        但是,这一决策的过程可能是无限的理性推理:假如我选择“共利”策略,我必定相信对方也将选择“共利”策略;假如我选择“私利”策略,对方也会选择“私利”策略予以防范。这个“推己及人,推人及己”的过程可以无限地推下去,他的极限状态在博弈论里叫做“共享知识(Common Knowledge)”,但是没有人可以达到这个状态,囚犯也摆脱不了这个悖论。

        (四)由名实相悖引起的悖论

        古代中国有不少经典的悖论都来自名家。名家是战国时期的一个学派,他们的学说在于循名责实,但结果也往往被认为是流于诡辩。名家始于邓析,后有惠施、公孙龙等大家。

        在古希腊,亚里斯多德认为:辩证家与诡辩派穿着与哲学家相同的服装,但不是一回事。对于诡辩术,智慧只是貌似而已,辩证家则将一切事物囊括于他们的辩证法中,而“实是”也是他们所共有的一个论题;因而辩证法也包含了原属于哲学的这些主题。诡辩术和辩证法谈论与哲学上同类的事物,但哲学毕竟异于辩证法者由于才调不同,哲学毕竟异于诡辩术者则由学术生活的目的不同。哲学在切求真知时,辩证法专务批评;至于诡辩术尽管貌似哲学,终非哲学(《形而上学》卷四章一)。

        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简史》第八章《名家》里有专门的讨论。他认为,中国的“名家”不完全等同于西方的诡辩家、逻辑家或辩证家。如果说古希腊的辩证家和诡辩派专攻属性而不是本质的话,那么名家则在于研究“名”与“实”的关系,而且重“名”甚于重“实”是他们的精神实质。这里的“名实”就是名目与实际。冯友兰认为中国的名家应该翻译为“School of Name”以示区别,我在《不列颠百科全书》上看到的正是这样翻译的。

        名与实关系的争论对中国哲学的影响巨大,如“孔子有正名、老子有无名、墨子有取实予名的争辩”。除名家以为,荀子对古逻辑学的贡献也很大。

        公孙龙的辩论执名为实,“专决于名”而不落实到经验的事物,看看他的雄辩,就会发现一些奇怪的问题。《庄子·秋水篇》提到,公孙龙曾经自夸:“困百家之知,穷众口之辩”。

        4-1 “白马非马”

        战国时赵国人公孙龙曾经著有《公孙龙子》一书,平原君礼遇甚厚。其“白马非马”和“坚白异同之辩”都是他的著名命题。

        据说,公孙龙有一次骑马过关,把关的人对他说:“法令规定马不许过。”公孙龙回答说:“我骑的是白马,白马不是马,这可是两回事啊。”公孙龙的“白马”有没有过关,我们不得而知。从常人的观点来看,守关的兵士八成认为公孙龙是在诡辩。这也是一个逻辑上“莫能与辩”,现实中不能成立的例子。

        冯友兰认为《公孙龙子》里的《白马论》对“白马非马”进行了三点论证:

        一是强调“马”、“白”、“白马”的内涵不同。“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白”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加一种颜色。三者内涵各不相同,所以白马非马。

        二是强调“马”、“白马”的外延的不同。“马”的外延包括一切马,不管其颜色的区别;“白马”的外延只包括白马,有颜色区别。外延不同,所以白马非马。

        三是强调“马”这个共相与“白马”这个共相的不同。马的共相,是一切马的本质属性,它不包涵颜色,仅只是“马作为马”。共性不同,“马作为马”与“白马作为白马”不同。所以白马非马。

        前面我们说到,辩证法是在对付诡辩论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黑格尔在《小逻辑》中说:“辩证法切不可与单纯的诡辩相混淆。诡辩的本质在于孤立起来看事物,把本身片面的、抽象的规定,认为是可靠的。”(《逻辑学概念的进一步规定和部门划分》)

        从辩证法的角度看,“白马非马”割断了个别和一般的关系。白马属于个性,特指白颜色的马;马属于一般,具有各种颜色马的共性。公孙龙区分了它们之间的差别,但是又绝对化了这种差别。白马尽管颜色上不同于其他的马,如公孙龙提到的黄马、黑马,但仍然是马。作为共性的“马”寓于作为个性的“白马”之中。“马”作为一般的范畴,包括各种颜色的马,公孙龙的白马自然也不例外。

        4-2 “杀盗非杀人也”

        这个命题与“白马非马”何其相似,尽管论证的方法和目的不同。荀子把墨辩“杀盗非杀人也”归入“惑于用名以乱名”的诡辩。荀子认为,在外延方面“人”的范畴包含了“盗”的范畴。所以,说“盗”的时候,就意味着说他同时也是“人”;杀“盗”也是杀人。

        4-3 坚白石论

        坚白石论指一块“坚白石”,它有坚、白、石三个要素组成。公孙龙主张“坚”为石头的特性,“白”为石头的颜色。眼睛看到的这块石头是白色的,手触摸到的这块石头才知到它是坚硬的;白色由视觉而得,坚硬由触觉而来,坚与白不能同时被认知。因此,公孙龙认为就一块坚白石而言,人不可能同时认识到其中三个组成要素:坚、白、石,而只能是坚石或白石。

        这是从感知的角度来证明坚、白彼此分离,是分析方法的早期运用。“离坚白之辩”是古代中国的一个著名命题,习惯上人们并不接受,但是对于名家自身来讲,如果没有精密的思考,也不可能提出这些深刻的问题。

        尽管名家在逻辑上的辩论天下无敌手,但是遭到诸家反对。庄子说他们:“饰人之心,易人之意,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辩者之囿也。”《荀子》也认为:“虽辩,君子不听。”这的确是名家的吊诡。

        中国古有名辩逻辑,唐代传入印度因明,近代又引进了西方逻辑,成为世界三大逻辑的汇合点。黑格尔在《小逻辑》里说:“一说到诡辩我们总以为这只是一种歪曲正义和真理,从一种谬妄的观点去表述事物的思想方式。但这并不是诡辩的直接的倾向。诡辩派原来的观点不是别的,只是一种‘合理化论辩’的观点。”这是针对古希腊人说的,对中国的名家来讲,同样适合。

        4-4 怎么翻译?

        英语里有一个Buchowski悖论:“My younger brother is older than I am.”

        单纯地看这句话是一个悖论,实际上这个“我”有两个哥哥。小哥哥(younger brother)自然比他的年龄大。但是younger brother在英语里又有“弟弟”的意思,硬译过来,如果是:“我弟弟的年龄比我大。”为常识错误;如果是:“我的小哥哥的年龄比我大。”构不成悖论。

        英语的brother与汉语里的“兄弟”并不完全对应。在这个例子里,汉语对“兄弟”作了进一步的划分,减少了歧意。





        这是第三部分:由前提不自洽导致的悖论和由权变遭遇的悖论。

        (五)由前提不自洽导致的悖论

        这里我们将看到,前提不自洽,结论就无法自圆其说,甚至荒谬或没有结论。

        5-1“罗素是教皇”

        从单纯的逻辑上来讲,荒谬的假设可以推论出任何荒谬的结论,哪怕推理过程
        无懈可击。有人曾经让罗素证明从“2+2=5”推出“罗素是教皇”。罗素证明
        如下:

        由于2+2=5,等式的两边同时减去2,
        得出2=3;两边同时再减去1,
        得出1=2;两边移位,
        得出2=1。

        教皇与罗素是两个人,既然2=1,教皇和罗素就是1个人,所以“罗素就是
        教皇”。

        这个荒谬的结论,就是由一个荒谬的假设引发出来的。

        5-2“亚里斯多德是类概念”

