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事情记不清楚了,有经历事件的朋友帮我回忆一下。我当时住在多伦多2 secord的高层公寓,里面住了至少八九百人吧。当时应该有不少华人住在里面,相熟的就有十好几家。
夏天的一个周日早晨醒来发现停水,然后一声剧烈的爆炸,把楼前的水泥地炸出一个大坑。大家都顺着楼梯往下跑。然后知道是地下停车场的电力室爆炸起火,当时消防员已经到了,火很快就扑灭了,但是浓烟持续了很久,飘进了各家各户。有个中国哥们(记得他是多伦多围棋第一)那一刻就在地下室自己的车上,据他说当时车子跳了起来,第一反应是自己的车子爆炸了。
警察很快到了,封闭了大楼。当时对面的学校成了大家的聚集地。当地议员很快来了,联系了政府和红十字会给大家登记,每家不一样,发了几百刀的临时急救款,第二天已经把所有人都安排进了几个酒店。
好像是第三天吧,市政府拿到了法院的order,派人进入大楼,砸开各家房门,把每家发臭的冰箱包好,整体销毁。
然后省政府的律师召集大家开会。告诉我们电力室是省属公司的资产,大家当然有起诉的权利。会上向我们解释了个人诉讼和集体诉讼的区别,告诉我们怎么查找律师和判断律师的好坏。会上回答了很多提问,但是涉及到这次爆炸失火的问题他们都拒绝回答。他们解释说他们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而他们是省政府的律师,不能说任何可能对政府不利的话。但是政府有义务让大家知道自己的权利,所以他们来了。
我联系过两个律师,一个犹太人,一个中东人,两个律师判断一致,都说会帮我们打赢,而且基本上会是协商赔款,因为赢面非常大,所以他们不收钱,只拿提成。我担心政府会有成屋子的律师团队,律师说别担心,省政府有明显的责任。而且你们相对于政府来说是弱势群体,法官会倾向帮你们的。
后来这个诉讼成为了集体诉讼,三四个律所合作,长时间的诉讼。保险公司赔款,政府赔款加上这些年打官司的利息,分下来也没多少钱。大人的钱当时就发了,孩子的存在一个信托等年满十八岁可以支取。
hotel一个半月的费用都是政府掏的,包括早饭。大部分事情都是议员帮忙安排的。当时还发了很多各个地方的餐劵,ttc token,衣服,奶粉,尿不湿...。不少人夏天开着窗,家里全是烟灰,保险公司都让把床垫扔了买新的。住宾馆期间买的laptop,包括在餐馆吃饭等等各种花费,都被政府和保险公司cover了。
三权分立多重要啊,经过和议员,司法,政府的互动,我们这些国移当时在惊讶于原来我可以起诉政府的时候,站在旁边的印巴兄弟早就一副天经地义的样子。