        这是严格按照三段论推导出来的结果。请看:

        (1)亚里斯多德是哲学家,
        (2)哲学家是类概念,
        (3)所以,亚里斯多德是类概念。

        亚里斯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前322)是希腊大哲学
        家和天文学家,曾就学于柏拉图,继承苏格拉底以来的希腊哲学而自成体系,在西
        方的影响最大。他系统总结了三段论法原理,奠定了逻辑思维的基础。

        上面这个结论恐怕连亚里斯多德本人也不会认同。因为其中蕴含了一个“语义
        悖论”。因为语句(1)中的哲学家和语句(2)中的“哲学家”不在一个层次
        上,前者是对象概念,后者是元概念。两个前提内涵不一致,结论就荒谬了。从根
        本上来讲这不是一个语言或语法问题,而是一种逻辑错误。自塔尔斯基在30年代
        提出“语言层次论”来,就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

        5-3自相矛盾

        这个例子正相反,是一个因为前提不相容而推不出结论的经典例子。

        《韩非子·势难》介绍了这个预言:有一个同时卖矛和盾的人。他先夸他的盾
        最坚固,无论什么东西都戳不破;接着又夸他的矛最锐利,无论什么东西都能刺透。
        旁人问他:如果用他的矛来刺他的盾会有什么结果,他回答不上来,因为两者相互
        抵触。这是一个既不可以同时为真,也不可以同时为假的命题。前提出现矛盾,也
        就无法推出结论。

        5-4纸牌悖论

        纸牌悖论就是纸牌的一面写着:“纸牌反面的句子是对的。”而另一面却写
        着:“纸牌反面的句子是错的。”这是由英国数学家Jourdain提出来的。
        我们同样推不出结果来。它最简单的形式是:

        5-5“悖论元”

        下面这句话是对的,
        上面这句话是错的。

        这也是一个有名的悖论,叫乔丹真值(Jourdain Truth-Va
        lue)悖论。以上这三个例子基本属于一个类型。

        5-6“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这个互为因果的循环推理本身无法自我解脱,需要实际的考证,如考古学和生
        物学的研究成果等,才能打破这一循环。

        它里面也隐含着一个不相容的前提假设:“鸡是由蛋孵化出来的,蛋又是由鸡
        生出来的。”单独来看都符合日常观察,但合在一起却是一对不自洽的假设。

        5-7“如果说上帝是万能的,他能否创造一块他举不起来的大石头?”

        这是一个流传很广的悖论。如果说能,上帝遇到一块“他举不起来的大石头”,
        说明他不是万能;如果说不能,同样说明他不是万能。这是用结论来责难前提。

        这个“全能者悖论”的另一种表达方法是:“全能的创造者可以创造出比他更
        了不起的事物吗?”

        5-8“你会杀掉我”

        这个故事有几个版本。大意是说:一夥强盗抓住了一个商人,强盗头目对商人
        说:“你说我会不会杀掉你,如果说对了,我就把你放了;如果说错了,我就杀掉
        你。”商人一想,说:“你会杀掉我。”于是强盗把他放了。

        推理一下:如果强盗把商人杀了,他的话无疑是对的,应该放人;如果放人,
        商人的话就是错的,应该杀掉,又回到前面的推理,这是一个悖论。聪明的商人找
        到的答案使强盗的前提互不相容。

        5-9“你会吃掉我的孩子”

        这个例子与上面的例子逻辑同构。

        一条鳄鱼抢走了一个小孩,它对孩子的母亲说:“我会不会吃掉你的小孩?答
        对了,孩子还给你;答错了,我就吃了他。”我们已经知道了母亲的答案:“你会
        吃掉我的孩子。”

        5-10两小儿辩日

        这是《列子》里的一则预言:孔子遇到两个小孩在争论,一个说:“日出时,
        太阳距离我们近,中午距离我们远。因为日出时太阳大得像车轮,中午小得像盘子。
        这不正是近大远小吗?”另一个却说:“日出时,太阳距离我们远,中午距离我们
        近。因为日出时我们不觉得热,中午却非常热。这不是近热远凉吗?”孔子不能答。

        这是今天的一个科学常识问题,但两千多年前的人并不知道。从逻辑上看,这
        里有“近大远小”、“近热远凉”两个测度的标准。在回答问题以前,应该搞清楚
        哪个标准更准确,或者都不准确。

        5-11爱瓦梯尔应不应该付学费?

        传说古希腊人爱瓦梯尔(Eulathlus)向普洛太哥拉斯学习辩术(另
        有一说是学习法律)。他们的约定是:爱瓦梯尔先付一半学费,另一半学费等学成
        后在第一场辩护胜诉时再付,如果败诉,则学费不必再交。

        但是爱瓦梯尔毕业以后,没有担任辩护工作,不打算交另一半学费。

        普洛太哥拉斯准备告他,说:“如果我胜诉了,法官会判你付我学费;如果我
        败诉,根据约定你还是要付我学费。总之要付。”。爱瓦梯尔则说:“如果我胜
        诉,法官也会判我不付学费;如果我败诉,按照约定我也不必付另一半的学费。总
        之不付。”(见王九逵《逻辑与数学思维》)

        这个问题反过来看,逻辑上也同样成立。如果爱瓦梯尔先说:“如果你告我,
        我就可以不付学费了。”普洛太哥拉斯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来反驳。如此争论下去
        不可能有结果。

        这里的问题就是他们双方都默认“约定”和“判决”可以同时而且等效地来解
        决他们的纠纷,这是他们共同的前提。从逻辑上化解它们的办法就是选择其中的一
        个进行最终裁决。

        5-12梵学者的“预言”

        和上面的例子完全类似,这是一个梵学者(印度的预言家)的女儿用悖论来为
        难她的父亲的故事。

        女儿在纸上写了一行字压在水晶球的下面。然后对父亲说:纸上写的可能发生,
        也可能不发生。如果你预言会发生就写“是”,反之就写“不”。

        梵学者写下他的预言“是”,女儿拿出水晶球下面的纸,念到:“你将写一个
        ‘不’字。”学者错了。实际上,他写个“不”字,也会错,因为预言已经发生了。

        女儿的“不”有两重含义,它一方面与字面上的“是”相反,另一方面与实际
        上的“不”相反,双重标准。由于没有事先界定,梵学者也可以反过来和他的女儿
        作无限的争论。

        (六)由权变遭遇的悖论

        6-1阿雷斯(Allais)悖论

        下面两个式代表你将获得的收入,X是一个不定的量,你将选择哪一个,S1
        还是S2?

        (1)S1=0·9X+$100,000
        (2)S2=0·89X+$250,000

        显然,最好的选择取决于X是多少。

        当X=$15,000,000,S1=S2=$13,600,000
        当X〉$15,000,000,S1〉S2
        当X〈$15,000,000,S1〈S2

        这个悖论对决策理论有较大影响。

        6-2纽卡(Newcombs)悖论

        这也是决策理论中的一个。有两个盒子A和B放在桌子上:

        A是透明的,可以看见里面有$1,000,
        B是不透明的,上面写着或者是$1,000,000,或者是0。

        你可以在下面的两种选择中,只能取一个(1)或(2):

        (1)只选择B
        (2)A和B两个都选

        你会作出什么选择?

        有一个教授曾经作过一个实验:他让1000个学生选,其中999个学生选
        择了(1),只有1个学生选择了(2)。而这999个学生一人只获得$1,0
        00,而那1个学生却获得了$1,000,000。为什么呢?因为这个教授事
        先已经作了预测,并作出这样的安排:

        如果选(2)B盒子里就不放任何一分钱,
        如果选择(1)B盒子里就放$1,000,000。

        而这个教授的预测只有千分之一的失误。如果你已经知道了这个结果,重新再
        选,会选哪一项。注意,这一回,教授可能又作出了新的预测。

        6-3谷“堆”的定义

        如果1粒谷子落地不能形成谷堆,2粒谷子落地不能形成谷堆,3粒谷子落地
        也不能形成谷堆,依此类推,无论多少粒谷子落地都不能形成谷堆。

        从真实的前提出发,用可以接受的推理,但结论则是明显错误的。它说明定义
        “堆”缺少明确的边界。它不同于三段论式的多前提推理,在一个前提的连续积累
        中形成悖论。从没有堆到有堆中间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解决它的办法就是引进一
        个模糊的“类”。

        这是连锁(Sorites)悖论中的一个例子,归功于古希腊人Eubuli
        des,后来的怀疑论者不承认它是知识。“soros”在希腊语里就是“堆”
        的意思。最初是一个游戏:你可以把1粒谷子说成是堆吗?不能;你可以把2粒谷
        子说成是堆吗?不能;你可以把3粒谷子说成是堆吗?不能。但是你迟早会承认一
        个谷堆的存在,你从哪里区分他们?

        它的逻辑结构:

        1粒谷子不是堆,
        如果1粒谷子不是堆,那么,2粒谷子也不是堆;
        如果2粒谷子不是堆,那么,3粒谷子也不是堆;
        ---
        如果99999粒谷子不是堆,那么,100000粒谷子也不是堆;
        ------------------------------------
        因此,100000粒谷子不是堆。

        按照这个结构,无堆与有堆、贫与富、小与大、少与多都曾是古希腊人争论的
        话题(见《不列颠百科全书》)。

        6-4秃头的定义

        这也是连锁悖论中的一例,和上面的游戏完全一样。最早叫Falakros
        谜:

        你可以把只有1根头发的叫秃头吗?能;你可以把只有2根头发的叫秃头吗?
        能;你可以把只有3根头发的叫秃头吗?也能。但是你不会把有一万根头发的人
        叫秃头。你从哪里区分他们?

        6-4“一整袋谷子落地没有响声”

        在古希腊,还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如果1粒谷子落地没有响声,2粒谷子、
        3粒谷子落地也没有响声,类推下去,1整袋谷子落地也不会有响声。

        响声是由振动引起的,1粒谷子落地可能引起的振动太小,人耳听不到,但是
        用仪器却可以测得出来。而一袋谷子落地引起的振动大,人耳自然就可以听得到了。

        应该注意,古希腊辩论家的用意不在于此,他们并不是真的要探讨事实,而是
        试图找到逻辑演绎与事实的差别。如果承认谷子落地从没有响声到有响声是一个系
        列,那么其间也会有一个变化的模糊区域。

        6-5预料之外的绞刑时间

        这个悖论在英语里叫“Paradox of the Unexpected
        Hanging”;最早从口头传开是在本世纪四十年代。

        一个囚犯在星期六被判刑。法官宣布:“绞刑时间将在下一周七天中的某一天
        中午进行,但是具体哪一天行刑将在这一天的上午再通知你。”囚犯分析道:“我
        将不可能在下个星期六赴刑,这是最后一天。因为星期五下午我还活着,那么我知
        道星期六中午我一定被处死。但是,但是这和法官的判决有矛盾。”根据同样的推
        理,他认为下一个星期五、星期四、星期三、星期二、星期一、星期日。因此,法
        官的判决将无法执行。

        这种连锁悖论式的推理并不难理解,法官的判决可以在下个星期六以外的任何
        一天被执行,囚犯的预期落空。还有一个“预料之外的考试时间悖论”和这个悖论
        的结构完全一致。

        6-6“卵有毛”

        惠施曾经与一个辩者辩论过这个题目。辩者说鸡蛋里面有毛,惠施却反对。

        辩者说:“如果鸡蛋里没毛,那么孵出来的小鸡怎么身上有毛?”惠施说:“
        鸡蛋里只有蛋清和蛋黄,没有毛。你什么时候看见过鸡蛋里面有毛了?小鸡身上的
        毛是小鸡身上的毛,不是鸡蛋里的毛。”但是辩者不能接受。

        辩论双方都以“眼见为实”做标准,从而忽视了从没有毛到有毛的转化过程。
        不知道生物学对此会作出什么解释,从方法上来讲,他们没有界定毛从无到有的界
        限,似乎都不接受“小鸡身上的毛也可能是鸡蛋里的毛”的模糊区域。

        6-7宝塔从有到无

        这是哲学中从量变到质变的一个例子。一个宝塔,如果从下面抽走它的砖,一
        块一块地抽,这是量变。当到达一定的度时,宝塔倒塌了,发生了质变,说明宝塔
        没有了。我们可以看到一准确的“度”。

        但是现在从上面拿走它的砖,一块一块地抽,这也是量变。直到拿完,宝塔不
        存在了,发生了质变,但我们就不容易找到从量变到质变中间的一个准确的“度”
        了。

        6-8孪生子佯谬

        这是一个与相对论有关的悖论(Twin Paradox)。

        爱因斯坦的成就之一,就是引进了一个定律,用C表示恒定的真空光速,把它
        纳入自然常数之列,作为不可达到的最高临界速度。根据光速恒定,引出了相对论
        的两个著名的“佯谬”,它们曾经被人嘲讽为相对论的“荒诞无稽”的结论。

        “孪生兄弟佯谬”是指以快速运动为参考系的钟,比静止参考系中的钟走得
        慢。根据这一结论,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一个结果:一个乘飞船按接近光速的速度
        在太空旅行的人,当他返回地球的时候,就会比生活在地球上的孪生兄弟年轻。因
        为他的生物钟,比留在地球上的人要慢。尽管目前的宇宙飞船还远远达不到接近光
        速的速度。

        在1905年,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确立以前,牛顿定律是速度远远小于光
        速条件下的定律,机械自然观统驭着人们的空间想象,因此无法解释这一现象。爱
        因斯坦关于时间相对论化的概念是崭新的,它取缔了牛顿“绝对时间”的概念,使
        “绝对运动”概念也失去了立足之地。

        6-9“会变的尺”

        这是相对论引出的另一个“佯谬”:一把快速运动着的尺子,它和静止状态相
        比,在运动方向上长度缩短。这个问题是从迈刻尔逊实验结果提出来的,后来形成
        了洛仑兹的机械收缩假说。爱因斯坦认为,这种收缩可以用两个参考系之间存在着
        的相对速度来解释(见聂运伟编著的《相对论的摇篮:爱因斯坦传》)。

        6-10夜空为什么是暗的?

        这是有名的奥伯斯(Olbers,Heinrich Willhelm)
        悖论:如果空间无限延展,而且星体均匀分布,我们的任何视线都应该碰到起码一
        颗星球。那么,天空不是应该一直都是明亮的吗?这个结论显然与事实不符。

        这个问题早在1610年开普勒就注意到,直到1823年德国天文学家奥伯
        斯重新提出以后才广泛引起关注。过去有很多的猜测,如宇宙只有有限的星体、星
        体的分布不是均匀的、星体越远可视光越少,遥远的光还没有到达地球等等。“大
        爆炸”理论出现以后,宇宙的年龄不是无限的,被人为是一个最重要的原因。从“
        大爆炸”开始算起,宇宙距今有一百到两百亿年的历史。年轻的宇宙还没有时间将
        光充满夜空(《星期日电讯》1997年10月5日)。

        后记

        本文所记都是流传很广的常见悖论。随着现代数学、逻辑学、物理学和天文学
        的快速发展,又有不少新的悖论大量涌现,人们在孜孜不倦地探索,预计他们的成
        果将极大地改变我们的思维观念。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谁的原作?很有意义。真是诡异的悖论。总觉得哪不对劲,是命题的问题? 想的脑袋疼。
      命题,就像想到物质的分割,无限小却永远不会消失.其实分割和存在根本没有因果关系。
      上帝是全能的,(无限大)。那么上帝创造不出那块他搬不动的石头,是否恰恰反证了上帝本身的全能。
      嗯嗯嗯,晕S。
      • 是逻辑本身,包括数学本身,都有问题. 另,文章是zt的
    • 感兴趣,但讨论起来太累。撤。
      • 哲学研究是人类最残酷、最痛苦的一项精神活动。哲学家看问题就和职业刽子手看人一样。刽子手看人不看人的容貌美丑、气质高低,他们只看人的後脑勺──哪里好下刀。
        哲学研究是人类最残酷、最痛苦的一项精神活动。因为在哲学的视野里,不存在任何权威和绝对真理,它把一切所谓的真善美、假恶丑东西之面具都撕开来,审视它们的真实面目。宗教在哲学的范畴里,只不过是一种精神现象,各种教义也没有高下之分。

          同样,科学也在受审判之列。当科学家告诉哲学家“世界是这样的”,哲学家总要问:“为什麽是这样的?”“必然是这样的麽?”哲学不会放过任何可疑的地方,一旦发现,就希望推倒重来。所以,搞哲学就需要极大的勇气,至少需要比自杀更大的勇气。

          科学家看问题是“正思”,哲学家看问题是“反思”。哲学家看问题就和职业刽子手看人一样。刽子手看人不看人的容貌美丑、气质高低,他们只看人的後脑勺──哪里好下刀。当一个理论或教义摆在哲学家面前的时候,他不会轻易相信。他会先审查一番,看看哪里好下刀--怀疑、挑战、驳倒。打垮人家的王国,建立自己的,然後披袍登基。
    • 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问题会长时间悬而未决
      悖论居然会困饶这么多人这么长时间比悖论本身更让我困惑。
      • 悖论是人的思维的最大成就。
        • 也许吧。但悖论解决起来真的那么难吗?在我的理解里悖论的解决非常简单。有时间我再整理一下我的思路。
          • 承认理性局限,无条件地排除就是解决方法。但如果真能彻底解决的话,您的名字将与牛顿,瓦特,爱迪生并列而毫不逊色 :)
            • 还有爱因斯坦。
          • 希帕索斯悖论与第一次数学危机,贝克莱悖论与第二次数学危机.. 数学悖论提出的正是让数学家无法回避的问题。它对数学家说:“解决我,不然我将吞掉你的体系!”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  “……古往今来,为数众多的悖论为逻辑思想的发展提供了食粮。”
              ——N·布尔巴基

              什么是悖论?笼统地说,是指这样的推理过程:它看上去是合理的,但结果却得出了矛盾。悖论在很多情况下表现为能得出不符合排中律的矛盾命题:由它的真,可以推出它为假;由它的假,则可以推出它为真。由于严格性被公认为是数学的一个主要特点,因此如果数学中出现悖论会造成对数学可靠性的怀疑。如果这一悖论涉及面十分广泛的话,这种冲击波会更为强烈,由此导致的怀疑还会引发人们认识上的普遍危机感。在这种情况下,悖论往往会直接导致“数学危机”的产生。按照西方习惯的说法,在数学发展史上迄今为止出现了三次这样的数学危机。


            希帕索斯悖论与第一次数学危机

              希帕索斯悖论的提出与勾股定理的发现密切相关。因此,我们从勾股定理谈起。勾股定理是欧氏几何中最著名的定理之一。天文学家开普勒曾称其为欧氏几何两颗璀璨的明珠之一。它在数学与人类的实践活动中有着极其广泛的应用,同时也是人类最早认识到的平面几何定理之一。在我国,最早的一部天文数学著作《周髀算经》中就已有了关于这一定理的初步认识。不过,在我国对于勾股定理的证明却是较迟的事情。一直到三国时期的赵爽才用面积割补给出它的第一种证明。

              在国外,最早给出这一定理证明的是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因而国外一般称之为“毕达哥拉斯定理”。并且据说毕达哥拉斯在完成这一定理证明后欣喜若狂,而杀牛百只以示庆贺。因此这一定理还又获得了一个带神秘色彩的称号:“百牛定理”。    


            毕达哥拉斯



              毕达哥拉斯是公元前五世纪古希腊的著名数学家与哲学家。他曾创立了一个合政治、学术、宗教三位一体的神秘主义派别:毕达哥拉斯学派。由毕达哥拉斯提出的著名命题“万物皆数”是该学派的哲学基石。而“一切数均可表成整数或整数之比”则是这一学派的数学信仰。然而,具有戏剧性的是由毕达哥拉斯建立的毕达哥拉斯定理却成了毕达哥拉斯学派数学信仰的“掘墓人”。毕达哥拉斯定理提出后,其学派中的一个成员希帕索斯考虑了一个问题:边长为1的正方形其对角线长度是多少呢?他发现这一长度既不能用整数,也不能用分数表示,而只能用一个新数来表示。希帕索斯的发现导致了数学史上第一个无理数√2 的诞生。小小√2的出现,却在当时的数学界掀起了一场巨大风暴。它直接动摇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学信仰,使毕达哥拉斯学派为之大为恐慌。实际上,这一伟大发现不但是对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致命打击。对于当时所有古希腊人的观念这都是一个极大的冲击。这一结论的悖论性表现在它与常识的冲突上:任何量,在任何精确度的范围内都可以表示成有理数。这不但在希腊当时是人们普遍接受的信仰,就是在今天,测量技术已经高度发展时,这个断言也毫无例外是正确的!可是为我们的经验所确信的,完全符合常识的论断居然被小小的√2的存在而推翻了!这应该是多么违反常识,多么荒谬的事!它简直把以前所知道的事情根本推翻了。更糟糕的是,面对这一荒谬人们竟然毫无办法。这就在当时直接导致了人们认识上的危机,从而导致了西方数学史上一场大的风波,史称“第一次数学危机”。


            欧多克索斯



              二百年后,大约在公元前370年,才华横溢的欧多克索斯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比例论。他本人的著作已失传,他的成果被保存在欧几里德《几何原本》一书第五篇中。欧多克索斯的巧妙方法可以避开无理数这一“逻辑上的丑闻”,并保留住与之相关的一些结论,从而解决了由无理数出现而引起的数学危机。但欧多克索斯的解决方式,是借助几何方法,通过避免直接出现无理数而实现的。这就生硬地把数和量肢解开来。在这种解决方案下,对无理数的使用只有在几何中是允许的,合法的,在代数中就是非法的,不合逻辑的。或者说无理数只被当作是附在几何量上的单纯符号,而不被当作真正的数。一直到18世纪,当数学家证明了基本常数如圆周率是无理数时,拥护无理数存在的人才多起来。到十九世纪下半叶,现在意义上的实数理论建立起来后,无理数本质被彻底搞清,无理数在数学园地中才真正扎下了根。无理数在数学中合法地位的确立,一方面使人类对数的认识从有理数拓展到实数,另一方面也真正彻底、圆满地解决了第一次数学危机。


            贝克莱悖论与第二次数学危机

              第二次数学危机导源于微积分工具的使用。伴随着人们科学理论与实践认识的提高,十七世纪几乎在同一时期,微积分这一锐利无比的数学工具为牛顿、莱布尼兹各自独立发现。这一工具一问世,就显示出它的非凡威力。许许多多疑难问题运用这一工具后变得易如翻掌。但是不管是牛顿,还是莱布尼兹所创立的微积分理论都是不严格的。两人的理论都建立在无穷小分析之上,但他们对作为基本概念的无穷小量的理解与运用却是混乱的。因而,从微积分诞生时就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对与攻击。其中攻击最猛烈的是英国大主教贝克莱。


            贝克莱主教

              1734年,贝克莱以“渺小的哲学家”之名出版了一本标题很长的书《分析学家;或一篇致一位不信神数学家的论文,其中审查一下近代分析学的对象、原则及论断是不是比宗教的神秘、信仰的要点有更清晰的表达,或更明显的推理》。在这本书中,贝克莱对牛顿的理论进行了攻击。例如他指责牛顿,为计算比如说 x2 的导数,先将 x 取一个不为0的增量 Δx ,由 (x + Δx)2 - x2 ,得到 2xΔx + (Δx2) ,后再被 Δx 除,得到 2x + Δx ,最后突然令 Δx = 0 ,求得导数为 2x 。这是“依靠双重错误得到了不科学却正确的结果”。因为无穷小量在牛顿的理论中一会儿说是零,一会儿又说不是零。因此,贝克莱嘲笑无穷小量是“已死量的幽灵”。贝克莱的攻击虽说出自维护神学的目的,但却真正抓住了牛顿理论中的缺陷,是切中要害的。

              数学史上把贝克莱的问题称之为“贝克莱悖论”。笼统地说,贝克莱悖论可以表述为“无穷小量究竟是否为0”的问题:就无穷小量在当时实际应用而言,它必须既是0,又不是0。但从形式逻辑而言,这无疑是一个矛盾。这一问题的提出在当时的数学界引起了一定的混乱,由此导致了第二次数学危机的产生。


            牛顿与莱布尼兹



              针对贝克莱的攻击,牛顿与莱布尼兹都曾试图通过完善自己的理论来解决,但都没有获得完全成功。这使数学家们陷入了尴尬境地。一方面微积分在应用中大获成功,另一方面其自身却存在着逻辑矛盾,即贝克莱悖论。这种情况下对微积分的取舍上到底何去何从呢?

              “向前进,向前进,你就会获得信念!”达朗贝尔吹起奋勇向前的号角,在此号角的鼓舞下,十八世纪的数学家们开始不顾基础的不严格,论证的不严密,而是更多依赖于直观去开创新的数学领地。于是一套套新方法、新结论以及新分支纷纷涌现出来。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漫漫征程,几代数学家,包括达朗贝尔、拉格朗日、贝努力家族、拉普拉斯以及集众家之大成的欧拉等人的努力,数量惊人前所未有的处女地被开垦出来,微积分理论获得了空前丰富。18世纪有时甚至被称为“分析的世纪”。然而,与此同时十八世纪粗糙的,不严密的工作也导致谬误越来越多的局面,不谐和音的刺耳开始震动了数学家们的神经。下面仅举一无穷级数为例。

              无穷级数S=1-1+1-1+1………到底等于什么?

              当时人们认为一方面S=(1-1)+(1-1)+………=0;另一方面,S=1+(1-1)+(1-1)+………=1,那么岂非0=1?这一矛盾竟使傅立叶那样的数学家困惑不解,甚至连被后人称之为数学家之英雄的欧拉在此也犯下难以饶恕的错误。他在得到

              1 + x + x2 + x3 + ..... = 1/(1- x)

               后,令 x = -1,得出

              S=1-1+1-1+1………=1/2!

              由此一例,即不难看出当时数学中出现的混乱局面了。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当时分析中任何一个比较细致的问题,如级数、积分的收敛性、微分积分的换序、高阶微分的使用以及微分方程解的存在性……都几乎无人过问。尤其到十九世纪初,傅立叶理论直接导致了数学逻辑基础问题的彻底暴露。这样,消除不谐和音,把分析重新建立在逻辑基础之上就成为数学家们迫在眉睫的任务。到十九世纪,批判、系统化和严密论证的必要时期降临了。


            柯西



              使分析基础严密化的工作由法国著名数学家柯西迈出了第一大步。柯西于1821年开始出版了几本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书与论文。其中给出了分析学一系列基本概念的严格定义。如他开始用不等式来刻画极限,使无穷的运算化为一系列不等式的推导。这就是所谓极限概念的“算术化”。后来,德国数学家魏尔斯特拉斯给出更为完善的我们目前所使用的“ε-δ ”方法。另外,在柯西的努力下,连续、导数、微分、积分、无穷级数的和等概念也建立在了较坚实的基础上。不过,在当时情况下,由于实数的严格理论未建立起来,所以柯西的极限理论还不可能完善。

              柯西之后,魏尔斯特拉斯、戴德金、康托尔各自经过自己独立深入的研究,都将分析基础归结为实数理论,并于七十年代各自建立了自己完整的实数体系。魏尔斯特拉斯的理论可归结为递增有界数列极限存在原理;戴德金建立了有名的戴德金分割;康托尔提出用有理“基本序列”来定义无理数。1892年,另一个数学家创用“区间套原理”来建立实数理论。由此,沿柯西开辟的道路,建立起来的严谨的极限理论与实数理论,完成了分析学的逻辑奠基工作。数学分析的无矛盾性问题归纳为实数论的无矛盾性,从而使微积分学这座人类数学史上空前雄伟的大厦建在了牢固可靠的基础之上。重建微积分学基础,这项重要而困难的工作就这样经过许多杰出学者的努力而胜利完成了。微积分学坚实牢固基础的建立,结束了数学中暂时的混乱局面,同时也宣布了第二次数学危机的彻底解决。


            罗素悖论与第三次数学危机

              十九世纪下半叶,康托尔创立了著名的集合论,在集合论刚产生时,曾遭到许多人的猛烈攻击。但不久这一开创性成果就为广大数学家所接受了,并且获得广泛而高度的赞誉。数学家们发现,从自然数与康托尔集合论出发可建立起整个数学大厦。因而集合论成为现代数学的基石。“一切数学成果可建立在集合论基础上”这一发现使数学家们为之陶醉。1900年,国际数学家大会上,法国著名数学家庞加莱就曾兴高采烈地宣称:“………借助集合论概念,我们可以建造整个数学大厦……今天,我们可以说绝对的严格性已经达到了……”


            康托尔



              可是,好景不长。1903年,一个震惊数学界的消息传出:集合论是有漏洞的!这就是英国数学家罗素提出的著名的罗素悖论。

              罗素构造了一个集合S:S由一切不是自身元素的集合所组成。然后罗素问:S是否属于S呢?根据排中律,一个元素或者属于某个集合,或者不属于某个集合。因此,对于一个给定的集合,问是否属于它自己是有意义的。但对这个看似合理的问题的回答却会陷入两难境地。如果S属于S,根据S的定义,S就不属于S;反之,如果S不属于S,同样根据定义,S就属于S。无论如何都是矛盾的。


            罗素



              其实,在罗素之前集合论中就已经发现了悖论。如1897年,布拉利和福尔蒂提出了最大序数悖论。1899年,康托尔自己发现了最大基数悖论。但是,由于这两个悖论都涉及集合中的许多复杂理论,所以只是在数学界揭起了一点小涟漪,未能引起大的注意。罗素悖论则不同。它非常浅显易懂,而且所涉及的只是集合论中最基本的东西。所以,罗素悖论一提出就在当时的数学界与逻辑学界内引起了极大震动。如G.弗雷格在收到罗素介绍这一悖论的信后伤心地说:“一个科学家所遇到的最不合心意的事莫过于是在他的工作即将结束时,其基础崩溃了。罗素先生的一封信正好把我置于这个境地。”戴德金也因此推迟了他的《什么是数的本质和作用》一文的再版。可以说,这一悖论就象在平静的数学水面上投下了一块巨石,而它所引起的巨大反响则导致了第三次数学危机。

              危机产生后,数学家纷纷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人们希望能够通过对康托尔的集合论进行改造,通过对集合定义加以限制来排除悖论,这就需要建立新的原则。“这些原则必须足够狭窄,以保证排除一切矛盾;另一方面又必须充分广阔,使康托尔集合论中一切有价值的内容得以保存下来。”1908年,策梅罗在自已这一原则基础上提出第一个公理化集合论体系,后来经其他数学家改进,称为ZF系统。这一公理化集合系统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康托尔朴素集合论的缺陷。除ZF系统外,集合论的公理系统还有多种,如诺伊曼等人提出的NBG系统等。公理化集合系统的建立,成功排除了集合论中出现的悖论,从而比较圆满地解决了第三次数学危机。但在另一方面,罗素悖论对数学而言有着更为深刻的影响。它使得数学基础问题第一次以最迫切的需要的姿态摆到数学家面前,导致了数学家对数学基础的研究。而这方面的进一步发展又极其深刻地影响了整个数学。如围绕着数学基础之争,形成了现代数学史上著名的三大数学流派,而各派的工作又都促进了数学的大发展等等。

              以上简单介绍了数学史上由于数学悖论而导致的三次数学危机与度过,从中我们不难看到数学悖论在推动数学发展中的巨大作用。有人说:“提出问题就是解决问题的一半”,而数学悖论提出的正是让数学家无法回避的问题。它对数学家说:“解决我,不然我将吞掉你的体系!”正如希尔伯特在《论无限》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必须承认,在这些悖论面前,我们目前所处的情况是不能长期忍受下去的。人们试想:在数学这个号称可靠性和真理性的模范里,每一个人所学的、教的和应用的那些概念结构和推理方法竟会导致不合理的结果。如果甚至于数学思考也失灵的话,那么应该到哪里去寻找可靠性和真理性呢?”悖论的出现逼迫数学家投入最大的热情去解决它。而在解决悖论的过程中,各种理论应运而生了:第一次数学危机促成了公理几何与逻辑的诞生;第二次数学危机促成了分析基础理论的完善与集合论的创立;第三次数学危机促成了数理逻辑的发展与一批现代数学的产生。数学由此获得了蓬勃发展,这或许就是数学悖论重要意义之所在吧。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我的悖论解决方案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罗素构造了一个集合S:S由一切不是自身元素的集合所组成。然后罗素问:S是否属于S呢?根据排中律,一个元素或者属于某个集合,或者不属于某个集合。因此,对于一个给定的集合,问是否属于它自己是有意义的。但对这个看似合理的问题的回答却会陷入两难境地。如果S属于S,根据S的定义,S就不属于S;反之,如果S不属于S,同样根据定义,S就属于S。无论如何都是矛盾的。

      我的解决方案如下:

      S既属于S,也不属于S。或者说,S在某一特定的瞬间属于S,在下一个特定的瞬间又不属于S,再到下一个特定的瞬间又重新属于S,如此循环。

      上面所说的矛盾,其实是由“排中律”导致的。我觉得“排中律”本身是不完备的。因为有一些特殊的元素,不能简单的说“属于某个集合”或“不属于某个集合”。

      或者可以定义一个元素,叫悖数B。悖数B具有自我否定的功能。当悖数B是状态A时,它便不是状态A,当它不是状态A时,它又变为状态A。从整体上看,悖数B的状态是不确定的,在A与非A之间徘徊。但从某个特定瞬间看,悖数B的状态又是确定的。

      对于一个给定的集合S,悖数B具有以下特性:当B属于S时,B便不属于S;当B不属于S时,B便属于S。

      罗素悖论中的集合S是悖数B的一个特例。

      或者形象一点的说:
      集合S好比是一个围城,悖数B是一个永不安分的分子,当它走进围城S时,立刻心生后悔,跑出去了;一跑出去,又心生后悔,又跑进来了;可进来后,又后悔了,又跑出去了。。。就这样一直在围城S中跳进跳出。

      我那样凭空想一想觉得很简单,但打出来还是觉得很拗口。重新读一遍,好象言犹未尽。不知道你们读起来有什么感觉?欢迎各种意见,板砖也行。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我的解决方案更简单:自定义“属于”=“不属于”。咦,好像不仅解决了悖论,而且解决了生活中的不少矛盾呢。
        原来我就是上帝。:D
        • 你牛!
      • 对理发师问题的解释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对悖论问题的思考肯定饶不过理发师的问题,这里是我对理发师问题的解释。

        西班牙的塞维利亚有一个理发师,这位理发师有一条极为特殊的规定:他只给那些“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理发师到底给不给自己刮胡子?

        首先我要说的是,逻辑是有时序的。比如说“如果今天下雨,我就去买伞”。那么必定是下雨在前,买伞在后。只有在下雨这个动作切切实实发生了以后,才会有买伞这个动作出现。

        在理发师的问题里,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给自己刮胡子,什么是不给自己刮胡子。首先要给刮胡子作个定义。比如这个理发师正常情况下是一个月刮一次胡子,那么这个月刮胡子了,就是给自己刮胡子;这个月没刮胡子,就是不给自己刮胡子。

        比如在一月份的时候,他给自己刮胡子了。那么到二月份的时候,根据他的规定:“只给那些“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他属于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因为他发生了“给自己刮胡子”的事实,所以在二月份的时候,他不给自己刮胡子。到三月份的时候,他又属于“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因为“不给自己刮胡子”是刚刚发生的事实,所以在三月份的时候他给自己刮胡子。这样到四月份的时候,他又不给自己刮胡子。

        请注意他的规定:他只给那些“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只有“给或不给自己刮胡子”成为了事实,他才能依此判定接下“给或不给自己刮胡子”。也就是说,他的动作必须是依据前一个动作的结果,而只有前一个动作切切实实完成了以后,才会有下一个动作的发生。所以根本就不会产生“该不该给自己刮胡子”这样的困惑。

        从时间序列上看,他就是每隔一个月给自己刮一次胡子。他总是在给自己刮胡子,与不给自己刮胡子之间转化。就象悖数B在集合S中跳进跳出一样。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每次看到这个我就有点奇怪,<他只给那些“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不等于<他一定要给所有“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所以不给自己刮不就得了,怎么弄出个悖论来了。
          • 我理解是按照他的规定,他能不能给自己刮胡子。
            • 那当然不应该了,有问题么?
              • 如果他不想刮胡子,一直留着胡子那当然没问题了。如果他觉得胡子太长想刮,那怎么办呢?
                • 找人刮好了,活人还能让尿憋死?
                  • 那不是要花钱的吗?
        • 这样的推理说明您还没弄明白这个悖论的意义
          因为无论理发师给或不给自己刮胡子都与命题相矛盾,而且无限循环。所以根本不可能出现“2月给自己刮胡子”这样的事情。因为一旦出现已经是违反了命题。如果不出现也是违反,所以无论是刮还是不刮都违反命题。您的推导已经违反了命题所以应该是无效的。
          • 你还是没有理解时序性!
            • 时序性的出现说明你已经违反了命题!
              • 命题中已经包含的时序性。我哪里违反了?给“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不给自己刮胡子”发生在前,然后才有“刮胡子”发生在后。这不是命题本身中包含的时序吗?
                • “不给自己刮胡子”本身已经违反了命题“只给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您再好好看看原题。
                  • 你是说如果一个人说他只吃猪肉,就一定要把天底下的猪都吃了,半只都不能剩?
        • ‘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应该是从来都不,现在也不正在刮胡子的人。至于以后嘛,那就难说了。
          我觉得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理发师抬手给自己刮胡子的一瞬间的概念的转变。而且这2个概念无中间状态,也就是说这2个概念定义的集合组成一个完整的集合。
      • 生活中的悖论-车门心理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悖论是对自身的否定。如果否定过后是可逆的,则又回到了自身。再否定,再回到自身。一直循环,这就形成了悖论。但有时候悖论可能是不可逆的。

        在理发师的问题里,胡子刮了后会再长。所以刮不刮胡子的问题会循环往复的出现。但在另一个关于一个绞刑犯的悖论里就是不可逆的,因为绞刑犯一旦被绞了,就再也回不到绞还是不绞的问题上。

        如果从悖论是对自身否定的角度出发,会发现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到悖论。悖论比我们所想象的更广泛的存在于我们的身边。但是,当悖论在我们的身边上演时,我们不会感到困惑。因为悖论就是存在的一种形式。

        车门心理

        假设有一个小镇,只有一班客车经过。车里已经有了很多乘客,车外面还有很多人等着上去。于是,他们开始挤起来。车外面的人说,里面还有很多空位,往里再挤挤。可是一旦他踏进了车门,他的心理马上发生了变化,他会说,车里已经很挤了,你们等下一班吧。这就是车门心理。这其实也可以理解为是一个悖论问题。因为人的心理在车门的一瞬间发生了自我否定。

        这个例子里,通常情况下是不可逆的,因为一挤进车门,就不想出来了。也就是他的心理只自我否定一次。但作为逻辑上的分析,可以假定一种情况,让这种车门心理变成可逆的。

        假设镇上有一位小贩M,M有很多东西要运走。当他在门外时,他说,往里挤。当他进去了,他说,不要挤。他把东西放下了,他又出去拿东西,他又说,往里挤。进去了,他又说,不要挤。然后又出去,出去又进来,进来又出去。依次循环。

        不要被小贩困惑了,他的心理取决于他的位置。或者说,取决他处于时间序列的哪一个点上。

        把小贩比作是悖数B,把客车比作是集合S。小贩的心理就象是悖数B在集合S中跳进跳出一样。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这个例子严格的来讲,不是悖论.最多只能成为一个矛盾心理.因为根本没有一个命题!!!另外矛盾不等于悖论!!!悖论必然包含矛盾.
          • 车门心理没有矛盾。无论车门前,还是车门后,心理都是非常明确而且唯一的。车门前到车门后的心理转变也是极其自然的。这里没有矛盾心理的存在。同样,悖论也没有矛盾。认为矛盾实际上是混淆了时间和空间的概念。
      • 经济学中的悖论-股市中的见光死
        股市可以近似的看作是一个零和游戏。你赚的钱,肯定是某个人亏掉的钱;同样,你亏掉的钱,肯定是被某个人赚走了。在这个游戏里,不可能人人赚钱,总有一部分人亏钱。据说,有80%的人是亏钱的。

        假设有一个人在股市中跌打摸爬了若干年,总结出一套炒股秘籍。这套秘籍无往不胜,帮他赚到了很多钱。有一天,他善心大发,将这套秘籍公布。于是人们竟相学习,按秘籍炒股。结果会是显而易见的。由于股市中不可能人人赚钱,总有人亏钱。所以当人人按这个秘籍炒股时,这个秘籍将会变得一文不值,完全失去效用。尽管它以前是多么灵验。这就是股市中的见光死现象。但是,如果人人都认为这个秘籍一文不值,没有人再记起这个秘籍,也没有人再应用这个秘籍的时候,这个秘籍又会慢慢重新变得有用。

        当秘籍有用的时候,它就没用了;当它没用的时候,它又有用了。这就是股市中的悖论。可是,你会为此感到困惑吗?不会的,因为这是简单的逻辑就可以理解的。当你用这种逻辑去理解罗素悖论的时候,你会发现,罗素悖论原来如此简单。

        把这个秘籍比作悖数B,把“所有有用的规律”比作是集合S。秘籍有用没有就象是悖数B在集合S中跳进跳出一样。
      • Very interesting point! Have you ever discussed it with any specialist? Because I just doubt that maybe someone else had the similar idea 100 years ago and it has been proved to be helpless already.
        20年没接触集合论了,细节几乎忘光,所以请原谅我极其肤浅的看法:

        1)理发师的故事毕竟只是将真正的问题浅显化和直观化,不能等同于罗素悖论。如楼下所说,该故事没考虑时限的因素。

        2)不过我觉得在集合论里引入时间坐标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想法。你所说的"悖数B"的存在依赖于时间坐标"t" 的存在,然后它才能不停地自我否定。引入时间参数后,我们岂不是可以对集合进行基于dt的微积分?Wow, lots of things could happen then.

        3)我没研究过哥德尔的不完备性理论的证明过程。不过直观上它和广义相对论的一些概念是吻合的。科学上它们都显示了宇宙中奇点的存在;哲学上它们揭示了人类认知能力的局限性;宗教上它们甚至可以作为“上帝”/“如来”/“安拉”的存在依据。
        所以我认为如果哥德尔理论正确的话,罗素悖论就无解,它只是哥德尔理论正确性的一个证明。
        • 很高兴你对我的论点感兴趣。我还没有和别人讨论过这个话题。不知道你有没有专家可以介绍,如果不嫌我的论点太过粗糙的话?
          说实在的,我对悖论的研究历史和现状知道的很少。能问下你是学数学的吗?
          • Sorry I've never worked in mathematics but I guess you can post it on some universities' BBS.
            I believe somebody who is really familiar with modern mathematic history must be able to help you. BTW, I'll talk it to relevant people when I get chance.
            If you have any progress please let me know, thanks!
            • That's a good idea. thank you!
      • “神啊,你是全能的吧,请容许我一个请求,请神变出一个你跳不上去的山!撒旦对神说:连我的请求都做不到,你真的是全能的吗?”这里S是什么?B又是什么?
        • 这个问题属于罗素悖论吗?
          • 不知道啊,顶楼开头就讲这个,我就拿你的模型套套。那你的模型能套哪个例子啊,套出的结论有是什么呢?
            • 至少还有一个例子吧。我今天晚上索性再贴出来。
              • 你的模型是关于理发师悖论的?“村里所有不自己理发的男人都由我给他们理发,我也只给这些人理发”。你的解决不是想让这个悖论不再悖了,而只是建立一个模型来描述它,对吗?你不想加些条件从而使悖论不在自相矛盾,对吗?你想解决什么?
                • 应该说,悖论本来就是不悖的。我所做的只是解释为什么悖论是不悖的。
                  • 不悖的干吗叫悖论?当然有几万种方法加一些限制,使得自相矛盾之处得以消除。你是想什么限制都不加的情况下证明自相矛盾的其实并不自相矛盾?
                    • 你这话逻辑有问题。悖论只是一个名词,叫悖论就一定得悖?还有人叫二狗,他就一定得是条狗?你事先就认定是自相矛盾了,你怎么知道它就一定真的就自相矛盾了?
                      • 看你这么执着,我就读了一下顶楼的帖子,说集合概念危机上百年前得到了解决,方法是加公理!我的理解,是把自相矛盾的东西排除在集合的概念之外。集合危机过去了,但悖论还是悖论。或许可以建个模型,但至于解决吗,先得说明解决什么。
                      • 嘿嘿,你这段叙述才真叫悖论。多新鲜呐,悖=自相矛盾,数学上吃饱了撑的管不自相矛盾的叫悖论。你这二狗的比喻实在是有些荒唐。俺要睡去了。
                  • 最根本的问题是您根本没明白什么是悖论.
                    悖论是指一种导致矛盾的命题。悖论(paradox)来自希腊语“para+dokein”,意思是“多想一想”。 如果承认它是真的,经过一系列正确的推理,却又得出它是假的;如果承认它是假的,经过一系列正确的推理,却又得出它是真的。古今中外有不少著名的悖论,它们震撼了逻辑和数学的基础,激发了人们求知和精密的思考,吸引了古往今来许多思想家和爱好者的注意力。解决悖论难题需要创造性的思考,悖论的解决又往往可以给人带来全新的观念。--维基百科
      • 工程中的悖论-与非门
        我觉得数字电路中的与非门简直就是为悖论量身定做的模型。(是叫与非门吧?我的数字电路快忘光了。姑且就这么叫着吧。)

        与非门的输出是输入的反相。如果输入是低电平,输出就是高电平;如果输入是高电平,输出就是低电平。

        那么,把与非门的输出接到与非门的输入,那会怎么样?

        如果输出是高电平,输出变为输入,经与非门反相,输出又变为低电平。同样,输出低电平,输出变为输入,经与非门反相,输出又变为高电平。

        假设与非门的输出是B。那如果B是高电平,那B就是低电平;如果B是低电平,那B就是高电平。请问:B到底是什么?

        呵呵,多么经典的悖论啊!

        与非门的解决很简单:那就是B是一个震荡序列。B沿着时间序列一会儿是高电平,一会儿是低电平。

        实际上这是数字电路中非常简单的震荡电路。没有一个电子工程师为与非门的逻辑感到困惑不解。

        罗素悖论中的集合S也可以理解为一种震荡序列:随着时间序列而一会属于S自身,一会儿又不属于S自身。

        如果定义一个悖数B,悖数B实际上也就是一个震荡序列。
        • 这个不是悖论吧。
          • 为什么不是?
            • 悖论得有个命题,而且还得自相矛盾。你这个问题中的命题是什么?自相矛盾之处在哪儿?
      • 按照逻辑讲,悖数B已经违反了集合的定律.
        集合中元素的特性
        (1)确定性
        按照明确的判断标准给定一个元素或者在这个集合里,或者不在,不能模棱两可。
        (2)互异性
        集合中的元素没有重复。
        (3)无序性
        集合中的元素没有一定的顺序(通常用正常的顺序写出)
        所以您的悖数B这个元素已经违反了基本规则,是无法存在的.
        • 请注意时序性。在某一个特定时刻,它是具有确定性的。所以它是完全符合集合中元素的特性的。或者可以理解为:集合中的元素是动态的。
          • 时序性不能理解为模棱两可。在某一具体时刻,它的特性是非常明确的。
            • 悖论的最大特点是在接受命题条件的基础上,在时间的任意一点,(或像你说的"在某一具体时刻")上都与命题的推理相矛盾.你想通过时间来避开是根本行不通的.
          • 你把元素的不确定性问题转移到了集合的层次,但在集合的层次并没有得到解决。所谓的障眼法。你现在有两个集合,一个是全村人包括理发师,一个不包括理发师,新的问题是全村人到底包不包括理发师。你的“解决方案”到底想解决什么?
            • 集合的元素有两种,一种是静态的,一种是动态的。悖数是属于动态的。
              • 静态动态不是这么用的吧?而且是谁让它动态?你的模型用集合比较牵强,用自动机(automaton 或 state machine),用那些状态变迁(transition)到还不错。但是,这就不是悖论了!没有什么自相矛盾的了!你无形中加了条件了!
          • 悖论的基本特点是没有时间参与进去的,因为根本不可能产生"动"的可能.无论怎样动都是矛盾.所以您的推论都是在已经违反了命题的情况下才会出现的.所以解决悖论的最简单办法就是否定命题!!!
            • 说的再简单点,悖论的命题提出后,无论动与不动都与命题相矛盾,这样的命题才叫悖论.悖论命题根本不会有"动态"的出现!
            • 谁规定“悖论的基本特点是没有时间参与进去的”?
        • 您说了半天,也没真正理解悖论。您先冷静下来听听我给您分析一下。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本人的理解悖论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1,非法的元素
          2,非法的集合。
          理发师的悖论属于“非法的元素”类,而罗素的“上帝全能”悖论属于“非法的集合”。

          先看“理发师的悖论”。
          在这个悖论里,理发师划定了一个“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集合。这个集合是没有问题的。但问题是“理发师自己”这个元素应该放集合里面还是放到集合外面。如果放到集合里,理发师成了“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那么命题是“只给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那么他就应该给自己刮胡子。但他如果给自己刮胡子,就不是“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因此违反了“只给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的命题。所以无论他给不给自己刮胡子都违反了命题。

          你所说的“时序性”意味着必然有一个动作先发生,比如你说的“在一月份的时候,他给自己刮胡子了”这时已经违反了命题了。所以说您下面“时序性”的发展都是在这个“违反了命题”的基础上进行的。这样你已经破坏了命题的条件。

          所以解决这个悖论有两种方法
          1是“修改命题”,因为命题的错误,导致了矛盾的无限循环。所以将命题改成“我只给***除我之外***的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2是否定命题。也就是采取实际行动,给自己刮胡子,或坚持不给自己刮胡子。这样命题就被废掉了。也就不存在悖论了。
          相似的还有说谎者悖论。

          再看罗素“非法的集合”悖论。
          罗素给出了两个集合,一个是“全能”,一个是“不能”。但这两个集合本身就是非法的。因为“能”和“不能”应该是两个不相交,不相互包含的集合。因为“能”不能包含“不能”,“不能”也不能包含“能”所以如果是“能”和“不能”两个集合还能凑合成立。但问题是罗素给出的是“全”,关键就在这里。
          “全能”集合的出现,意味着根本没有“不能”这个集合存在的余地。因为"全能"意味"无限大"的"能"的集合,一个无限大的"能"的集合导致“不能”集合的无法存在.因为如果有“不能”集合的存在说明"全能"集合是"有限的"也就无法称为“全能”,
          所以说他给出的集合就是非法集合。也就意味着命题的非法。
          对于这样的悖论没有办法修改命题,只有否定。

          所有的悖论的产生都是命题的错误。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回答
      「我给而且只给村民中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

      这个命题中,隐含地给出了一和时间的限制.
      假设在某一时间,村民A 从为给自己刮过胡子,理发师就得给这个村民刮胡子.但如果过了一个月,这个村民给自己刮了一次胡子,那理发师算不算违背了自己的规定呢?
      我认为没有.

      这个命题,如果要把它严格化,应该说成:
      [我给而且只给村民中从为给自己刮过胡子的人刮胡子]
      如果按照这种定义,那理发师可以为自己刮一次胡子,然后,他就不符合自己的规定了.
      • 如果你把命题换了,那就是另外的一个问题了。实际上也就是回避悖论。
        • 不是换了命题,只是更清楚的表达了这个命题.当然,我写完这个才看到你的贴.比我说的清楚:)
          • 谢谢!
    • 这是基于2值逻辑的非此即彼的思考。其实万能的上帝有第三个选择 ---- 保持沉默,不予理睬,任你们去争论。
      • 42,42,予以更正的是,人类思考时,上帝不是保持沉默。呵呵呵。
    • 突然发现rolian中有这么多伟大的科学家!叹服!
      • 就sunpy一个人是。我们都是半夜睡不着,连最后一个无聊的帖子也整完了,还是睡不着,sunpy给我们找点儿乐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